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北市2024年水污染防治工作总结
一、2024 年工作开展情况
(一)完善考核与补偿机制,压实治污责任
重新修订《淮北市地表水水质考核管理办法(试行)》及《淮北市地表水断面生态补偿办法》。新办法明确了各县区、开发区的治污主体责任,强化“赛马”考核激励机制。依据新办法严格量化考核各断面水质,并将考核结果与政绩挂钩,有效激发了各方治污积极性。参与生态补偿的地表水断面涵盖国控和省控断面,规范了补偿责任的落实,推动了全市地表水水质改善工作。
(二)积极争取资金,推动项目实施
中央水污染防治资金项目谋划与资金争取方面成果显著。为我市水生态环境改善提供了坚实的资金保障和有力的项目支撑。
(三)推进智能化建设,提升监管效能
《淮北市水生态环境智慧监管能力建设项目》进展顺利。已完成4条主要河流国控断面达标方案的编制,为后续河流生态环境的持续改善提供了科学、系统的指导依据,助力我市精准发力,实现断面水质达标。水生态环境智慧监管平台已开发完成并进入测试阶段,全面提升了河流监管的精准性和高效性。
(四)加强跨界合作,改善跨界水质
积极与宿州、亳州、商丘、徐州等相邻地市开展跨界水体共保联治工作。签订多项合作协议,通过加强信息共享、联合执法、治理修复等措施,取得了显著成效。
(五)加快基础设施建设,提升监测能力
推动濉溪第二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及其入河排污口改道工程,有效提升污水处理厂的处理能力,削减污染物入河浓度。
二、存在问题
(一)跨省界协同存在短板
与商丘市虽签署了突发水污染事件联防联控协议,但在流域生态补偿、常态化联合执法、联合“清漂”等方面尚未建立有效机制。同时,省生态环境厅要求的引调水通道水质标准与上游入境水质标准存在差异,在水资源利用、岸线治理等方面缺乏统一规划,影响了整体治水成效的提升。
(二)受极端气候影响大
2024 年淮北市先旱后涝,旱季河流水位下降、水质变差;汛期强降雨导致城乡内涝,大量污染物汇入河道,加上上游提闸泄洪,河道水位反差大,加剧了水质恶化趋势,给水质改善工作带来极大挑战。
(三)国控断面设置不合理
濉河(符离闸)断面位于宿州市境内,我市难以对其周边面源污染进行有效管控;沱河(小王桥)断面位于濉溪县腹地,监测数据难以客观反映上游来水水质,影响了对水质状况的准确判断和治理工作的针对性开展。
三、2025 年工作计划
(一)统一治水目标,推进联动一体化。
加强与相邻地市的沟通协调,协商推进上下游流域治理,统筹制定治水规划和水质管理目标。积极争取上级部门的支持,推动国控断面设置的调整优化,确保监测数据能够客观反映上游来水水质。
(二)完善治水机制,推进联控常态化。
进一步完善联合监测、信息共享和联合执法机制,加大对跨界断面监测设施的建设投入,实现监测设施共建、共享及水质监测全天候、全覆盖。同时,要建立部门常态化数据共享机制和技术层面的流域水质量数据共享平台,提高信息共享的时效性和准确性。
(三)深化“河湖沟塘”清理,推进项目工程建设
持续加强河道日常巡查和维护,组织力量对河道进行全面清理,清除河道内的垃圾、杂草等污染物。加快推进中央水污染防治资金项目的实施进度,确保项目按期完成并发挥效益。同时,积极谋划和申报新的生态修复项目,为我市河流水质的持续改善提供有力的资金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