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北市环保局机关学习制度
淮北市环保局机关学习制度
为了提高局机关人员的政治业务素质,以更好地适应环保工作的需要,使学习经常化、制度化,特制定本制度。
一、学习人员:局机关在职全体干部、职工。
二、学习时间:一般为每周五上午由办公室和机关总支学习委员负责组织。
三、学习内容:以政治学习为主,业务学习为辅。
具体为:
(一)政治学习内容:
1、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
2、党的重要会议和中央领导同志重要讲话及上级重要文件;
3、市场经济、经济管理以及现代科技等知识;
4、廉政法规、制度;
5、时事政治;
6、其他上级及领导指定的学习内容。
(二)业务学习内容:
1、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
2、行政法规;
3、环境标准;
4、国家公务员管理知识;
5、机关公文写作知识;
6、其他上级及领导指定的学习内容。
四、学习形式:
坚持集中学习与自学并重的原则,采取听专题讲座、召开座谈会、收看录像、个别辅导等方式进行,力求形式多样,以增强学习效果。
五、加强对政治、业务学习的考核,局党组中心组成员的学习由市委组织部、宣传部进行考核;科级干部的学习检查由局党组不定期进行。
六、年中和年末组织学习经验交流座谈会,形成良好学习风气。考核的主要内容:学习时间、学习记录、学习笔记、学习成效等。
七、学习实行签到制度和请假制度,因故不能参学者,必须向局党组书记或分管领导请假,确保参学率达到85%以上。
八、每年局党组成员和局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要根据学习内容,撰写1—2篇学习体会文章或调研报告。
九、组织各种形式的学习考试。学习期间和年终不定期组织笔试、面试,考试成绩作为年终个人考核的重要依据。
皖公网安备 34060002010012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