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碳鑫科技有限公司醇基高端化学品项目一期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批前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安徽碳鑫科技有限公司醇基高端化学品项目一期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做出审批意见。为保证行政许可的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即日起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五个工作日。若对本项目建设有不同意见,请于公示期内向我局行政许可窗口申请听证或书面反馈意见。
联系电话:0561-3112106(兼传真)
地址:淮北市杜集区梧桐中路19号市科创中心双创基地1号楼4楼407
项目名称:醇基高端化学品项目一期工程
建设地点:安徽(淮北)新型煤化工合成材料基地临涣片区内,位于园区华夏路北侧,淮新南路西侧,碳鑫二期乙醇装置的南侧
建设单位:安徽碳鑫科技有限公司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南京国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项目占地面积约272亩;包括主生产装置、储运设施及公辅工程等,其中主生产装置包括甲醛装置、乙醛装置、吡啶碱装置及季戊四醇装置;储运设施包括罐区、装卸站及厂际厂内管线;配套的公用工程及辅助设施包括冷冻站、空压站、循环水站、机柜间、变电所、事故水池、初期雨水池等,项目建成后年产甲醛14万吨(甲醛37%计)、乙醛6万吨、吡啶2万吨(其中3-甲基吡啶7022t/a)、季戊四醇3万吨、副产双季戊四醇1200吨、甲酸钠2万吨的生产能力,其中甲醛及乙醛为吡啶碱及季戊四醇的原料;厂区绿地面积为14507.4m2,绿化率为8%。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废气:项目甲醛装置吸收塔废气及甲醛罐区废气经装置自带尾气ECS系统处理后经20m高排气筒DA067排放;乙醛装置吸收塔废气、吡啶装置吸收塔废气经厂内新建焚烧炉焚烧处理后经50m高排气筒DA068排放;吡啶装置催化剂再生废气经布袋除尘装置处理后经20m高排气筒DA069排放;季戊四醇装置缩合废气及蒸发冷凝废气经水吸收塔吸收处理后经25m高排气筒DA070排放;95%季戊四醇产品、98%季戊四醇产品、双季戊四醇产品干燥废气经袋式除尘器处理后分别经26m高排气筒DA071—DA073排放;甲酸钠干燥废气经水膜吸收处理后经26m高排气筒DA074排放;原料及产品罐区废气经喷淋预处理、苯罐区废气经冷凝预处理后接入废气焚烧炉焚烧处理后经50m高排气筒DA068排放;装卸站废气经喷淋预处理后接入焚烧炉处理经50m高排气筒DA068排放;焚烧炉尾气经SCR+布袋除尘装置处理;污水处理站废气经喷淋+生物滤床处理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DA075排放,危废库废气经活性炭二级吸附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DA076排放;非正常工况排放的VOCS送至火炬系统处理。
(2)废水:厂区采用雨、污分流;项目工艺废水中吡啶装置产生的废水进入焚烧炉焚烧处理;甲醛装置及乙醛装置汽包排污进入循环水站;其他工艺废水及罐区及装卸站清洗废水、地面冲洗水、化验室废水、废气喷淋废水、焚烧炉排污、初期雨水送入厂内新建污水处理站预处理后接管园区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后回用;项目生活污水及循环水站排污水接管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后回用。
(3)噪声:隔声、消声、减振、设备定期保养、绿化等措施
(4)固废:一般固废污水处理站污泥,由物资部门回收综合利用。危险废物包括甲醛装置产生的废催化剂、废导热油,乙醛装置产生的废催化剂,吡啶装置产生的精馏塔废液、回收塔废液、催化剂粉尘,季戊四醇装置脱色及过滤产生的废活性炭及废滤液、废润滑油、化验废液及废试剂瓶。其中吡啶装置产生的精馏塔废液、回收塔废液在废液缓冲罐内暂存后进入厂内新建废液焚烧炉焚烧处理;其他危险废物拟在厂内危废库暂存后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危废处置单位安全处置。生活垃圾定期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置。
公众参与情况:本项目环评编制过程在安徽(淮北)新型煤化工合成材料基地官网进行了一次公示,在安徽碳鑫科技有限公司官网、安徽日报、管委会及周边村庄公示栏进行了二次公示。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皖公网安备 34060002010012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