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点污染源在线企业端监控网络数据物联网卡服务询价函
有关单位:
因工作需要,我局对重点污染源在线企业端监控网络数据物联网卡进行询价,优选一家供应商提供服务。现请贵单位对该项工作进行报价,请制定报价在规定时限内函复我局。
一、任务内容
根据《安徽省生态环境厅关于深入推进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设备“安装、联网、运维监管”三个全覆盖有关工作的通知》(皖环函〔2020〕245号)文件要求,采购物联网卡包流量服务。
二、报价须知
1.报价资料包括:①询价报价表;②营业执照等,并入袋内密封。
2.报价包括工时、工资、差旅、通讯费、税费等服务过程中产生的全部费用。
3.报价应等于或低于10元/月/张,高于10元/月/张视为无效报价。
4.在综合考虑报价单位资质和评估经验的基础上,以最低价确定中标供应商;最低价相同时,采用二次报价确定中标供应商。
5.为保障网络服务质量,供应商中标后需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①具备工业和信息化部颁发的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②供应商需在接到故障报警后半小时内到达现场进行问题处理;
③提供后台管理系统可以看下物联网卡状态及详情。
6.供应商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的,不得确定为成交供应商:
①供应商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②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拟派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被人民检察院列入行贿犯罪档案的;
③供应商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市场监督管理局)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④供应商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⑤供应商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三、询价时间和地点安排
时间:2024年10月16日上午10:00
地点:淮北市生态环境局
四、有关事项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被询价的机构应本着诚实守信的原则,向我局做出一次性书面报价。该报价一经认可,即为签约的合同价,此报价用人民币报价,单位为元,不保留小数。
请拟报价的机构将报价表、相关资质和营业执照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相关材料,于2024年10月14日下午17:30前(本次询价为最终询价,过期视为放弃参加本次询价活动)将相关材料当面递交或邮寄至淮北市生态环境局,地址:安徽省淮北市淮海中路135号,邮编:235000。封面需注明联系人和联系方式。材料需一次性报送提交,补充提交的材料为无效材料,不予考虑。
联系人:李辉 联系电话:0561-3041116
附件
询价表
序号 |
包含流量(张/月) |
类型 |
资费(元/月/张) |
01 |
2G |
定向流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