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北润农腾辉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5000吨新型生物制剂复配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批前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淮北润农腾辉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5000吨新型生物制剂复配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做出审批意见。为保证行政许可的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即日起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五个工作日。若对本项目建设有不同意见,请于公示期内向我局行政许可窗口申请听证或书面反馈意见。
联系电话:0561-3112106(兼传真)
地址:淮北市杜集区梧桐中路19号市科创中心双创基地1号楼4楼407
项目名称:年产15000吨新型生物制剂复配项目
建设地点:安徽省淮北市濉溪县经济开发区白杨西路北侧,科创大厦西500米
建设单位:淮北润农腾辉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安徽博环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2023年9月,淮北润农腾辉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拟投资35000万元建设“年产15000吨新型生物制剂复配项目”。本项目位于濉溪经济开发区白杨西路北侧,科创大厦西500米。项目总占地20352.63m2,依托现有已建设完成的2座空置厂房、1座办公楼、1座原料库,并新建2座厂房、1座成品库及配套设施。本项目为农药复配分装,全部生产过程不涉及化学反应,生产工艺不需要高温高压条件。建成后可达年产15000吨新型生物制剂的生产能力。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废气:
1#液体车间:各生产线产生的废气先经各生产线生产设备自带布袋除尘器处理后,再用一套水膜除尘器和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 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2#液体车间:各生产线产生的废气先经各生产线生产设备自带布袋除尘器处理后,再用一套水膜除尘器和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 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1#固体车间:各工序产生的废气经设备自带布袋除尘器+水膜除尘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3)排放。2#固体车间:各工序产生的废气经设备自带布袋除尘器+水膜除尘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4)排放。污水处理站废气采用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15m高排气筒(DA005)排放。危废暂存间废气并入1#液体车间废气处理系统。实验室废气经过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15m高排气筒(DA006)排放。
非甲烷总烃有组织排放执行《固定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 第2部分:农药制造工业》(DB34/4812.2-2024)中排放限值;颗粒物、NH3、H2S有组织排放执行《农药制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7-2020)表1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厂房外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执行《固定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 第2部分:农药制造工业》(DB34/4812.2-2024)中无组织排放限值;厂界非甲烷总烃、颗粒物无组织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厂界NH3、H2S无组织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厂界二级标准值要求。施工期执行《施工场地颗粒物排放标准》(DB34/ 4811—2024)表1中相关标准。
(2)废水:
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达到园区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后排入园区污水处理厂,项目生活污水排放量为5.m3/d;新建污水处理站一座,处理规模3m3/h(72m3/d),处理工艺为芬顿+沉淀+BAF,本项目生产废水排放量为8.74m3/d、生产废水、初期雨水经自建污水处理站处理后排入濉溪县第二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入萧濉新河。
(3)噪声:
对生产设备采用安装消音器、基础减振、厂房隔声等措施。
施工期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中有关规定;运营期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表1中3类标准。
(4)固废:
建设1座40m2的危废暂存仓库,用于暂存废包装物、质检废液、废活性炭、废机油、污泥、废布袋、空压机废油、废滤网、喷淋沉渣等危险废物。
一般固废处理处置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有关规定,危险固体废物须委托有相应资质的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妥善处理处置,危险废物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审批意见要求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