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威世顿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产表面活性剂类产品4万吨、特种润滑油类产品3.5万吨、有机硅深加工类产品4万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批前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安徽威世顿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产表面活性剂类产品4万吨、特种润滑油类产品3.5万吨、有机硅深加工类产品4万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出具审批意见。为保证行政许可的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即日起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五个工作日。若对本项目建设有不同意见,请于公示期内向我局行政许可窗口申请听证或书面反馈意见。
联系地址:淮北市杜集区梧桐中路19号市科创中心双创基地1号楼4楼407
电 话:3112106
项目名称:年产表面活性剂类产品4万吨、特种润滑油类产品3.5万吨、有机硅深加工类产品4万吨项目
项目性质:新建
项目单位:安徽威世顿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安徽(淮北)新型煤化工合成材料基地基地北路10号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安徽应天环保科技咨询有限公司
建设内容:项目占地56145.44m²,总建筑面积27579.36m²,新建3栋生产车间、仓库、综合楼、储罐区及其他辅助配套工程,项目分二期建设,一期建成后形成年产表面活性剂类产品1.5万吨、特种润滑油类产品3.5万吨、有机硅深加工类产品1.5万吨的生产能力,二期建成后形成年产年产表面活性剂类产品2.5万吨、有机硅深加工类产品2.5万吨的生产能力,项目全部建成后形成年产表面活性剂类产品4万吨、特种润滑油类产品3.5万吨、有机硅深加工类产品4万吨的生产能力。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废气
项目一车间表面活性剂类产品生产废气经1套4#“二级碱吸收”预处理后,进入RTO处理后通过一根18m高排气筒(DA001)排放;二车间有机硅深加工类产品生产废气经1套5#“三级碱吸收”预处理后,与真空泵尾气、压滤废气汇总进入RTO处理后通过一根18m高排气筒(DA001)排放;三车间:活性硅油类产品生产废气经1套“三级碱吸收”预处理,甲基硅油类产品生产废气、特种润滑油类产品(除消泡剂产品)生产废气汇总经1套“二级碱吸收”预处理,表面活性剂类产品生产废气、消泡剂产品生产废气汇总经1套“二级碱吸收”预处理,预处理后废气与真空泵尾气、压滤废气合并经1套RTO处理后通过一根18m高排气筒(DA001)排放;聚羧酸盐喷粉粉尘经1套“袋式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根24m高排气筒(DA002)排放。
实验室废气经1套“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1根24m高排气筒(DA003)排放;导热油炉、喷粉干燥天然气燃烧加装低氮燃烧器,燃烧废气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DA004)排放;污水处理站主要产臭单元密闭,废气负压收集后经1套“二级碱吸收+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由1根15m高排气筒(DA005)排放;储罐废气、危废仓库有机废气合并经1套“二级碱吸收+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DA006)排放。
项目工艺废气颗粒物、非甲烷总烃、甲苯、氯化氢、SO2、NOX等污染物排放参照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5、表6、表9排放限值,硫酸雾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排放限值。
污水处理站NH3、H2S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表2排放限值要求。厂内挥发性有机废气无组织排放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表A.1特别排放限值。天然气燃烧废气烟尘、SO2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中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NOX执行《安徽省2020年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工作任务》(皖大气办﹝2020﹞2号)要求;食堂油烟废气排放参照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规定的限制要求。
2、废水
本项目新建一套处理规模为100m³/d的污水处理设施,工艺废水、设备清洗废水、真空泵废水、喷淋塔废水、车间保洁废水经“隔油+芬顿氧化”预处理后,混合初期雨水、研发废水、生活污水经“混凝沉淀+水解酸化+接触氧化+二沉池”处理后,与循环冷却系统排水、蒸汽冷凝水、RO浓水混合经废水总排口接入园区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最终回用于园区内企业,不外排。总排口安装废水流量、pH、COD、氨氮在线监测装置。
3、噪声
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噪声主要为设备噪声等。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消音、吸声、减振等措施进行噪声治理,加强厂区周围绿化,减轻噪声对环境的不良影响。采取相应的噪声防治措施后,项目厂界噪声均能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要求,项目周围声环境不会因本项目而明显改变。
4、固体废物
本项目一般固废主要有普通废包装物、纯水制备系统产生的废滤芯、生化污泥等,委托物资公司或供应商回收利用;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由地方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危险废物主要有废包装材料(危险化学品)、废滤渣、废滤芯滤布、废硅藻土、废活性炭、物化污泥、废导热油、废润滑油、研发废物、废碱渣、废粉尘、废甲苯等,分类收集在危废仓库暂存后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采取以上措施后,项目固体废物可得到合理处置,不会造成二次污染。
公众参与情况:建设单位在项目所在地张贴了公告,在公众易于接触的报纸进行了二次公示,公示时间和内容均满足公众参与办法的要求,公示期间未收到公众反馈意见。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审批意见要求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