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北市2021年秸秆禁烧工作方案政策解读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 市生态环境局 发布时间:2021-05-21 13:01 字号:

淮北市2021年秸秆禁烧工作方案政策解读

一、背景和依据

为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秸秆“全域全时段全面禁烧”的工作要求,有效防控农作物秸秆等露天焚烧产生的大气污染,持续改善我市空气环境质量,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根据省有关文件要求,现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二、制定意义

坚持全面防控与重点督查相结合,全面提高秸秆禁烧工作水平

三、主要目标

实现全市“零火点”,确保不发生因露天焚烧秸秆、沿河抛洒秸秆等引起的环境污染,持续改善全市空气环境质量

四、起草过程

2021年5月7日、2021年5月12日两次征集相关部门意见,并在5月20日由高维民副市长召开环委会研究通过。

五、主要内容

(一)健全组织体系。成立秸秆禁烧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协调调度。各级党委和政府主要领导要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要求,亲自研究部署,分管领导要靠前指挥,加强工作调度,及时解决工作难题。(二)完善网格责任。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原则,严格落实市包县(区)、县(区)包镇(街)、镇(街)包村(社区)、村(社区)包队、队包户以及党员联系农户的包保工作机制,(三)加强宣传教育。各级、各相关部门要因地制宜多渠道、多角度、全方位进行秸秆禁烧法规政策宣传。(四)开展重点时段全天候检查。市秸秆禁烧工作领导小组组建6个市级督导组和20个巡查组、强化督导、巡查,在重点时段,要组织力量,实行全天驻守、巡查和值班制度;(五)加强秸秆离田。各县(区)要以镇(街)为单位制定禁烧区秸秆离田方案,严格落实机械收割留茬高度控制在12公分以内,秸秆粉碎长度控制在8公分。(六)实施禁烧保证金制度。(七)加强资金保障。各级财政部门要统筹负责秸秆禁烧工作专项资金、工作经费的筹措、安排、拨付和管理等工作。(八)加强部门联动。各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形成合力。

六、创新举措

通过组建应急小分队、设置监控点、排除流动哨等方式,强化无人机、“蓝天卫士”视频监控、卫星遥感监测等科技手段应用,对重点区域实行24小时不间断巡查检查。

七、下一步工作

市禁烧办每年组织有关部门进行考核,综合评定工作成效。考核依据市有关部门日常检查和专项检查情况,结合县区自查自评材料,进行综合评定。日常检查以市相关部门条线检查为主,专项检查以夏季和秋季重点禁烧时段市有关部门联合督查为主。依据考核结果,对县(区)按照得分进行排序,考核结果在90分以上的县(区)进行全市通报表彰。市以上有关部门组织巡查发现的第一处火点(超过300平方以上)或卫星遥感监测通报的第一处火点所在县(区)取消通报表彰。

 政策咨询科室:市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郭晓东;联系方式:5200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