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度重点工作分解及完成情况】淮北市生态环境局2025年年度重点工作任务分解及第三季度完成情况
| 2025年三季度市政府重点工作任务分解表 | |||||
| 任务项 | 重点工作内容 | 牵头责任单位 | 三季度任务分解 | 三季度进展情况 | 完成状况 |
| 10 | 生态环境质量指标完成省下达目标任务。 | 市生态环境局 | 1.强化夏季臭氧攻坚行动,持续开展细颗粒物和臭氧污染协同防控。谋划实施秋冬季重污染天气攻坚行动,制定2025-2026年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攻坚行动实施方案,修订完善淮北市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清单,对重点行业企业开展绩效分级;2.开展河湖沟塘清理工作。建立流域水质监测网络,实现上下游水质数据实时共享,利用无人机、无人船等科技手段,提升监测精准度。定期开展跨区域联合执法行动,重点排查化工园区、污水处理厂等污染源;3.落实建设用地再开发利用联动监管机制,开展重点建设用地尤其是涉及“一住两公”类型地块的排查筛选、督促开展场地调查、组织评审,运用并维护“全国土壤环境管理信息系统”平台,实现市县区生态环境、自然资源等部门信息共享。 | 1.推动精准高效治污,利用走航监测、车载监测、用电监控等非现场监管手段,溯源排查污染来源,调度处理问题417个,已完成整改225个,复查存在问题94个;排查整治低效失效治污设施,诊断帮扶41家重点涉气企业环保设施运行状况。开展臭氧走航监测76次,发现高值区域55处,精准调度涉及企业整改。重点整治餐饮集中区,交办处理61家餐饮企业油烟问题;联合交通部门检查汽修企业70家,对存在问题的32家企业发函督办并复查,再次发现问题企业13家,并对突出问题企业督办转办(转办11家);联合商务局检查加油站27家,要求存在问题的11家立行立改;启动实施十四五空气质量攻坚行动,制定实施《淮北市“十四五”空气质量目标任务决胜行动方案》《相山区重点管控区域“一站一策”治理方案》《市高新区、杜集区重点管控区域“一站一策”治理方案》《濉溪县、烈山区重点管控区域“一站一策”治理方案》,推动颗粒物臭氧污染协同管控。 2.开展“清理河湖沟塘、改善人居环境”专项行动。2025年1~9月共出动人员6458余人次,车船1474余辆次,累计清理垃圾、水草1229余吨。累计排查、整改问题853个。构建了"淮北市水生态环境智慧监管平台",整合了基础感知网络、数据智能分析、综合监管等功能,有效提升了污染溯源和预警能力。除了自动监测,还对全市12条主要河流及支沟开展每两月一次的定期人工监测,并在汛期或数据异常时实施加密监测。完成了对全市14条河流、总岸线近500公里的入河排污口排查工作,共排查出604个排污口。目前正按照"一口一策"的原则进行整治攻坚,并建立长效监管机制。 3.严格落实建设用地再开发利用联动监管机制及《淮北市重点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实施细则(试行)》,截至目前累计已完成184个重点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本年度已开展28个重点建设用地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已完成淮北市建设用地土壤环境质量数据叠加空间“一张图”数据信息集成工作。联合自然资源部门对2019年以来涉“一住两公”重点建设用地排查,共排查出116个问题地块,已给县区人民政府发督办函要求12月底前完成补充调查。 |
序时推进 |
| 116 | 加快推进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和突出环境问题整改。 | 市生态环境局 | 1.加强调度,实行双周调度、月通报,有序推动整改落实;2.加大突出生态环境问题自查力度,建立健全问题台账,严格落实“清单制+责任制+销号制”,推进问题整改。 | 1.严格落实双周调度机制,重点调度突出问题整改进度、难点堵点攻坚情况,加快推进中央、省级反馈意见等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进度。截至9月底,中央层面交办问题534个,已销号519个,销号率97.2%;省级层面交办问题816,已销号768个,销号率94.1%。2025省环保督察交办信访件124件,已办结105件,办结率84.7%。 2.市县两级按月开展排查,实行清单化闭环式管理。针对排查的问题立行立改,不能立行立改的,按照“精准、科学、依法”原则制定“问题、措施、标准、责任”四项清单,纳入“N”类问题整改调度,确保按期验收销号。1-9月,通过自排查发现各类突出生态环境问题702个,已完成整改574个,剩余正序时推进。 |
序时推进 |
| 117 | 强化空气质量源头管控和多污染物协同治理,坚定不移抓好大气污染防治。 | 市生态环境局 | 持续开展调度,严格落实日调度、周通报、月考核制度,实施分级分类约谈。实施夏季臭氧攻坚行动,排查整治低效失效VOCs治理设施,加快低(无)VOCs原辅材料替代,建立完善石化、化工行业集中的重点工业园区泄漏检测与修复信息管理平台。加快淘汰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货车、第一阶段及以下排放标准的非道路移动机械,严查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弄虚作假行为。谋划实施秋冬季重污染天气攻坚行动。 | 落实日调度、周通报、月考核制度,第三季度累计编制日报92份、周报13份、月报3份,落实“三单制”督办突出的大气环境问题,对突出环境问题下发提示函25个、转办函5个、督办函2件;召开市环委会2025年第四次会议,会上学习生态环境责任制文件,落实省大气调度会要求,通报“十四五”以来全市生态环境保护目标进展情况,部署空气质量目标任务决胜行动和下阶段重点工作;加强重点区域管控,对重点区域高值冒泡点位开展溯源排查,调度处理高值点位118次;制定实施《相山区重点管控区域“一站一策”治理方案》《市高新区、杜集区重点管控区域“一站一策”治理方案》《濉溪县、烈山区重点管控区域“一站一策”治理方案》,落实精细化管控。排查整治低效失效治污设施,诊断帮扶41家重点涉气企业环保设施运行状况;联合交通部门检查汽修企业70家,对存在问题的32家企业发函督办并复查,再次发现问题企业13家,并对突出问题企业督办转办(转办11家);联合商务局检查加油站27家,要求存在问题的11家立行立改。开展臭氧走航监测76次,发现高值区域55处,精准调度涉及企业整改。制定实施《淮北市“十四五”空气质量目标任务决胜行动方案》,提前谋划秋冬季重污染天气攻坚行动。加快淘汰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货车、第一阶段及以下排放标准的非道路移动机械。 | 序时推进 |
| 120 | 推深做实跨界水体污染联防联控机制。 | 市生态环境局 | 1.构建跨区域水污染共保联治。完善跨界断面联合监测、涉水案件联合执法、涉水项目联合审批、突发事件联合处置等制度机制,提升再生水补水质量,推动“岸上+岸下”“河水+污水”“政府+市场”“立法+司法”协同治理,推深做实“检察长+河湖长”制;2.加强与相关部门协作会商,防止上游污染物大量下泄影响下游水质。 | 1.淮北市已与宿州、亳州、商丘、徐州等相邻地市签订了合作协议。2025年8月,淮北市牵头与江苏徐州、安徽宿州相关部门召开了"三龙支河联防联控专题会议",共同调研关键河段、商讨治理方案,打破了行政壁垒。通过水质自动站与周边城市实时共享监测数据,特别是在汛期,通过日报告、周调度、月会商等方式,及时发现和应对水质异常。检察机关通过公益诉讼有力推动了跨界河流的污染治理。围绕跨界河流污染防治召开了多次联席会议,并制发了多件检察建议。 2.密切关注汛期污水“零存整取”问题,缩短汛期影响。常态化推进重点河段治理,对水质异常做到精准溯源、快速处置。以地表水断面生态补偿机制为基础,激励和督促各镇办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属地职责。 |
已完成 |
| 121 | 加强土壤污染源头防控,积极争创省级“无废城市”。 | 市生态环境局 | 1.联合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加强重点建设用地准入管理,严格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未依法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或经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风险评估后纳入管控和修复名录未移出名录的地块,不得作为重点建设用地供地使用;2.组织市直相关部门和创建单位外出考察“无废细胞”建设工作。 | 1.严格落实建设用地再开发利用联动监管机制,截至目前累计已完成184个重点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已完成淮北市建设用地土壤环境质量数据叠加空间“一张图”数据信息集成工作。联合自然资源部门对2019年以来涉“一住两公”重点建设用地排查,共排查出116个问题地块,已给县区人民政府发督办函要求12月底前完成补充调查。对我市长源焦化污染地块开展风险管控及重点监测,对于未移出管控和修复名录的地块,不得作为重点建设用地供地使用。 2.因条件不成熟,暂未组织外出考察“无废细胞”建设工作。 |
序时推进 |
皖公网安备 34060002010012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