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北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关于印发《淮北市“无废城市”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 市生态环境局 发布时间:2024-12-13 11:49 字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高新区管委会、煤化工基地管委会、市“无废城市”成员单位:

根据生态环境部等18部门《关于印发<“十四五”时期“无废城市”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环固体〔2021114号)及安徽省生态环境厅等18部门《关于印发<安徽省“无废城市”建设行动方案>的通知》(皖环发〔202436号)要求,结合淮北市实际,制定本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淮北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

20241118日 

 

淮北市“无废城市”建设实施方案

 

为深入推进“无废城市”建设,促进城市可持续发展和绿色转型,根据生态环境部等18部门《关于印发<“十四五”时期“无废城市”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环固体〔2021114号)、安徽省生态环境厅等18部门《关于印发<安徽省“无废城市”建设行动方案>的通知》(皖环发202436号)要求,结合淮北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加快提升固体废物减量化、资源化利用、无害化处置水平,强化制度、技术、市场、监管等保障体系建设,统筹城乡发展与固体废物管理,持续推进低碳循环发展模式,为推动“无废细胞”建设,厚植“无废理念”,助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加快建设宜居宜业宜游的“美丽淮北”做出贡献。

(二)建设范围及时限。建设范围为淮北市全域,建设时限为4年,即20241月至202712月。

(三)工作目标。2027年,“无废城市”建设工作持续推进,绿色、低碳的生产和生活方式持续保持,绿色工业及绿色建筑、绿色农业进一步发展,再生资源回收利用有所推进,小微企业监管、农膜及生活源可回收物回收、餐厨及建筑垃圾管理等方面实现突破,各类固废协同利用处理及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迈上新台阶,大宗一般固体废物综合利用能力稳步提高,医疗废物、危险废物收集处置短板基本补齐,基本实现固体废物管理信息“一张网”,“无废理念”得到广泛认同,减污降碳协同增效作用充分发挥,着力将淮北市建成固废环境风险管控严格、资源集约利用协同有效、生态系统绿色健康的“无废城市”。

二、主要任务

(一)加快工业绿色低碳发展,提升工业固废源头减量、综合利用和无害化处置

1.完善监管机制,提升工业固废管理水平。健全工业固体废物管理制度,通过本方案的实施,加强对全市固体废物污染环境的防治及监督管理,探索制定工业固废综合利用处置等专项领域的相关管理办法。落实各部门固废管理职责,厘清固废管理边界,探索建立固废联合执法机制,形成固废防治大环保统筹管理新格局。(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发改委、各县区人民政府、市高新区管委会、市煤化工基地管委会。以下均需各县区人民政府、市高新区、煤化工基地管委会落实,不再一一列出)

2.聚焦绿色高质量发展,加快煤炭、建材产业转型升级将“生态+”理念融入产业发展全过程、全领域,推进煤炭、建材等传统产业绿色化改造,培育壮大节能环保、循环经济、清洁生产、清洁能源等绿色新产业新业态,加快构建市场导向的绿色技术创新体系。实施产业数字转型、绿色制造、企业培育、技术改造、品质提升等重大工程,引导企业围绕质量提升、节能降耗、清洁生产等方面进行改造提升,推动煤炭、建材等传统优势产业绿色转型升级。推动各类园区建设国家生态工业示范园区、绿色园区,到2027年,培育绿色工厂6家以上。(市工信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发改委、市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3.强化源头减量控制,提高工业固废综合利用率强化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坚决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市生态环境局、市发改委按职责分工负责)以煤矸石、粉煤灰、工业副产石膏、冶炼废渣、尾矿等固体废物为重点,推动大宗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鼓励因地制宜建设大宗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基地,扩大在生态修复、绿色建材等领域利用规模。(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工信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配合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市住建局)开展工业园区循环化改造示范工程,推进安徽(淮北)新型煤化工合成材料基地、淮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濉溪经济开发区等循环经济园区示范建设,加快实施相山经济开发区、杜集经济开发区循环化改造,争创省级园区循环化改造试点。引导企业树立工业产品生态设计理念,从源头上减少固体废物产生量。大力推进重点工业企业清洁生产,集中力量支持建设一批规模适度、管理先进、符合环保要求的固体废物资源化利用示范工程,充分推动循环经济发展,吸引技术先进的固体废物回收处理与再利用企业,建设具有一定规模和水平的再生资源加工基地,形成淮北市工业固体废物再生资源回收、加工、利用的产业链条。到2027年,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达到86%以上。(市生态环境局、市发改委、市工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煤炭企业、火电项目应优先分别考虑煤矸石、粉煤灰等大宗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统筹兼顾煤矸石、粉煤灰等应急暂存能力。推动利用水泥窑、锅炉等协同处置固体废物。开展矿区历史遗留固废排查、分类整治,加快解决历史遗留问题。(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市发改委)

4.推进绿色矿山建设,实施绿色开采推进绿色矿山建设,实现绿色矿山建设格局基本形成,资源集约节约利用水平显著提高,矿山环境有效保护,矿区土地复垦水平全面提升,矿山企业与地方关系和谐发展。建立绿色矿山建设项目库,持续推进绿色矿山建设和采煤沉陷区综合治理与工矿废弃地复垦工作。支持矿山开采企业通过井下充填回填等技术,从源头减少尾矿产生,大力推行绿色勘查和绿色开采,推进绿色矿山、无废矿区建设。到2027年,全市大中型生产矿山中绿色矿山建成率达到65%(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配合单位:市工信局、市生态环境局)

5.深化产学研合作,加大资源化利用研发力度基于理士电源、淮北海螺、淮海新材料等在固废资源化利用方面的经验,加强与国内重点高校、科研院所开展产学研合作,重点加强以粉煤灰等煤基固废用于制备生态修复材料、提取有价元素、固废建材在整体式保温隔热建筑中的应用、高钙灰渣循环高效利用等核心技术的攻关力度。加强煤矸石、粉煤灰、废旧电池、脱硫石膏等大宗工业固体废物技术研发应用,转变低值单一的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方式,提高资源化利用产品的附加值。加快推进粉煤灰综合利用示范工程,鼓励企业自行建设工业固废综合利用项目,推动大宗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产业规模化、高值化、集约化发展。鼓励技术优势企业引领和各方参与固废资源化、无害化技术标准与规范制定。(责任单位:产废企业、市生态环境局、市科技局)

(二)促进农业绿色低碳发展,提升农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水平

1.提升农业废弃物源头治理和资源化利用水平。加强农业面源污染治理,扎实推进化学农药、化肥减量化行动,推进测土配方施肥,加快有机肥替代化肥步伐。推动农作物秸秆、畜禽粪污等农业废弃物高效综合利用。(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

2.实施养殖场设备改造升级工程。针对“源头减量、过程控制、末端利用”三个关键环节,稳步有序地推进辖区内养殖场设施装备的升级改造,重点推进关键治污环节设施装备改造升级。新建规模化养殖场必须同步建设相匹配的粪污处理设施,畅通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最后一公里。到2027年,全市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达到100%,达到省内先进水平。深入探索“种养结合”的农业生产模式。以生猪和奶牛养殖为基础,支持建设以液体粪污肥料化利用工程。从养殖环节(粪污产生-收集-处理)和种植环节(还田利用-效果跟踪)同时发力,建立完善畜禽粪污全链条监测体系,提升对畜禽粪污还田的监管能力,为种养结合发展提供支撑。开展粪肥养分管理、质量控制与监测评价,提高还田规范化水平。到2027年,支持濉溪县建设以液体粪污肥料化利用为纽带的种养结合提升县。(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

3.推动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完善秸秆收储体系建设,全市统筹构建乡镇标准化收储中心、村有固定收储点的“l+X”的秸秆收储体系网络,实现粮食主产区秸秆收储网络乡镇全覆盖。推广龙头企业带动的秸秆产业化利用模式,培育收储运第三方服务主体,提升秸秆“五化”利用水平。到2027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稳定在95%以上。(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引导建设秸秆综合利用现代环保产业示范园区,鼓励利用秸秆生产聚乳酸、环保板材等新产品,实现高附加值利用。(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发改委、配合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市工信局)

4.完善农资废弃物的回收和利用,降低废弃物总量将农膜、农药等农资废弃包装的分类回收管理纳入全市废品收购网络和回收利用体系。逐步建立农资废弃包装分类回收台账,按照农药、农膜分类记录回收量、贮存量和去向。积极推广使用生态可降解地膜,因地制宜适度调减部分作物覆膜面积。示范推广一膜多用、行间覆盖等技术,推广对地膜依赖度低的作物品种,推动地膜使用减量化。严格控制化肥、农药的亩均施用量不增长,源头减少废弃农药、化肥包装物。力争到2027年,农膜及农药包装废弃物的回收率均不低于85%。(市农业农村局、市供销社、市商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践行绿色低碳生活方式,推动生活源固废源头减量、资源化利用

1.完善生活垃圾分类相关管理制度。明确责任主体,建立长效机制,加快出台淮北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等配套政策,形成政府主导、部门推动、全民参与的生活垃圾分类组织机制,探索建立生活垃圾差异化收费制度。(责任单位:市城市管理局、市农业农村局)

2.完善生活垃圾分类、收运处置体系建设。建立生活垃圾分类标准体系,加快生活垃圾分类处理设施建设,推动全市生活垃圾处理规范运行,实现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全覆盖。鼓励社会资本参与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运输和处理,积极探索以特许经营、承包经营、租赁经营等方式,引入专业化服务公司。多措并举推进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健全农村生活垃圾收集、运输处置体系和稳定运行的长效机制。村庄垃圾收集(点、站)基本实现自然村组全覆盖。力争到2027年,城市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到40%。(市发展改革委、市城市管理局、市农业农村局按职责分工负责)持续加强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能力建设,巩固原生生活垃圾“零填埋”成果,在确保安全运行和达标排放的前提下,支持淮北旺能环保等生活垃圾焚烧设施协同处置中药药渣、废纺织品、造纸印刷业废物、废塑料、污泥等一般固体废物。(市城市管理局、市生态环境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3.加强厨余垃圾收运处置。健全规范化收运体系,在全市实行分类投放、统一收集、运输、集中定点处置,推进餐厨废弃物收集、运输和处置一体化运行。提升餐厨废弃物的资源化处置利用率,对粗油脂、沼气等副产品进行回收再利用;偏远地区可按需求建设厨余垃圾处理站,利用小型厨余垃圾处理设备,对厨余垃圾就地转化利用,着力解决好堆肥、沼液、沼渣等产品在农业、林业生产中应用的“梗阻”问题。(市城市管理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建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林业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4.有序推进塑料污染治理。严格落实不可降解塑料袋、一次性发泡餐具、一次性塑料棉签、一次性塑料吸管等禁限要求。加快推广使用环保布袋、纸袋等非塑料制品,鼓励消费者自带购物袋。加快推进快递包装绿色转型,在全市范围内全面推广使用可循环快递箱(盒)。到2027年,快递绿色包装使用比例达95%(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生态环境局、市邮政管理局)

5.提高城市污泥无害化处置水平。现有处置能力不能满足需求的地区要加快补齐缺口,逐步压减填埋规模,规范过程管理。在实现污泥稳定化、无害化处置前提下,加快引进污泥基生物质燃料等相关综合处置项目,稳步推进资源化利用。到2027年,保障城市污泥100%无害化利用处置。(责任单位:市住建局、市生态环境局)

6.推进“两网融合”回收体系建设,促进废旧物资循环利用。统筹布局废旧物资循环利用相关设施,保障用地需求,规范建设“交投点、中转站、分拣中心”等设施及二手商品交易市场、废旧物资利用等项目,统筹推进生活垃圾分类与再生资源回收“两网融合”,实现再生资源随生活垃圾分类回收、运输、综合利用及处置的全过程体系构建。推动再生资源综合利用产业规范发展,健全废旧动力电池、废旧家电、报废汽车等耐用消费品回收体系,鼓励再生资源回收企业参与回收低值可回收物,对再生资源回收企业新建分拣中心或回收网点给予政策支持;落实资源综合利用增值税减免政策,做好相应资质、经营者备案及认证工作。2027年,力争全市各县(区)建成区基本实现“两网融合”。(市商务局、市城市管理局、市供销社、市工信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发改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7.建立健全医疗机构可回收物回收处理体系。逐步提升城区、乡镇、农村等各级医疗机构输液瓶(袋)等可回收物回收体系的覆盖率。加快建设淮北市医用可回收物综合利用项目,补齐医疗机构可回收物自行处理利用短板。到2027年,医疗卫生机构可回收物回收率逐步提升。(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卫健委、市生态环境局)

8.践行绿色生活方式,促进源头减量。广泛开展“无废细胞”创建工作。根据“无废细胞”评估标准和相关评价指标,指导创建对象完成“无废细胞”建设。引导公众履行环境保护的社会责任和义务,培育绿色消费理念,推进光盘行动,养成节约用电、用水的习惯,减少一次性用品的使用,深入开展反过度包装、反食品浪费、反过度消费行动,用实际行动保护生态环境,积极倡导简约适度、绿色低碳、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营造全社会崇尚、践行绿色发展理念的良好氛围,让生活方式绿色化成为一种时尚追求。至2027年,统筹建成节约型机关(企事业单位)、无废景区、绿色学校、无废社区(村)等50个有特色的“无废细胞”。(责任单位:“无废城市”工作专班成员单位)

(四)加强全过程管理,推动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

1.提高绿色建筑应用比例。将绿色低碳理念贯穿建筑全领域、全过程及全产业链。做好《安徽省绿色建筑发展条例》贯彻落实工作,继续开展星级绿色建筑标识认定工作,鼓励引导高星级绿色建筑建设。把绿色建筑工程质量情况纳入监督计划并开展监督强化施工质量管控,并在各类工程建设项目评优及相关示范工程评选中优先推荐。积极探索建设高品质住宅,助力“好房子、好小区、好社区、好城区”建设。指导相山区做好省级绿色低碳片区示范建设项目,到2027年,绿色建筑占新建建筑的比例达到100%。(责任单位:市住建局)

2.加快推动装配式建筑发展。贯彻落实中央、省、市级层面关于发展装配式建筑的相关要求,将装配式建筑要求在“项目集成用地清单”中提前告知,做好已列入装配式建筑示范项目实施和验收工作,组织开展2025年装配式建筑示范项目申报工作。到2027年,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比例达到40%。(责任单位:市住建局)

3.加强可再生能源应用。持续推动可再生能源在建筑中的规模化应用,大力推广太阳能光热、光伏建筑一体化、地热能源、空气源等新能源的综合利用,探索新改扩建建筑“光、储、直、柔”新型供配电技术的应用。鼓励新建建筑安装太阳能系统,鼓励政府机关、事业单位、学校、医院、文体设施可利用建筑屋顶安装光伏发电设施。(责任单位:市住建局)

4.积极推动绿色建材应用。积极发展绿色再生建筑材料,采用清洁生产技术,支持利用固体废弃物生产绿色再生建筑材料,积极推进新型墙材、门窗企业及预拌混凝土等企业开展绿色建材标识第三方认证,鼓励建设、设计、施工等单位优先采用绿色建材,鼓励绿色建筑、装配式建筑优先选用绿色建材产品。推动建材资源循环利用,提高资源利用效率。(责任单位:市住建局)

5.突出科技引领作用。鼓励企业因地制宜围绕建筑全寿命周期协同管理模式、智能制造与建筑工业化、人工智能与建筑机器人、光伏建筑一体化应用与超低近零能耗建筑等新的建筑科技领域开展相应研究,不断提高建筑企业科技研发投入,增强建筑科技创新能力,促进建筑科技高质量发展。(责任单位:市住建局、市科技局)

6.构建全过程规范化管理体系。制定全市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工作规划,探索建立建筑垃圾的全过程管理体系,开展全市存量建筑垃圾整治行动,各县(区)负责摸排堆放量较多、较集中的建筑垃圾堆场。建立部门联动机制,加强建筑垃圾产生、分类、运输、利用、消纳的常态化管理。落实建筑垃圾申报制度,严格按照规定进行清运,加强建筑垃圾运输车辆管理,查处不按规定行驶、私拉乱倒等违规行为,严厉查处私设渣土弃置场等不法行为。提高工程渣土区域调配效率,推动建筑垃圾资源化处理设施建设和弃土消纳场所建设。(责任单位:市城市管理局、市住建局)

7.提升建筑垃圾综合利用水平。实行建筑垃圾分类收集、分类存放、分类利用。引进和推广应用市场上先进且适用的资源化技术,探索结合大型集中拆违和旧改工地,以移动式处置装置就地直接破碎形成建材骨料进行利用。多渠道综合利用建筑垃圾,推动在土方平衡、废弃矿山矿坑生态修复、环境治理、河湖固坝等领域大量利用经过处理后的建筑垃圾。在政府投资或以政府投资为主的工程项目中,提倡使用建筑垃圾再生产品。到2027年,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率达到52%(责任单位:市城市管理局、市住建局)

(五)强化监管和利用处置能力,健全危险废物风险管控机制

1.提升信息化监管能力整合现有危险废物产生、收集贮存、利用和处置数据库,探索建立危险废物生命周期全过程监管于一体的全市综合性信息化监管和服务平台,运用视频监控、电子标签等智能手段,推进危废全过程信息化监管,形成“来源可查、去向可追、监督留痕、责任可究”的完整信息链条,加强工业危险固体废物监管能力,推进实现危险废物重点监管单位的可视化监管。鼓励企业自行配套建设利用设施,引导企业通过源头替代、工艺改进和加强生产环节的环境管理方式,降低危险废物产生强度。到2027年,工业危险废物产生强度降至0.013t/万元以下。(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

2.提高危险废物利用处置水平鼓励企业进行新技术研发与应用,推进危险废物产生单位和经营单位高效匹配危险废物供需,引导危险废物产生单位自主选择危废处置单位。创建标准化危险废物管理单位模板,全面推进危险废物产生单位和经营单位规范化管理。持续推进小微企业危险废物收集试点工作,持续开展废铅蓄电池集中收集和跨区域转运制度试点,鼓励危险废物集中处置企业在工业园区直接设立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转运中心。在环境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实现产生量大或回收利用经济价值高等特定类别危险废物“点对点”定向利用许可证豁免管理。2027年,工业危险废物综合利用率达到36%(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配合单位:市发改委)

3.健全强医疗废物收集转运处置体系。将医疗废物收集转运处置纳入重大传染病疫情领导指挥体系。依托危废利用处置和运输企业,健全平战结合的医疗危废应急处置体系,形成充足的医疗废物应急处置能力。补齐收运处置短板,进一步完善医疗废物收集转运处置体系,逐步提升医疗废物集中处置能力、拓宽处置种类,确保医疗废物全收集、全处理。(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市卫健委,配合单位:市发改委)

4.提升危险废物环境风险防控能力强化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评估,提升危险废物监管、利用处置和环境风险防范能力。加强危险废物利用处置企业的土壤、地下水污染预防和风险防控,加强危险废物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推动部门间建立监管协作和联合执法机制。严格查处无证从事危险废物收集、贮存、利用、处置经营活动的行为,严厉打击跨区域非法转移倾倒危险废物的环境违法犯罪行为。加强突发环境事件及其处理过程中产生的危险废物应急处置的管理队伍、专家队伍建设,将危险废物利用处置企业纳入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工作体系。(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

(六)强化顶层设计引领,建立健全固体废物环境管理制度

1.建立健全“无废城市”制度体系。建立健全分工明确、权责清晰、协同增效的固废管理体制机制,相关部门联动推进各项工作,有效推动“无废城市”建设。制定“无废城市”建设部门责任清单。进一步明确各类固体废物产生、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等环节的部门职责边界。落实“无废城市”建设相关管理政策措施,提升综合管理效能。到2027年底,“无废城市”建设地方性法规、政策性文件及有关规划有效推动执行。(责任单位:“无废城市”建设工作专班成员单位)

2.建立健全“无废城市”建设技术体系。培育大宗固体废物综合利用技术,开展粉煤灰中有价元素的提取与高值化利用技术研究,加强畜禽粪污处理效果、臭气控制和资源化利用等方面研究和技术指导,加快先进、经济、适用技术的试验示范和推广应用,推广应用有机肥、水肥一体化等关键技术和装备,积极拓展生活垃圾焚烧飞灰除固化填埋外的其他资源化利用方式,打通危险废物减量化、资源化通道。深化产学研合作,加大领域绿色低碳技术攻关,加强固体废物利用处置技术模式创新。(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市科技局、市发改委、市农业农村局、市工信局)

3.建立健全“无废城市”建设市场体系。完善政策激励机制,优化投融资机制,鼓励各类市场主体参与“无废城市”建设工作。落实有利于固体废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置的税收、价格、收费政策。加强“无废城市”建设的市场化投融资机制和商业模式探索,深化政银合作,更好发挥社会资本的市场配置作用。完善多元化投入渠道,充分吸引社会资本加大投入,推广应用绿色信贷、绿色债券等绿色金融工具。(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发改委、市税务局、人行淮北市分行、市生态环境局)

4.建立健全“无废城市”建设监管体系。推动构建固废管理信息“一张网”,实现固废数据互联互通。探索建立跨部门跨领域信息共享,完善联动执法机制,及时共享危险废物跨省转移审批情况、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危险货物(危险废物)电子运单、危险废物违法转移情报等相关信息。落实长三角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联防联治实施方案,建立危险废物跨省转移利用“白名单”制度,优化危险废物跨省转移管理。进一步加强固废执法监管队伍建设,充实基层执法力量和专业技术力量,落实执法装备配备要求。全面落实固废排污许可事项和管理要求。深化固体废物分级分类管理、生产者责任延伸、跨区域处置生态补偿等制度创新,逐步提升危废经营单位环境污染责任险覆盖率。(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配合单位:市发改委、市工信局、市公安局、市住建局、市城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卫健委、市应急局、市商务局等)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淮北市“无废城市”建设工作专班,各部门联动合作,统筹协调推进“无废城市”建设工作。专班由市政府分管负责同志任主任,市政府副秘书长、市生态环境局主要负责人任副主任,强化市级统筹协调和部门间的协调配合,建立部门责任清单,厘清各类固体废物全过程监管的部门职责和各县(区)人民政府的主体责任,专班下设综合组等5个工作组,负责协调推进工作,定期通报工作进展,进一步压实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保责任。

(二)加大要素保障加大“无废城市”建设投入,统筹安排资金,积极争取国家、省有关专项资金,引导社会资本投入“无废城市”建设,探索财政资金与金融资本、社会资本相融合的模式。加大土地等要素保障,推进“无废城市”建设各项重点项目落地。鼓励组建“产学研政”技术创新和应用推广平台,重点推进固体废物污染防治领域科技成果研发、验证、转化和落地。

(三)强化宣传引导。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引导社会公众成为“无废城市”的参与者、建设者。支持引导社会组织、志愿者发挥积极作用,建构全民参与的社会行动体系。利用国际无废日、六五环境日等重要时间节点,开展主题宣传活动,营造全社会参与“无废城市”建设的浓厚氛围,让“无废”理念不断深入人心。

 

附件:1.淮北市“无废城市”建设指标体系.docx

      2.淮北市“无废城市”建设主要任务清单.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