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濉溪县鸿源煤化有限公司年产10万吨新型环保建筑材料(减水剂)配套产品生产线建设项目(一期)环境影响报告书》批前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濉溪县鸿源煤化有限公司年产10万吨新型环保建筑材料(减水剂)配套产品生产线建设项目(一期)环境影响报告书》做出审批意见。为保证行政许可的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即日起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五个工作日。若对本项目建设有不同意见,请于公示期内向我局行政许可窗口申请听证或书面反馈意见。
联系电话:0561-3112106(兼传真)
地址:淮北市杜集区梧桐中路19号市科创中心双创基地1号楼4楼407
项目名称:年产10万吨新型环保建筑材料(减水剂)配套产品生产线建设项目(一期)
建设地点:安徽濉溪经济开发区,海棠路以西、樱花路以南
建设单位:濉溪县鸿源煤化有限公司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蚌埠禾美环境设计院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项目建设内容分二期进行,一期在厂区西南侧空地,新建1栋占地面积2000m2的厂房,购置3条母液生产线(每套母液生产线包括1个A罐、1个B罐和1个反应釜)。2条复配生产线等生产设施,车间采用钢结构,生产线主机全部选用先进设备,一期项目投产后,可形成年产5万吨减水剂的生产规模。由于二期建设内容暂未设计,本次仅对一期进行评价。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废气:投料粉尘经集气罩收集后通过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工艺生产过程产生的有机废气经其罐体相连的密闭管道收集后与经密闭微负压收集的液体投料废气一同汇入一套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由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
(2)废水:项目生活废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和经废水收集池收集后的车间地面冲洗废水经厂区污水管网接至厂区酚氰污水处理站处理后回用于厂区现有工程的熄焦用水,不外排。
(3)噪声:项目拟采取隔声、减振等方式进行降噪。在采取以上措施后,项目厂界噪声可达标排放,对周边声环境影响较小。
(4)固废:项目产生的丙烯酸、丙烯酸羟乙酯、双氧水、巯基丙酸、引气剂包装桶,由原供应商所有者回收利用;氢氧化钠包装袋、废活性炭、含油抹布和手套、废机油和废机油桶等危险废物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甲基烯丙基聚氧乙烯醚、异戊烯醇聚氧乙烯醚、维生素C、葡萄糖酸钠包装袋,统一收集后外售;试验废物收集后作为建筑垃圾送至区域内指定处理地点;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处理除尘器收集的粉尘收集后回用于生产;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处理。
采取以上措施后,项目固废可得到合理处置,不会造成二次污染。
公众参与情况:本项目环评编制过程在全国建设项目环境信息公示平台网站进行了二次公示,未收集到公众信息调查表。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审批意见要求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