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北市公开省湿地公园生态环境保护专项督察整改措施清单公示
2023年12月5日至12月19日,安徽省第一生态环境保护专项督察组对我市开展了湿地公园生态环境保护专项督察,并于2024年4月10日向我市反馈了督察报告。淮北市委、市政府诚恳接受、高度重视,及时研究制定了《淮北市贯彻落实2023年全省湿地公园生态环境保护专项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措施清单》(以下简称《整改清单》),全面部署并系统推进整改落实。
《整改清单》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徽工作的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
针对督察指出的2个方面3个问题,我市梳理形成了省湿地公园生态环境保护专项督察整改措施清单(3项),逐一明确整改问题、任务、标准、责任,做到可操作、可检查、可考核。
《整改清单》提出了整改目标,即2024年度完成整改任务2个,2025年度完成整改任务1个,督察反馈问题全面整改到位。同时,加强督导检查,切实做到整改到位一个、销号办结一个,确保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着落。
《整改清单》提出了3个方面的整改主要举措。一是组织党员干部深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湿地保护法》和《国家级自然公园管理办法(试行)》,做到学懂弄通做实。二是明确湿地公园专职管理人员,进一步建立健全湿地公园建设管理和巡护制度,压实湿地保护属地责任,加强全市湿地公园监督管理;常态化开展湿地公园生态环境问题排查,开展动态监测,建立档案。三是对湿地公园恢复重建区违规行为开展评估论证,并依法依规完成处置。
下一步,淮北市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的各项决策部署,坚决扛起湿地生态环境保护政治责任,为加快建设“五宜”幸福城市、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建设淮北篇章作出新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