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锐畅科技有限公司高档铝幕墙装饰材料及金属表面处理材料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批前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安徽锐畅科技有限公司高档铝幕墙装饰材料及金属表面处理材料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做出审批意见。为保证行政许可的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即日起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五个工作日。若对本项目建设有不同意见,请于公示期内向我局行政许可窗口申请听证或书面反馈意见。
联系电话:3112106
地址:淮北市杜集区梧桐中路19号市科创中心双创基地1号楼4楼407
项目名称:高档铝幕墙装饰材料及金属表面处理材料生产项目
建设地点:安徽省淮北市濉溪经济开发区樱花路77号
建设单位:安徽锐畅科技有限公司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安徽双鸿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建设标准厂房23000平方米,购置折弯机、剪板机、雕刻机、激光切割机、异形件喷塑线、型材喷涂生产线、PPR硬板搅拌器、固体搅拌器、包装机、预混机、挤出机、压片机、磨粉机等设备,配套建设给排水、供配电等公用工程。项目建成后可达到年产高档铝幕墙材料20万平方米、前处理剂4000吨、塑粉2000吨的生产能力。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废气
塑粉生产线:拆包、投料、磨粉筛分、落料、包装粉尘设置封闭拆包间,预混机、磨粉机密闭,采取集气设施收集,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挤出压片废气采取设备密闭+集气设施收集,经二级活性炭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塑粉生产线颗粒物、非甲烷总烃有组织排放满足《涂料、油墨及胶黏剂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7824-2019)中表2相关标准。
前处理剂生产线:酸雾废气采取集气设施收集,经碱液喷淋塔中和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投料、包装粉尘采取设备密闭+集气设施收集,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前处理剂生产线硫酸雾、氟化物、颗粒物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相关标准。
高档铝幕墙材料生产线:项目喷漆废气经多级干式漆雾过滤处理后,汇同调漆、流平、喷漆烘干及塑粉固化废气一起经“活性炭吸脱附+催化燃烧”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喷塑粉尘经2套“大旋风粉末回收系统+滤芯过滤回收系统”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烘干固化隧道天然气燃烧废气经配套管道收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固化室天然气燃烧废气经配套管道收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水汽烘干室天然气燃烧废气经配套管道收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危废、危化品贮存废气采取管道收集,经二级活性炭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激光切割粉尘配套滤筒除尘器处理后车间封闭、定期清扫地面;表面处理废气采取非生产时段加强通风的措施处理;高档铝幕墙材料生产线喷塑粉尘、调漆、喷漆、流平及喷漆烘干、塑粉固化工序等产生的颗粒物、甲苯、二甲苯排放及非甲烷总烃有组织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相关标准;其中乙苯排放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2-2015)中表5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天然气燃烧废气排放满足《安徽省2020年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工作任务》中关于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
污水处理站:污水处理站恶臭采取加盖密闭,排气口周围定期喷洒除臭剂,加强周边绿化的措施处理后无组织排放。硫化氢、氨排放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中二级标准及表2中的限值要求。
厂区:非甲烷总烃厂房外无组织排放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附录A中限值、非甲烷总烃厂界无组织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标准。
(2)废水
设备清洁废水、地面清洁废水、水洗废水、喷淋塔废水、初期雨水经厂区污水处理站(工艺:隔油池+调节中和+混凝沉淀)处理后,汇同经化粪池处理后的生活污水、纯水制备废水接管进入濉溪第二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尾水达标后,排入巴河、汇入王引河。接管废水满足濉溪第二污水处理厂接管限值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从严值,最终尾水满足《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表1中一级A标准。
(3)噪声
本项目主要噪声源为折弯机、剪板机、雕刻机、激光切割机、隔膜泵等生产设备及废气处理系统风机等公辅设施,采用相应的隔声、减振措施,降噪效果较好,对周围环境影响在可接受范围内。
(4)固废
本项目固废主要为: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危险废物和生活垃圾。
其中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包括废金属边角料、落至地面的塑粉、收集的塑粉、除尘器收集的粉尘、废包装材料、纯水制备产生的废石英砂及废活性炭,废金属边角料、落至地面的塑粉、收集的塑粉暂存于一般工业固废暂存场所,定期外售;除尘器收集的粉尘定期清理,回用于生产;废包装材料暂存于厂区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暂存间,定期外售;纯水制备产生的废石英砂及废活性炭由原厂家定期更换,更换后交由原厂家处置。
危险废物包括槽渣、浮油、废吸油棉、废包装材料(沾染有毒或感染性)、废过滤材料、漆渣、废活性炭、废乳化液、沾染废乳化液的废屑、废催化剂、废含油抹布、废手套;槽渣、浮油、废吸油棉利用专用容器盛装后,分区暂存于厂区危险废物贮存点,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废包装材料(沾染有毒或感染性)、废过滤材料、漆渣、废活性炭、废乳化液、废催化剂、废含油抹布、废手套分区暂存于厂区危险废物贮存点,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污泥压滤后污泥压滤后污泥池暂存,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生活垃圾定期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所生产的固体废物经采取以上处理处置措施后可达到零排放,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影响。
公众参与情况:本项目环评编制过程在淮北人论坛网站、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示平台进行了二次公示,并在淮北日报上进行了两次报纸张贴,且在项目周边敏感点进行了现场张贴公示。未收到反馈意见。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审批意见要求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