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财发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产4万吨铝及铝合金铸轧卷、2万吨氧化铝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批前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安徽财发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产4万吨铝及铝合金铸轧卷、2万吨氧化铝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做出审批意见。为保证行政许可的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即日起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五个工作日。若对本项目建设有不同意见,请于公示期内向我局行政许可窗口申请听证或书面反馈意见。
联系电话:0561-3112106(兼传真)
地 址:淮北市杜集区梧桐中路19号市科创中心双创基地1号楼4楼407
项目名称:年产4万吨铝及铝合金铸轧卷、2万吨氧化铝板项目
建设地点:安徽淮北杜集经济开发区青春路北侧、乐康源东侧
建设单位:安徽财发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安徽绿宿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本项目拟占地面积约7000平方米,建设4条铸轧生产线,购置熔铝炉、保温炉、铸轧机等主要生产设备,主要工艺包含熔化、在线除气除渣过滤、轧制成品等;建设1条阳极氧化生产线,购置阳极氧化生产设备,主要工艺包含表面预处理、阳极氧化、着色、封闭处理、后处理等。项目建成后,可实现4万吨铝及铝合金铸轧卷、2万吨氧化铝板的生产能力。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废气
①装炉、熔炼、精炼及扒渣工序产生的颗粒物、二氧化硫(SO2)、氮氧化物(NOx)、氯化氢(HCl)、氟化物经“选择性非催化还原法(SNCR)+袋式除尘器+碱液喷淋塔”处理后满足《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综合治理方案》(环大气【2019】56号):“重点区域原则上按照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限值分别不高于30、200、300毫克/立方米实施改造”的要求、《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表3中限值及《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及无组织监控浓度限值。
②碱蚀、化学抛光、中和及阳极氧化工序产生的碱雾、硫酸雾、磷酸雾、硝酸雾(以NOx计)经“酸液喷淋塔+碱液喷淋塔”处理后满足《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0-2008)表5新建企业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及《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监控浓度限值。
③蒸汽发生器(0.5t/h和1.0t/h)天然气燃烧废气颗粒物、二氧化硫(SO2)、氮氧化物(NOx)经“低氮燃烧”处理后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3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及《关于印发<安徽省2020年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工作任务>的通知》(皖大气办【2020】2号):“2020年底前,城市建成区燃气锅炉基本完成低氮改造,原则上改造后氮氧化物排放浓度不高于50毫克/立方米。”
④铝灰暂存房氨(NH3)及臭气浓度经“水喷淋塔”处理后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表1中“二级新改扩建”和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限值。
⑤污水处理站氨(NH3)、硫化氢(H2S)及臭气浓度经“产生恶臭区域加罩或加盖;投放除臭剂;及时清理污泥;绿化等”处理后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表1中“二级新改扩建”限值。
⑥职工食堂产生的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3-2001)表2饮食业单位的油烟最高允许排放浓度和油烟净化设施最低去除效率。
(2)废水
项目排水实行雨污分流制,雨水经厂区雨水管网收集后排入安徽淮北杜集经济开发区市政雨水管网。
阳极氧化线化学抛光后水洗废水(含磷废水)单独收集采取“化学法除磷+混凝沉淀”工艺预处理,染色废水单独收集采取“臭氧氧化”工艺预处理,化学抛光后水洗废水(含磷废水)及染色后水洗废水预处理后废水与脱脂废水、脱脂后水洗废水、碱蚀废水、碱蚀后水洗废水、中和废水、中和后水洗废水、硫酸氧化废水、硬质氧化废水、阳极氧化后水洗废水、染色后水洗废水、封孔废水、封孔后水洗废水、废气处理系统废水、初期雨水收集后采用“隔油+调节+三级反应沉淀+微纳米气浮+MBR+砂滤+碳滤”工艺,设计处理规模为70.0m3/d。
污水处理站处理后废水与经“隔油池+化粪池”预处理后的生活污水、纯水制备系统废水、循环冷却系统废水、蒸汽发生器废水混合满足《电镀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34/4966-2024)表1水污染物排放限值和单位产品基准排水量、《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0-2008)表3水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和龙湖污水处理厂接管限值后排入龙湖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及修改单表1中一级标准A标准后排入龙河。
3、噪声
项目拟对产噪设备采取建筑物隔声、减震等措施加以治理,使之符合标准要求,降低对外环境影响。经处理后的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相关标准限值。
4、固体废物
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日产日清;制氮系统产生的废玻璃纤维滤芯、废分子筛收集后交由供应商回收处理;废外包装材料(不含危险化学品)、纯水制备废过滤材料、污水处理站生化污泥收集后定期交由物资回收公司;铝灰、铝灰渣危险废物收集后临时贮存在铝灰暂存房;槽渣、化学抛光废液、染色废液、废矿物油、废矿物油桶、废MBR膜、废石英砂、废活性炭等危险废物收集后临时贮存在危险废物暂存房,定期委托具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单位处置。
公众参与情况:本项目环评编制过程在工程建设和验收公示网和江淮晨报进行了两次公示,同时在项目建设地点进行了张贴公告,公示期间未收到公众质疑性意见或建议。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皖公网安备 34060002010012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