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北市关于安徽省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第六批交办信访件查处情况的公示
安徽省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6月10日(第六批)交办我市的2件信访件,截至6月16日,已办结13件。其中,经查属实的11件,不属实2件,责令整改14件,立案处罚5件,拘留0人,问责0人,约谈5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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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批次 |
受理 编号 |
举报内容 |
行政 区域 |
详细 地址 |
问题 类型 |
调查核实情况 |
是否 属实 |
办结 目标 |
处理和整改情况 |
验收责任单位 |
是否 办结 |
责任人 被处理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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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第六批 |
WX202500099 |
濉溪县绿鑫新型建材责任公司法人代表朱某某在未办理预制混凝土生产许可证的情况下招揽工程,长期大量生产销售混凝土,车辆出入时有扬尘污染及机器生产时有噪音,严重影响高庄村村民的生活休息,请贵督察组领导及时清查该公司违规违法行为。 |
濉溪县 |
濉溪县绿鑫新型建材责任公司 |
其他,大气,噪声 |
经现场核查: 1.该公司将混凝土销售至淮北农鲜生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和微信名为“HJH”的个人,销售混凝土需要取得预拌混凝土专业承包资质,经核实,该企业暂未取得上述资质。 2.该企业未组织生产,厂内有一条砼结构物料拌合生产线,已建设密闭大棚储存物料,配有喷淋系统,现场有少量模具及水泥预制品。该企业现场未提供2025年第一季度的噪声及无组织粉尘检测报告。该企业运输车辆经过乡村产生噪声、扬尘,对周边居民造成影响。 |
属实 |
1.对企业存在的违法行为查处到位。 2.规范企业生产经营行为。 3.加强监管,确保噪声和无组织粉尘达标。 |
1.对未取得预拌混凝土专业承包资质外售行为进一步调查并依法依规查处。 2.对该企业第一季度噪声及无组织粉尘自行检测情况进一步调查,如符合立案条件的,将进行立案查处。 |
市住建局、市城市管理局、市生态环境局 |
未办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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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第六批 |
LD202500158 |
濉溪县刘桥镇邢庄一煤球厂无证经营,经营时间一年多,生产期间扬尘污染及噪声扰民,影响周边居民正常生活和生态环境。 |
濉溪县 |
濉溪县刘桥镇邢庄一煤球厂 |
其他,大气,噪声 |
2025年6月10日,对邢庄进行全面摸排未发现煤球厂。原位于濉溪一凡建材公司棚内的煤球厂因无证经营目前已自行拆除。 |
不属实 |
市市场监管局、市生态环境局 |
已办结 |
皖公网安备 34060002010012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