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北市多措并举推进执法监督制度全面提升执法效能
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为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升生态环境执法水平,开展2023年全市生态环境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活动。在安徽省执法监管平台“行政处罚”模块中随机抽取5份结案案卷进行评查,根据《生态环境行政执法案卷评查细则》,对案卷的实体和卷面部分进行评分,对案卷评查结果进行通报,并督促整改。按照评查得分,评出3份优秀案卷,并颁发荣誉证书。
适用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制度。严格适用《安徽省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规定》,进一步规范适用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规范裁量范围、种类、幅度,避免执法随意、同案不同罚等现象发生,遵循合法、合理、过罚相当及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全市行政处罚案件均严格适用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规定,确保裁量的规范性、科学性。
推行轻微违法违规免罚制度。依据安徽省《生态环境轻微违法违规行为免罚清单(第一批)、(第二批)》,落实包容审慎监管措施,完善轻微违法容错机制,在维护法律权威性的同时,释放法律温度,激发市场主体活力,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同时,邀请法律顾问对免罚案件从法律层面进行审核,确保适用准确。《免罚清单》实施以来,全市共办理免罚案件18件,免罚金额约199.99万元。
强化生态环境执法稽查。制定并印发《关于开展2023年生态环境执法稽查工作的通知》,建立健全稽查长效机制。2023年,对全市三区一县生态环境分局现场执法规范性、执法案卷质量、移动执法系统建设使用、执法公示制度、全过程记录制度、执法着装规范等情况开展执法稽查,进一步规范了全市生态环境执法行为,提高行政执法效能,深入推进生态环境执法队伍作风建设,强化执法监督职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