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特纳能源科技(淮北)有限公司伊特纳能源太阳能电池二期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批前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伊特纳能源科技(淮北)有限公司伊特纳能源太阳能电池二期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出具审批意见。为保证行政许可的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即日起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五个工作日。若对本项目建设有不同意见,请于公示期内向我局行政许可窗口申请听证或书面反馈意见。
联系地址:淮北市杜集区梧桐中路19号市科创中心双创基地1号楼4楼407
电 话:3112106(兼传真)
项目名称:伊特纳能源太阳能电池二期项目
项目性质:扩建
项目单位:伊特纳能源科技(淮北)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安徽省淮北市杜集区纬二路东1号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安徽应天环保科技咨询有限公司
建设内容:伊特纳能源科技(淮北)有限公司在现有厂区基础上新增用地约16亩,建设“伊特纳能源太阳能电池二期项目”。项目总投资40000万元,在现有1GW高效TOPCon太阳能电池片生产线和1GW BIPV太阳能电池组件生产线的基础上,购进相关生产设备,新增1GW高效TOPCon太阳能电池生产线、废水站及相应新增配套机电系统,同时建设相应动力配套及辅助设施。项目建成后全厂形成年产2GW高效TOPCon太阳能电池片和1GW BIPV太阳能电池组件的生产能力。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废气
项目制绒、扩散工序产生的氟化氢、氯化氢和氯气经过密闭设备顶部风管收集,经过1套二级NaOH溶液筛板填料洗涤塔处理后通过1根2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正面刻蚀、碱抛工序产生的氟化氢经过密闭设备顶部风管收集,分别经过2套二级NaOH溶液筛板填料洗涤塔处理后合并通过1根20m高排气筒(DA003)排放;背面刻蚀、碱洗工序产生的氟化氢经过密闭设备顶部风管收集,经过1套二级NaOH溶液筛板填料洗涤塔处理后通过1根20m高排气筒(DA004)排放;Poly-PE(沉积)工序产生的尾气(PH3、SiH4)、ALD(钝化)工序产生的尾气(TMA)和PECVD(镀膜)工序产生的尾气(SiH4、N2O、NH3)经过密闭设备顶部风管收集,经1套尾气焚烧筒(电加热,300~400℃,产生颗粒物及少量氮氧化物)+布袋除尘器+酸喷淋塔(H2SO4)处理,然后通过1根20m高排气筒(DA005)排放;铜制程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集中收集后依托现有1套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然后通过1根20m高排气筒(DA006)排放;项目燃气热水真空机组设置低氮燃烧器,天然气燃烧尾气经1根8m高排气筒(DA007)排放;项目污水处理站收集池上端加盖密闭,收集的废气经1套“一级碱喷淋塔”处理,然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DA008)排放。
项目工艺过程中产生废气执行《电池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0484-2013)表5中太阳电池标准值和表6中的边界限值;氨、硫化氢、臭气浓度排放参照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表1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值及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挥发性有机物有组织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1中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厂区内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执行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表A.1特别排放限值要求;食堂油烟废气排放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规定的限制要求;天然气燃烧废气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3中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及《安徽省大气办关于印发《安徽省2020年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工作任务》的通知》(皖大气办[2020]2号)中要求。
2、废水
项目生活住宿污水、食堂废水分别经化粪池、隔油池处理后排入厂区生活污水排口,经龙湖污水处理厂处理后排入龙河;项目设有初期雨水池,收集初期雨水,初期雨水、生产废水、地面清洁废水、废气治理设施废水、循环冷却水、燃气热水真空机组尾水排入污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后排放。纯水制备浓水与处理达标后的生产废水等一并排向厂区南侧的污水监测口,然后通过专管进入杜集经济开发区装备制造产业园污水处理站将废水中特征污染物(氟化物,以F-计)指标降至1.5mg/L以下后,排入龙湖工业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尾水排入龙河;在厂区北侧新增的16亩用地上新建铜制程电镀废水处理回用站,铜制程电镀废水处理后回用,浓缩废液委外处置,不外排。
3、噪声
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噪声主要为设备噪声等。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消音、吸声、减振等措施进行噪声治理,加强厂区周围绿化,减轻噪声对环境的不良影响。采取相应的噪声防治措施后,项目区域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的要求,东厂界紧邻的东山北路为城市主干道,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4类标准,项目周围声环境不会因本项目而明显改变。
4、固体废物
生活垃圾委托市政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废边角料、除尘器收集粉尘、废包装材料、报废电池片、报废硅片、报废产品、水处理废膜(反渗透、超滤)、污水处理设施污泥等一般固废委托物资回收公司处理;废矿物油、废矿物油桶、废包装桶(助焊剂、硅胶、银浆、添加剂等)、废洗涤填料、废活性炭、废擦拭抹布、废网版、手套、浓缩废液等危险废物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其中废网板交由厂商回收利用)。
公众参与情况:建设单位在项目所在地张贴了公告,在公众易于接触的报纸进行了二次公示,公示时间和内容均满足公众参与办法的要求,公示期间未收到公众反馈意见。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审批意见要求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