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责人解读】淮北市生态环境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杨永超解读《关于持续强化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的通知》
为落实淮北市土壤污染防治的建设要求,保障人居环境的安全,明确监管责任,结合工作实际,我局制定出台了《关于持续强化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的通知》。市生态环境局微信公众号就此政策对生态环境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杨永超进行采访。
记者:出台《通知》的意义?
杨永超:为强化淮北市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从业单位监督管理,规范从业单位行为,提高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质量。
记者:我市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主要调查哪些内容?
杨永超:主要调查全市(县)本年度已完成供地及拟供地清单。
记者:监管范围是什么?
杨永超: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土壤污染的详查和监测;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的变更或收回、转让土地使用权的;有从事过金属冶炼、石油加工、化工铅蓄电池等行业企业用地的,生活垃圾和危险废弃物的贮存、利用等企业用地,以及被非法倾倒危险废物的用地等情形的。
记者:报送时间有什么要求?
杨永超:市、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应于7月15日、12月30日前报送。
记者:有相关投诉渠道吗?
杨永超: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在本市开展的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有弄虚作假或违法违规行为的,可通过信函、传真、邮件、12345市民服务热线等渠道向生态环境主管部门举报,对从业单位和个人业绩情况信息虚假的,可通过信用记录系统举报。
咨询机关:市生态环境局土壤科
咨 询 人:周斌
联系方式:0561-30329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