关于开展淮北市小微企业及社会源类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转运试点单位申报的公告
根据生态环境部《关于开展小微企业危险废物收集试点的通知》(环办固体函〔2022〕66号)要求,现面向全国公开征集淮北市小微企业及社会源类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转运首批试点单位2家(其中1家设置在濉溪县境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试点内容
(一)试点时限
即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试点期间如遇国家或省法律法规或政策文件调整,从其规定。
(二)收集服务范围
试点单位服务对象为本市行政区域内机动车维修行业企业、各类实验室所在单位等非工业源危险废物产生单位,以及危险废物年产生总量10吨以下且自愿委托的小微企业。
二、试点申报程序
(一)试点单位申请
意向申请单位应在2024年1月17日17:00前提交相关申请材料(详见附件1、2、3、4、5),逾期不予受理。
(二)确认试点单位
淮北市生态环境局对申请单位初审后,提交至含专家在内的资格评审小组审查评分(评分办法见附件6),评分结果经研究确定2家试点单位,并在淮北市生态环境局网站进行公示。
(三)项目建设
经审查通过的试点单位按照其申报的实施方案等相关要求,应在完成选址、环评审批等程序后,三个月内完成项目建设;若无正当理由,逾期未完成建设的,可取消其试点资格。
(四)复核审查
试点单位完成项目建设且具备危废收集条件后,依法申请领取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
三、其他要求
此次申报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线下申请材料报送或邮寄地点:安徽省淮北市相山区淮海中路135号市生态环境局;线上申请材料(扫描件盖章)报送至电子邮箱:ssthjjgtk@163.com。
本公告未尽事宜,按照国家和省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执行。
联 系 人:张凤龙 李费远
联系电话:0561-3010059 0561-5201775
附件1.淮北市小微企业及社会源类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转运试点申请表.docx
附件2.承诺书(模板).docx
附件3.XX有限公司小微企业及社会源类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转运试点工作实施方案(模板).docx
附件4.拟选址所在地生态环境部门的初审意见.docx
附件5.试点单位相关材料.docx
附件6.淮北市小微企业及社会源类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转运试点评审评分办法.docx
淮北市生态环境局
2023年1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