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利凯(安徽)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3万吨EEP/MMP功能溶剂及配套3万吨EA/MA单体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批前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普利凯(安徽)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3万吨EEP/MMP功能溶剂及配套3万吨EA/MA单体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出具审批意见。为保证行政许可的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即日起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五个工作日。若对本项目建设有不同意见,请于公示期内向我局行政许可窗口申请听证或书面反馈意见。
联系地址:淮北市杜集区梧桐中路19号市科创中心双创基地1号楼4楼407
电 话:0561-3112106
项目名称:普利凯(安徽)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3万吨EEP/MMP功能溶剂及配套3万吨EA/MA单体建设项目
项目性质:新建
项目单位:普利凯(安徽)新材料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安徽(淮北)新型煤化工合成材料基地淮兴南路8号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安徽应天环保科技咨询有限公司
建设内容:项目占地约75亩,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3万吨/年EEP/MMP功能溶剂及配套3万吨/年EA/MA单体设施及相关配套设施等。项目建成后年产20000吨MMP(其中电子级5000吨)、10000吨EEP(其中电子级5000吨);年产18750吨MA、11250吨EA,其中,3750吨MA和4250吨EA产品外售,其余作为EEP/MMP的生产原料自用。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废气
项目主装置区工艺废气经管道收集;中间储罐、原料及产品储罐呼吸废气经管道收集;灌装站尾部局部密闭,废气经灌装机顶部风管收集;上述废气合并后经一套蓄热式热力焚化炉(RTO)装置燃烧处理后,由1根25m高排气筒排放(DA001);废液焚烧炉尾气经管道收集后,经SNCR+余热锅炉回收热能+布袋除尘+湿式脱硫处理后,由1根25m高排气筒排放(DA002);投料粉尘经集气罩收集后经过一套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DA003);危废暂存间废气通过顶部风管收集后,经过一套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由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DA004);污水处理站废气加盖负压收集后经过一级水喷淋塔+一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由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DA005);质检化验室废气经通风橱、万向集气罩收集后经过一套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由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DA006)。
项目施工期场地颗粒物执行安徽省《施工场地颗粒物排放标准》(DB34/4811-2024)限值;工艺废气污染物非甲烷总烃、丙烯酸、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甲醇执行《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1-2015)表5、表6、表7排放限值以及《安徽省固定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 有机化学品制造工业》(DB34/4812.3-2024)表1排放限值;甲醇无组织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排放限值;污水处理站NH3、H2S、臭气浓度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表2排放限值要求;废液焚烧炉尾气执行《危险废物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84-2020)表3排放限值要求;厂区内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附录A要求。
2、废水
本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食堂餐厨废水经隔油池处理;EEP/MMP功能溶剂生产装置工艺废水按照分质分类的原则在装置区预先经过蒸发脱盐处理后排入厂区污水处理站工艺废水收集池;和其他废水(包括EA/MA单体生产装置工艺废水、水环真空泵废水、设备清洗废水、地面清洁废水、初期雨水、喷淋废水、余热锅炉排水)混合调节后经厂区污水处理设施“混凝沉淀+生化调节+生物预氧化+回流沉淀+水解酸化+A/O+絮凝沉淀+深度氧化”(处理规模为60m3/d)处理后排入废水总排口。蒸汽冷凝水作为循环冷却系统补水使用,不外排;循环冷却系统排水直接进入厂区总排口。经市政污水管网进入安徽(淮北)新型煤化工合成材料基地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不外排。
3、噪声
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噪声主要为设备噪声等。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消音、吸声、减振等措施进行噪声治理,加强厂区周围绿化,减轻噪声对环境的不良影响。采取相应的噪声防治措施后,项目边界噪声均能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要求,项目周围声环境不会因本项目而明显改变。
4、固体废物
项目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置;餐厨垃圾由取得餐厨垃圾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置;一般固废暂存间位于项目区西侧,面积100m2,普通废包装材料(包含包装桶、包装袋等)、水处理污泥(生化污泥)、废布袋、布袋除尘器收集到的粉尘交由物资回收单位回收;重组份废液和蒸发釜残经厂区自建废液焚烧炉焚烧,废催化剂、沾染危险化学品的废包装材料(含包装桶、包装袋及内袋)、废润滑油、废油桶、废活性炭、检测废液、水处理污泥(物化污泥)、废滤网、废灰渣、蒸发脱盐废液经危废暂存间暂存,危废暂存间位于项目区西侧,面积50m2,定期委托资质单位处置。
公众参与情况:建设单位在项目所在地张贴了公告,在公众易于接触的报纸进行了二次公示,公示时间和内容均满足公众参与办法的要求,公示期间未收到公众反馈意见。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审批意见要求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