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环行[2020]10号
关于《濉溪县翔凤禽业有限责任公司年出栏2000万只优质鸡产业化基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批复
濉溪县翔凤禽业有限责任公司:
你公司提交的《濉溪县翔凤禽业有限责任公司年出栏2000万只优质鸡产业化基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和《安徽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报批承诺书》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濉溪县翔凤禽业有限责任公司年出栏2000万只优质鸡产业化基地建设项目位于淮北市濉溪县五沟镇庙前村,占地66.4777亩,鸡舍建筑面积约14560平方米。项目主要建设种鸡鸡舍、孵化车间,办公生活用房及配套公用辅助工程建设。项目建设规模为年存栏20万只种鸡,年孵化2000万只优质鸡苗。项目总投资11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450万元。
经审查,你公司提交的《濉溪县翔凤禽业有限责任公司年出栏2000万只优质鸡产业化基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和《安徽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报批承诺书》基本符合《安徽省建设项目环评告知承诺制审批改革试点方案》要求。
二、你公司应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和排污许可制度,认真落实各项生态环境保护和风险防范措施,确保各项污染物符合国家、地方规定的标准和总量控制指标要求。项目须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运行。
你公司须切实履行全过程的信息公开机制,应做到开工前、施工过程、项目建成后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等各项信息的公开。
三、我局自批复之日起60日内对你公司承诺内容是否属实以及《濉溪县翔凤禽业有限责任公司年出栏2000万只优质鸡产业化基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是否规范进行核查,并对项目单位名称、地址、建设内容等基本信息进行网上公示,接受社会的监督。
对弄虚作假或不落实承诺内容的,依法撤销许可决定,依法查处,并向社会公开,将失信企业纳入相关诚信体系。
请濉溪县生态环境分局加强对该项目的环境监管,监督企业认真落实环境保护各项要求,并将污染防治落实情况和环保法律法规执行情况作为检查重点。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或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561-3112106(行政许可科)
传 真:0561-3112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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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濉溪县翔凤禽业有限责任公司年出栏2000万只优质鸡产业化基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doc
淮北市生态环境局
2020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