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鑫业铝业有限公司年产五万吨再生铝、五百万套铝制电机零部件与机电设备、汽车零配件、新能源车零配件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批前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安徽鑫业铝业有限公司年产五万吨再生铝、五百万套铝制电机零部件与机电设备、汽车零配件、新能源车零配件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出具审批意见。为保证行政许可的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即日起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五个工作日。若对本项目建设有不同意见,请于公示期内向我局行政许可窗口申请听证或书面反馈意见。
联系电话:0561-3112106(兼传真)
地址:淮北市杜集区梧桐中路19号市科创中心双创基地1号楼4楼407
项目名称:年产五万吨再生铝、五百万套铝制电机零部件与机电设备、汽车零配件、新能源车零配件项目
项目性质:新建
项目单位:安徽鑫业铝业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安徽淮北杜集经济开发区山河大道以北、开发路以西、纬二路以南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安徽应天环保科技咨询有限公司
建设内容:项目占地面积66666.6m²(100亩),建筑面积约44000平方米,主要建设1#厂房、2#厂房及办公楼、宿舍楼、危废仓库等配套设施。购置熔炼炉、保温炉、铝水转运包、铝锭浇注线、铝棒、铝桶生产线、炒灰线、冷式压铸机、数控车床、抛丸机、喷塑线、阳极氧化线、喷漆线等生产设备,形成年产五万吨再生铝、五百万套铝制电机零部件及电子元器件与机电设备、汽车零配件、新能源车零配件的生产规模。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废气
1#厂房:废铝原料破碎工序产生的破碎废气(颗粒物)经管道收集后经1套“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根21m高排气筒(DA001)排放。装炉逸散废气和扒渣逸散废气由集气罩收集、熔炼废气和精炼废气经管道收集(源头采用低氮燃烧器(蓄热体自带)+急冷(蓄热体自带)”处理),铝灰回收生产线中炒灰废气、冷灰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分离废气经管道收集后,经2套“SNCR脱硝+活性炭喷射+袋式除尘器+碱液喷淋塔”处理后合并通过1根21m高排气筒(DA002)排放。
2#厂房:压铸机边炉保温废气管道收集后由2套“气旋喷淋塔+干式过滤”处理后合并通过1根21m高排气筒(DA003)排放;保温炉、烤模炉加天然气燃烧废气通过1根21m高排气筒(DA003)排放;模具氮化废气(氨)管道收集后经自带的尾气燃烧装置处理后由1根21m高排气筒(DA003)排放。压铸废气经管道收集后由2套“干式过滤+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1根21m高排气筒(DA004)排放。抛丸/喷砂废气管道收集后由5套设备自带“滤筒除尘器”处理后合并通过1根21m高排气筒(DA005)排放;打磨废气经“湿式打磨除尘系统”处理后废气通过1根21m高排气筒(DA006)排放;模具喷砂废气管道收集后由1套“滤筒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根21m高排气筒(DA007)排放;铝棒加热、时效炉加热天然气燃烧废气经管道收集后通过1根21m高排气筒(DA008)排放;喷粉废气经管道收集后由3套“大旋风回收+滤筒除尘”处理后合并通过1根21m高排气筒(DA009)排放;喷塑烘干燃烧炉、阳极氧化烘干燃烧炉、电泳烘干燃烧炉、喷漆烘干燃烧炉等天然气燃烧废气经管道收集后通过1根21m高排气筒(DA010)排放;喷粉固化有机废气、电泳有机废气、电泳烘干有机废气、喷漆有机废气、喷漆烘干有机废气经管道收集后由1套“干式过滤+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处理后合并通过1根21m高排气筒(DA011)排放;阳极氧化线及前处理碱雾经1套“酸液喷淋塔”处理、酸雾经1套“碱液喷淋塔”处理后合并通过1根21m高排气筒(DA012)排放。蒸汽发生器天然气燃烧废气经管道收集后通过1根21m高排气筒(DA013)排放。
其他区域:污水处理站生化池、污泥池、污泥处理区域密闭,臭气收集后经1套“生物除臭装置”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DA014)排放;铝灰存储废气经1套“水喷淋塔”处理、其他区域废气经1套“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合并通过1根5m高排气筒(DA015)排放。
营运期熔炼过程中产生的SO2、NOx、颗粒物、氟化氢、氯化氢、二噁英类、砷及其化合物、铅及其化合物、锡及其化合物、镉及其化合物、铬及其化合物等污染物排放及单位产品基准排气量执行《再生铜、铝、铅、锌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4-2015)表4、表5排放限值。
压铸、抛丸/喷砂、打磨工序废气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执行《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6-2020)中表1排放限值;铝棒加热炉、时效炉、烘干炉、固化炉等工业炉窑天然气燃烧废气执行《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方案》中“重点区域原则上按照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限值分别不高于30、200、300毫克/立方米实施改造”的要求。蒸汽发生器天然气燃烧废气颗粒物、二氧化硫排放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中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氮氧化物排放执行《安徽省2020年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工作任务》(皖大气办﹝2020﹞2号)要求。
阳极氧化线硫酸雾、氮氧化物有组织排放参照执行《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0-2008)表5排放限值;压铸、喷涂生产线及危废仓库非甲烷总烃排放参照执行《固定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 第6部分:其他行业》(DB34/4812.6-2024)表1排放限值,喷涂生产线颗粒物排放参照执行《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6-2020)中表1排放限值;NH3、H2S及臭气浓度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表2排放限值要求。
2、废水
项目含磷废水单独收集采取“化学法除磷+混凝沉淀”工艺预处理,染色废水单独收集采取“臭氧氧化”工艺预处理,预处理后废水与其他综合生产废水收集后采用“综合调节+二级反应沉淀+气浮+A/O+二沉池”工艺,处理规模为100m3/d。污水处理站处理后废水与经化粪池预处理后的生活污水、经隔油池预处理后食堂废水、纯水制备RO浓水、循环冷却系统排水混合满足排放标准后由厂区总排口汇入市政管网进入淮北龙湖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废水总排口安装流量、pH、COD、氨氮在线监测设施。
3、噪声
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噪声主要为设备噪声等。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消音、吸声、减振等措施进行噪声治理,加强厂区周围绿化,减轻噪声对环境的不良影响。采取相应的噪声防治措施后,项目厂界噪声均能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要求。
3、固体废物
本项目一般固废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场,位于2#厂房东南部,面积约300m²,定期由物资公司和厂家回收利用;危险废物分类收集后暂存于危废仓库,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危废仓库位于厂区西北角,危废仓库面积约300m²,其中废铝灰暂存库占地面积为150m²,其余危险废物暂存库占地面积为150m²;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委托市政环卫部门清运处置。采取以上措施后,项目固体废物可得到合理处置,不会造成二次污染。
公众参与情况:建设单位在项目所在地张贴了公告,在公众易于接触的报纸进行了二次公示,公示时间和内容均满足公众参与办法的要求,公示期间未收到公众反馈意见。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审批意见要求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