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瑞柏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12000吨半导体薄膜溶剂及光刻胶溶剂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批前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安徽瑞柏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12000吨半导体薄膜溶剂及光刻胶溶剂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做出审批意见。为保证行政许可的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即日起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五个工作日。若对本项目建设有不同意见,请于公示期内向我局行政许可窗口申请听证或书面反馈意见。
联系电话:0561-3112106(兼传真)
地址:淮北市杜集区梧桐中路19号市科创中心双创基地1号楼4楼407
项目名称:年产12000吨半导体薄膜溶剂及光刻胶溶剂技改项目
建设地点:安徽(淮北)新型煤化工合成材料基地安徽瑞柏新材料有限公司现有厂区内
建设单位:安徽瑞柏新材料有限公司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安徽睿晟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利用现有厂区内已建甲类厂房,建设年产12000吨半导体薄膜溶剂及光刻胶溶剂与配套装置。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废气:
(1)废气
施工期:施工现场扬尘污染防治应做到“六个百分之百”:施工工地周边100%围挡、物料堆放100%覆盖、施工现场地面100%硬化、土方开挖100%湿法作业、出入车辆100%清洗、渣土车辆100%密闭运输;施工场地定期洒水抑尘。施工过程中应严格按照《安徽省建筑工程施工扬尘污染防治规定》(建质〔2014〕28号)、《淮北市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的相关要求。加强机械和车辆的管理和维护,减少因机械和车辆状况不佳造成的空气污染。
运营期:废水主要为工艺废气、中间罐废气、储罐废气、污水处理站废气、危废库废气。
工艺废气、中间罐废气、储罐废气采用密闭管道收集,引入新建的1套“水喷淋+碱喷淋+除雾+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尾气经1根25m高排气筒(DA009)排放。
污水处理站废气采用加盖密闭收集,依托现有“二级碱喷淋+生物滤床+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经现有排气筒(DA001)排放。
危废库废气经密闭负压危废库收集,依托现有“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尾气经1根15m高排气筒(DA003)排放。
(2)废水
施工期:施工期废水主要是来自施工废水及施工人员的生活污水。
施工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后回用于洒水抑尘,不外排;施工生活污水集中收集后依托厂区现有污水处理站处理,对地表水环境影响较小。
运营期:
项目废水主要包含循环冷却水排水、生活污水、化验室废水和清洗废水等。
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与清洗废水、喷淋废水、化验室废水一并进入污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后经有机废水管网排放口(DW001)排至安徽(淮北)新型煤化工合成材料基地污水处理厂进行进一步处理;循环冷却水排水与纯水制备浓水一并经无机废水管网排放口(DW002)排至安徽(淮北)新型煤化工合成材料基地污水处理厂进行进一步处理。
3、噪声
施工期:施工期噪声主要为施工机械运行、汽车运输等环节噪声。严格控制设备噪声源强:使用低噪声机械设备。同时在施工过程中施工单位应设专人对设备进行定期保养和维护,并负责对现场工作人员进行培训,严格按操作规范使用各类机械,防止应设备故障工作时产生高噪声;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原则上禁止夜间施工;在施工场地周围布设围墙,必要时,可设立临时声屏障以减轻设备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对运输车辆进行管理:为防止各施工场内交通混乱,造成人为噪声污染,工程材料运输车在经过道路沿线的敏感点时,禁止鸣笛。加强运输车辆管理,禁止运输车辆随意空驶;加强施工管理:合理进行施工场地平面布置,输送泵、空压机等高噪声设备尽可能远离厂界,尽可能设置在封闭式施工棚内;施工期间对施工人员进行环保教育,提高施工人员环保意识,遵守各项环保规章制度。采取相应的噪声防治措施后,项目施工噪声均能达到《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523-2011)中标准限值要求。
运营期:优化厂区布局,噪声较大的装置布置在远离厂内生活办公区的地方;充分选用低噪声的设备和机械,对循环水泵、空压机、风机等高噪声设备安装减震装置、消声器,设立隔声罩;风机防治措施及对策:风机应考虑加装消声器,风机管道之间采取软边接防振等措施,以减少风机振动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对每个风机加装隔声罩,从罩内引出的排风烟道采取隔声阻尼包扎;加强运输车辆加强管理和维护,保持车辆有良好的车况,要求机动车驾驶人员经过噪声敏感区地段限制车速,禁止鸣笛,尽量避免夜间运输;厂区加强绿化,在厂界四周设置绿化带加强设备维护,确保设备良好运转,杜绝因设备不正常运转时产生的高噪声现象。
4、固体废物
施工期:施工期固体废物主要为生活垃圾和废弃建筑垃圾;施工人员的生活垃圾要实行袋装化,每天由专人清理,集中送至指定堆放点;建筑垃圾在指定的堆放点存放,并及时送城市垃圾填埋场。
运营期:本项目新增固体废物主要包括废润滑油及桶、釜残、分析废液、物化污泥、废过滤介质、废活性炭、生化污泥、废RO膜、废过滤膜和生活垃圾。
本项目废润滑油及桶、釜残、分析废液、物化污泥、废过滤介质、废过滤膜、废活性炭交由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生活垃圾拟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生化污泥交由污泥处置单位资源化利用,废RO膜由物资单位回收。
公众参与情况:本项目环评编制过程在安徽瑞柏新材料有限公司建设单位网站进行了二次公示,未收到公众信息调查表。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审批意见要求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