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安徽省转办第三十三批信访件
10月20日起,中央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进驻安徽,开展为期1个月的生态环境保护督察。
11月26日9时,我省收到中央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转办的第三十三批群众信访举报件74件,涉及环境问题74个。其中,大气环境问题37个、土壤问题13个、水环境问题10个、噪声问题9个、其他污染问题3个、生态问题2个。第三十三批转办信访件涉及15个地市,分别是:合肥市(15件)、宣城市(11件)、蚌埠市(10件)、宿州市(8件)、阜阳市(8件)、亳州市(5件)、淮南市(5件)、淮北市(3件)、六安市(2件)、马鞍山市(2件)、滁州市(1件)、芜湖市(1件)、铜陵市(1件)、池州市(1件)、黄山市(1件)。
上述信访件已及时交相关市办理。依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的要求,信访件办理情况在10天内反馈到督察组,整改和处理情况同时向社会公开。
中央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转办群众来信来电举报统计表
(第三十三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