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宝纳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产6.6万吨表面活性剂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批前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安徽宝纳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产6.6万吨表面活性剂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做出审批意见。为保证行政许可的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即日起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五个工作日。若对本项目建设有不同意见,请于公示期内向我局行政许可窗口申请听证或书面反馈意见。
联系电话:0561-3112106(兼传真)
地址:淮北市杜集区梧桐中路19号市科创中心双创基地1号楼4楼407
项目名称:安徽宝纳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产6.6万吨表面活性剂项目
建设地点:安徽(淮北)新型煤化工合成材料基地内
建设单位:安徽宝纳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安徽善宇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安徽宝纳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拟投资19181.33万元,在安徽(淮北)新型煤化工合成材料基地建设年产6.6万吨表面活性剂项目,厂区总占地面积51亩,建设年产3万吨十二烷基苯磺酸、2万吨脂肪醇聚氧乙烯醚硫酸钠、1.2万吨重烷基苯磺酸、2000吨重烷基苯磺酸钠和2000吨重烷基苯磺酸钡,总年产6.6万吨表面活性剂。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废气
本项目十二烷基苯磺酸、脂肪醇聚氧乙烯醚硫酸钠、重烷基苯磺酸工艺废气经密闭管道收集后,由“二级静电除雾+二级碱吸收装置”处理后由排气筒(DA001)排放。危废库废气、污水处理站废气经密闭负压收集后,由“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由排气筒(DA002)排放。
(2)废水
本项目空气干燥单元冷凝废水、碱吸收塔置换废水、地面保洁废水、设备清洗废水、生活污水、初期雨水经厂区污水处理站(混凝沉淀池+水解酸化+接触氧化池+二沉池)处理达标后经有机废水排放口排至安徽(淮北)新型煤化工合成材料基地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循环冷却置换废水、纯水制备废水经无机废水排放口排至安徽(淮北)新型煤化工合成材料基地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
(3)噪声
本项目选用低噪声设备和采用相应的隔声减振措施。在采取以上措施后,项目厂界噪声可达标排放,对周边声环境影响较小。
(4)固废
本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有废干燥剂、废渗透膜、滤渣、燃硫灰、硫酸废液、废催化剂、SO3回收磺酸、废包装桶、污泥、质检废液和生活垃圾。废干燥剂、废渗透膜由设备厂家更换时进行回收处置;滤渣、燃硫灰、硫酸废液、废催化剂、SO3回收磺酸、废包装桶、质检废液交由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污泥交由污泥处置单位资源化利用;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公众参与情况:本项目环评编制过程建设单位在安徽(淮北)新型煤化工合成材料基地管理委员会网站进行了二次公示,并在安徽日报上进行了两次报纸公示,未收到公众信息调查表。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皖公网安备 34060002010012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