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北市2024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总结
根据会议安排,现将大气污染防治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4年工作开展情况
去年,受长时间大范围重污染天气、跨年霾、烟花爆竹燃放等因素影响,长三角空气质量普遍反弹,我市努力克服不利因素影响,最终完成年度目标。
一是出台政策措施,强化工作保障。报请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淮北市空气质量提升攻坚行动方案》《淮北市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实施方案》《淮北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淮北市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方案(2024年修订版)》,印发《淮北市噪声污染防治部门职责分工》,系统规划攻坚工作举措,高位推动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统筹落实属地行业职责。压实工作责任,制定落实空气质量生态补偿机制,实施大气污染防治量化考核,分级分类约谈11次。加强监测数据分析,及时分析站点高值,溯源排查落实问题整改,形成溯源分析报告137份。督办突出的大气环境问题、总站诊断问题,下发帮扶清单17份,提示函36份,转办函106份,督办函110份。优化调整国控站点,推动杜集区检察院站点搬迁至第一实验学校。
二是强化三源治理,落实减污降碳。强化工业源治理。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2024年无新增“两高”项目;加快推进煤电机组超净排放改造,联合发改、工信印发《关于加快完成燃煤电厂超净排放改造的通知》,协调市交通运输局采购50台新能源公交车,将全市公交车全部更换为新能源车;对治理的车辆进行奖励补贴;落实货运车辆限行管控,公安、环境、交通联合发布国三以下柴油货车分阶段限行通告。强化面源治理。提请市政府召开全市禁放会议,统筹推进公安、应急等部门职责落实,强化重点时段值守巡查,严控烟花爆竹违规燃放;稳步推进“三整治一保障”专项行动,按月梳理公安、住建、城管等部门排查的餐饮油烟问题141个、噪声问题2605个、恶臭异味问题18个,全部落实整改。做好重点企业碳排放管理。
三是实施专项攻坚,应对污染天气。加强秋冬季重污染天气应对,制定落实《2024-2025年长时间大范围重污染天气应对减排措施清单》。积极应对夏季臭氧污染。推动精准治污。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重点污染源治理进展缓慢。重点企业环境问题突出,站点周边的一些重点工业企业、货车运输、施工扬尘等问题虽被多次发函督办,但整治进展依然较慢,整改效果不明显。火电、水泥、焦化企业要于今年完成深度改造,但当前尚未取得实质性进展。
二是移动源监管仍然薄弱。企业清洁运输推进力度不足,新能源重卡应用较少,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的中重型柴油货车尚未完全淘汰下线,国一及以下非道路移动机械淘汰进展滞后,尾气排放量大。市机动车监测中心成立不到半年,县区没有专职人员,日常监管中弱化了对尾气检测线的检查。
三是工作压力传导不到位。日常工作中存在完全“靠天吃饭”的思想,没有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压力没有有效传导到镇街、社区、企业,宣传引导效果不理想。以烟花爆竹禁放为例,元旦、春节、元宵节等重要节日期间,扩大禁放区的政策没能有效执行,禁放区内的管理也没有有效落实,城郊结合区多点集中燃放,对空气质量造成明显影响。
三、2025年重点工作计划
今年,我们将贯彻落实《淮北市空气质量提升攻坚行动方案》《淮北市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实施方案》,找准着力点和关键点,采取强有力举措,高标准完成“十四五”收官之年空气质量改善目标任务。
一是加快推动工业源污染治理。推动高耗能、高排放等重点行业绿色低碳转型,加快退出重点行业落后产能。推动火电、水泥企业按期完成碳交易市场清缴履约,减少碳排放。
二是严控移动源污染排放。把移动源减排作为新的突破口,加快清零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柴油货车,部署开展淘汰国一及以下排放标准的非道路移动机械,持续推广新能源车。将清洁运输作为新改扩建项目审核和监管的重点,提升煤炭、焦化、火电、有色等行业清洁运输比例。加强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监督检查,强化属地监管,严厉打击弄虚作假违法行为。联合开展打击非标油品专项行动,实施成品油行业跨部门综合监管。
三是加强科学精准管控。进一步强化站点周边环境管控,对重点排放源进行诊断性检测,分站施策推进工业企业、车辆运输、餐饮油烟、道路扬尘等污染治理。利用高空视频、在线监控、组分站等非现场监管手段精准溯源调度,快速处理高值点位。推动重点企业工况、用电、视频监控、企业在线的全过程监管。有效应对秋冬季重污染天气,做到早研判、早预警、早行动,持续开展绩效分级,加大电力企业协商减排,合理安排停检修计划。统筹推进秸秆禁烧和烟花爆竹禁放工作。强化责任落实,健全完善监督考核机制,对不能按期完成任务的县区、部门进行约谈、督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