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淮北市空气质量提升攻坚行动方案的通知
濉溪县、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淮北市空气质量提升攻坚行动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实施。
淮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4月12日
淮北市空气质量提升攻坚行动方案
为持续深入打好蓝天保卫战,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以空气质量持续改善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根据国务院《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计划》和省政府《皖北六市空气质量提升攻坚行动方案》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淮北市空气质量提升攻坚行动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落实全国、全省生态环境保护大会部署,协同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以改善空气质量为核心,以减少重污染天气和解决人民群众身边的突出大气环境问题为重点,以降低细颗粒物(PM2.5)浓度为主线,大力推动氮氧化物和挥发性有机物(VOCs)减排;坚持精准、科学、依法治污,完善大气环境管理体系,提升污染防治能力。
通过提升攻坚行动,在确保完成“十四五”期间空气质量既定约束性目标的基础上,力争进一步改善。2024年、2025年细颗粒物(PM2.5)平均浓度约束性目标分别为42微克/立方米、39微克/立方米,力争达到39微克/立方米、38微克/立方米;空气优良天数比率约束性目标分别为72.9%、75%,力争达到75%、76%;到2025年重污染天气基本消除。
二、重点工作
(一)开展产业绿色发展提升行动。
1. 坚决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新改扩建项目严格落实国家产业规划、产业政策、产能置换、重点污染物总量控制、污染物排放区域削减、碳排放达峰目标等相关要求,采用清洁运输方式运输。严格火电、焦化行业监管,对火电、焦化、建材、水泥、化工、陶瓷等项目,实施清单管理、动态监控,严格落实省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和绩效分级差异管控,实施错峰生产和重污染天气应急管理措施;新建“两高”项目按照重污染天气A级绩效指标建设。(市生态环境局牵头,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局配合。以下均需各县区人民政府负责落实,不再单独列出)
2. 加快传统产业改造提升。加快退出重点行业落后产能,对照《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逐步退出限制类涉气行业工艺和装备。全面推进众城水泥、临涣焦化等重点行业企业及燃煤锅炉超低排放改造,加大氨排放管控。加快推进建成区重污染企业搬迁改造,持续加强砖瓦、陶瓷、石灰、高岭土、玻璃等涉工业炉窑行业环境治理,扎实推进砖瓦企业转型发展三年提升行动。鼓励纳入重污染天气应急管理绩效分级的重点行业企业实施提级改造,2024年A级、B级和引领性企业数量占比达到13%,2025年A级、B级和引领性企业数量占比达20%(从2023年的22家增加到2024年的39家以上、2025年的60家以上),水泥、焦化行业力争全部达到B级以上,提升煤化工基地园区企业绩效水平。推动产业集群提升,统筹规划新建VOCs“绿岛”项目,规范集中涂装中心等已建项目。(市生态环境局牵头,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发展改革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3. 强化“散乱污”企业综合整治。全面排查塑料加工、人造板、木材加工、家具制造、合成革、包装印刷、石材(石料)加工、煤和矸石破碎加工(含煤球等)、粮食饲料加工、不规范搅拌站、汽车维修(抛光、打磨)、黑色和有色金属熔炼加工、陶瓷烧制、砖瓦窑、散状物料堆场等涉气“散乱污”企业,实施清单管理,建立动态管理台账,明确时限、责任、措施,依法依规限期退出,推动相关产业转型升级。(市生态环境局牵头,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商务局、市应急管理局、市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专栏1 产业绿色发展提升行动 |
1. 加快推进落实砖瓦企业转型发展三年提升行动,培育绿色示范标杆企业。建立培育企业库,落实《淮北市烧结砖瓦绿色示范标杆企业评价办法》。 2. 淮北市星光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有机废气治理设施升级改造项目。加强车间密闭措施,采取负压收集,新增“碱液喷淋塔+两级冷凝回收+沸石吸附-脱附(配单独冷凝设备用于回收)”提高废气处理效率。 3. 安徽英科医疗用品有限公司PVC车间(PVC1、PVC2、PVC5、PVC6)VOCs治理提升环保技改项目。对现有A厂区PVC1、PVC2和B厂区PVC5、PVC6共四个车间产生的有机废气进行提标改造。 4. 安徽巨成精细化工有限公司无组织废气及挥发性有机物治理改造项目。开展DAC挥发性有机物治理,安装焚烧炉在线监测设施,聚合车间无组织废气收集及处理设施改造。 5. 临涣焦化VOCs深度治理工程。完善化产4个工段、精苯2个工段储罐和装置区VOCs废气处理设备,系统配备SIS安全连锁及自动化压力调控。 6. 临涣焦化焦炉除尘站提标改造项目。加高改造8座焦炉推焦、加煤地面除尘站仓体,增加除尘过滤面积。 7. 淮北强力矸石建材综合利用有限公司技术改造。利用换热技术,干燥砖坯;差异化流场除尘装置替代湿电除尘。 8. 淮北众城水泥有限责任公司一线SCR深度脱硝技术改造项目。利用中高温SCR技术对熟料线进行深度脱硝改造,进一步削减氮氧化物排放量。 9. 上海电气(淮北)生物质热电有限公司烟气治理升级改造项目,达到超低排放。 |
(二)开展煤炭减量替代提升行动。
4. 加快实施现有煤电机组提标改造。大力推动节能降碳改造、灵活性改造、集中供热改造“三改联动”,“十四五”末,现有11台30万千瓦以上煤电机组全面达到“超净排放”,推动恒力电业2台0.6万千瓦、谋划推动新源热电2台1.5万千瓦等煤电机组升级改造或退出,积极推动符合国家规定条件的老旧机组转为应急备用。(市发展改革委牵头,市生态环境局配合)
5. 积极稳妥推进支撑性电源项目建设。加强新建煤电机组项目监管。新建煤电机组按要求执行最严格的节能环保标准,严格落实污染物区域削减替代等政策要求,项目投产前必须严格兑现减排承诺,否则不予核发排污许可证,不得投入运行。(市生态环境局牵头,市发展改革委配合)
6. 大力压减非电行业煤炭消费量。以碳达峰与碳中和为目标,加大能源与结构调整。优化煤炭消费结构,新建、改建、扩建非电用煤项目严格实施煤炭减量替代,确保完成省级下达的非电煤炭消费量控制指标。推动落后燃煤锅炉、炉窑淘汰更新,排查完善锅炉和炉窑清单,覆盖全燃料种类、各行业领域、不同炉型,依法依规淘汰35蒸吨/小时及以下的燃煤锅炉(含茶水炉、经营性炉灶、储粮烘干设备等燃煤设施)。严格禁止新建自备燃煤设施。2024年底前,完成供热半径15km以内燃煤设施的摸排,2025年底前,全面淘汰供热半径15km以内的自备燃煤供热设施和低效燃煤小热电,积极发展大型热电联产机组半径30km长距离集中供热。实施工业炉窑清洁能源替代,大力推进电能替代煤炭,积极稳妥推进以气代煤。(市发展改革委牵头,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生态环境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7. 加大散煤淘汰力度。结合2023年散煤摸排情况,加大农业生产和农产品加工领域、经营性炉灶、养殖业热风炉等散煤替代力度,实现生产经营性领域散煤基本清零。禁燃区内禁止使用散煤等高污染燃料,实现散煤销售网点、餐饮烧烤、流动摊位等使用散煤及生活散煤清零。加强商品煤质量监管,严禁洗选矸石、煤泥违规流入煤炭销售市场。科学规划清洁取暖技术路线,基本实现居民生活散煤清洁化替代。(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城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专栏2 煤炭减量替代提升行动 |
1.煤炭消费总量控制。完成省下达的煤炭消费总量削减任务。 2.煤电机组提标改造。11台30万千瓦以上煤电机组全面达到“超净排放”。 3.淮北涣城发电有限公司煤电机组改造,供热升级改造项目。 4.临涣中利发电有限公司煤电机组改造,深度调峰灵活性改造。 5.临涣中利发电有限公司煤电机组改造,供热升级改造项目。 6.淮北国安电力有限公司煤电机组改造,深度调峰灵活性改造。 7.安徽金岩高岭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3#窑炉燃煤替代。将3#窑炉所用燃料由燃煤改为燃气。 |
(三)开展交通运输优化提升行动。
8. 深入推进柴油货车专项整治。落实淮北市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柴油货车淘汰和奖补方案,以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的营运柴油货车为重点,通过以奖代补等方式,加快推进提前淘汰高污染老旧机动车。到2025年全面限行国三柴油货车,基本淘汰国三柴油货车、采用稀薄燃烧技术和“油改气”的老旧燃气车辆。开展国四、国五柴油车辆尾气深度治理。(市交通运输局牵头,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等配合)
9. 积极推动“公转铁”“公转水”。推广提升“铁水联运”、多式联运,发挥“淮北市多式联运示范工程”作用,提高煤炭、水泥、粮食等大宗货物水运比例。加快重点园区、大型企业和货运枢纽铁路专用线和联运转运装卸衔接设施建设,提升现有专用线运输能力,推进铁路场站适货化改造。提升临涣选煤厂、众城水泥等大型工矿企业、物流园区铁路专用线接入比例,发展“铁路+新能源接驳或封闭式皮带管廊”的运输模式,推行短距离运输采用封闭廊道和新能源运输方式。(市交通运输局牵头,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水务局配合)
10. 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开展新能源汽车下乡和“以旧换新”系列活动。以公共领域用车为重点,加快推广新能源汽车应用,新增或更新的公交车、出租车、公务用车、城市物流配送、轻型环卫车辆等力争100%使用新能源汽车。加快推进火电、水泥等行业重型货车以及铁路货场、物流园区、港口、工矿企业等场内作业车辆和机械新能源化,推动城区渣土运输车辆新能源化,保障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积极推进新能源中重型货车在煤炭、建材等大宗货物运输企业及矿山、货场、码头等场景商业化运营。(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商务局、市城管局、市管中心、市邮政管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专栏3 交通运输优化提升行动 |
1. 淘汰国三及以下营运柴油货车。落实《淮北市推进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柴油货车淘汰工作实施方案》《淮北市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柴油货车提前淘汰奖补方案》。 2. 更新新能源公交、出租车。新增或更新的公交车、出租车比例100%,到2025年更新新能源出租车400台。 3. 沱浍河航道临涣船闸工程。完成沱浍河航道临涣船闸工程建设,2025年前淮北港口吞吐量力争年均增长10%。 4. 临涣焦化清洁运输。大宗物料运输采用“公转铁”、密闭通廊等清洁方式,运输比例不低于80%,力争汽车运输全部采用新能源或国六排放标准。 |
(四)开展面源污染减排提升行动。
11. 深化扬尘污染综合治理。全面落实《淮北市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加强扬尘管控的监测巡查,推进扬尘管控精细化、规范化、长效化。加大建筑施工扬尘管控力度,全面落实建成区建筑施工工地围挡及喷淋、易扬尘物料堆放覆盖、土方开挖湿法作业、施工便道硬化、出入车辆清洗、渣土车辆密闭运输“六个百分之百”,建筑面积在1万平方米以上的建筑工地应安装视频监控和空气质量在线监测设施并联网;严格落实交通、水利、露天矿山、拆除工地、混凝土(沥青)搅拌站等扬尘控制措施,加大工业扬尘污染问题排查整治,重点整治煤系固废加工利用领域扬尘污染。实施典型带动,开展标准化施工场地、预拌混凝土搅拌站等创建工作。推深做实“洁净相城”,加强运输车辆综合治理,加快推行城市建成区道路机械化清扫,到2025年道路机械化清扫率达到90%,县城达到70%左右。严格实行降尘监测和考核,到2025年降尘量不高于5吨/月·平方公里。(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城管局、市生态环境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务局、市林业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12. 强化移动源污染综合治理。全面实施机动车排放检验与维护制度,定期进行排放情况抽测。加快推进企业单位内部作业车辆和机械新能源化更新改造,推广使用新能源非道路移动机械。加快完成非道路移动机械编码登记,加强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禁止使用区域管控,严格查处使用不达标机械和使用不合格燃油的违法行为,加大路检路查力度,消除“冒黑烟”现象。2025年底前基本淘汰国一及以下排放标准的工程机械。深化非法加油站点整治,加大自备加油站点监管,持续清理整顿无证无照或证照不全的自建油罐、流动加油车(船)和黑加油站点,严厉打击不合格油品。开展油气回收专项排查整治。加强排放检验机构监管,规范机动车检验机构排放检测行为。(市生态环境局、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商务局、市应急管理局、市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13. 大力整治餐饮油烟、恶臭异味问题。深入实施餐饮油烟扰民问题整治专项行动,坚持因地制宜、源头治理、分类施策,切实解决餐饮油烟扰民问题。禁止在居民住宅楼、未配套设立专用烟道的商住综合楼以及商住综合楼内与居住层相邻的商业楼层内新建、改建、扩建产生油烟、异味、废气的餐饮服务项目。加强对群众反映强烈的恶臭异味扰民问题排查整治,重点整治濉溪开发区、煤化工基地等工业园区及包装印刷、汽车维修、家具制造等小企业排放的废气和异味。强化黑臭水体治理和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维护,防止污水异味外溢。加强生活垃圾封闭化收集转运,严防垃圾及渗滤液抛洒滴漏。(市生态环境局牵头,市城管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农业农村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14. 加强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禁放工作。统筹推进秸秆综合利用与禁烧工作,完善综合利用政策措施,健全秸秆收储运体系,提高生物质电厂收储能力;强化地方各级政府禁烧主体责任,完善全覆盖网格化监管体系,实行逐级包保和巡查监管,压实属地责任,严格考核问责。(市生态环境局、市农业农村局牵头)落实《淮北市燃放烟花爆竹管理条例》,防止出现因燃放烟花爆竹导致的重污染天气。(市公安局牵头,市生态环境局、市应急管理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城市管理局、市供销社按职责分工负责)
15. 稳步推进畜禽养殖业氨排放控制。排查养殖场现状以及氨排放控制等设施建设运行情况,以减排潜力大以及恶臭投诉集中的大型规模化养殖场为重点,加强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建设,推动氨等恶臭气体治理设施建设,做好氨排放监测监管,探索建立畜禽养殖氨排放控制技术体系。(市农业农村局牵头,市生态环境局按职责负责)
专栏4 面源污染减排提升行动 |
1. 淮北市相山区曲阳街道黄里三个废弃采石场地质环境治理修复项目。废弃采石场进行矿山修复治理。 2. 烈山区三五山土地综合整治项目。削坡退台,整平绿化。 3. 十里长山废弃矿山生态修复项目。削坡退台,整平绿化。 4. 扬尘防治标准化示范项目建设。帮扶指导建筑工地和混凝土搅拌站高标准落实扬尘污染防治措施,建立标杆工地。 5. 加强城市建成区道路机械化清扫。到2025年城市建成区道路机械化清扫率达到90%,县城达到70%左右。 6. 相山区餐饮油烟综合管理。加强相山区餐饮单位油烟动态管理,适时开展餐饮油烟绿岛试点。 |
(五)开展减污协同增效提升行动。
16. 强化挥发性有机物深度治理。推动落实重点行业企业“一企一案”,坚持“源头替代、综合治理、总量削减”原则,大力推动家具制造、板材加工、化工等涉挥发性有机物工业源重点行业全过程治理。实施低挥发性有机物含量原辅材料和产品源头替代工程,强化包装印刷、工业涂装、油品储运销等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收集效率,淘汰低效治理设施。持续开展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问题排查整治。企业不得将火炬燃烧装置作为日常大气污染处理设施。到2025年底,累计完成挥发性有机物重点工程减排量1578吨。(市生态环境局牵头,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商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17. 加强氮氧化物深度治理。深入挖掘火电、水泥、焦化、砖瓦、玻璃等行业氮氧化物减排潜力,大力推进玻璃、砖瓦、焦化等涉炉窑行业深度治理工程,对采用低效治理设施的工业炉窑实施提效升级,鼓励生物质发电和垃圾焚烧发电企业比照燃煤发电排放标准实施提标改造。到2025年,累计完成氮氧化物重点工程减排量5885吨。(市生态环境局牵头,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发展改革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专栏5 减污协同增效提升行动 |
1. 低效失效VOCs治理设施整治。根据挥发性有机物“一企一策”成果,开展低效失效VOCs治理设施整治工作,建立排查整治清单,淘汰一批、整治一批、提升一批。 2. VOCs监测在线监控。新增重点工业涂装企业主要排污口安装非甲烷总烃自动监控设施,加强10家企业共10套非甲烷总烃自动监控设施运行维护,确保数据稳定准确传输。 3. 烈山区东部新城生态环境导向的开发(EOD)项目。包含五大子项目,涵盖两个治理项目和三个产业项目。修复环境问题,发展绿色产业,增值生态价值,推动绿色治理。 |
(六)开展数字赋能监管提升行动。
18. 完善大气环境监测网络。科学规划空气质量监测站点,推进现有大气环境质量监测网络互联互通,构建“天空地”一体的大气环境监测体系。建立企业监管网络,融合微观站、车载移动监控、镇街标准站、激光雷达、黑烟抓拍等数据,完善闭环的大气污染防治智慧调度平台,加强污染溯源监管。严格规范污染源排放监督性监测,谋划企业用电监控等非现场监管手段。持续推进“十四五”协同监测网络能力建设,完善省级以上重点工业园区和交通污染专项监测点位建设。加强大气PM2.5组分和VOCs组分监测,推进重点开发区和产业集群区域的PM2.5和VOCs监测体系建设。综合运用监测网络,提升预警预报、问题发现、监测溯源、指挥调度能力,形成闭环管理体系。(市生态环境局牵头,市财政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数据资源局、市气象局、市供电公司按职责分工负责)
(七)开展监管执法能力提升行动。
19. 加强生态环境监管能力建设。加强生态环境系统干部队伍建设,加密与先进市县的交流学习,提升专业能力,着力提高专业化水平。加强执法监测联动,精准开展监督执法,配置环境执法硬件,按需要配备PID、FID、红外成像仪等现场监测设备。完善“双随机、一公开”制度,拓展非现场监管手段应用。(市生态环境局牵头,市市场监管局按职责负责)
20. 巩固一市一策攻坚成果。继续争取上级资金支持,做好“一市一策”PM2.5和臭氧协同防控跟踪研究成果应用,强化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技术支撑,推动做好精细化、网格化管理,充分发挥好走航监测、无人机飞航等科技手段及数据应用,对重点行业、重点区域排放源进行精准溯源、科学管控,推进“一企一案”“一园一案”精细化治理。科学研判空气污染形势与成因,建立动态化污染源排放管控清单,指导重点行业、重点领域污染物深度减排。(市生态环境局牵头,市科技局按职责负责)
21. 强化大气污染联防联控机制。积极配合建立苏鲁豫皖、淮海经济区大气污染联防联控机制,细化落实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清单管理。进一步畅通大气环境监测预报数据和应急响应发布等信息共享渠道,强化监测预报会商、执法监管联动、技术合作交流和重污染天气期间联防联控等。(市生态环境局牵头,市应急局、市气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保障措施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县(区)、镇(街道)对本行政区域的大气环境质量负总责,全面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明确路线图、时间表、责任人。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要负起牵头抓总作用,加强统筹协调调度,推动各项工作任务落实。市直有关部门要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对行业领域空气质量提升攻坚行动进行指导和督促,并加强宣传引导。
(二)加大资金政策支持。市直有关部门和各县(区)、园区要积极争取中央和省大气污染防治资金,结合大气治理重点工作,进一步谋划中央资金项目。要重点加大对“十四五”规划重大工程项目、大气治理标杆企业创建项目支持力度,积极运用EOD等开发模式,引导社会资本加大对绿色产业发展和生态环境基础设施投资。
(三)健全监督考核机制。将空气质量改善目标完成情况作为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成效考核的重要内容。定期调度重点任务进展,通报空气质量改善情况。严格落实日调度、周通报、月考核机制,实施分级分类约谈,压实属地责任、部门监管责任、企业主体责任,依法做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附件:淮北市空气质量提升攻坚行动方案项目实施清单
附件
淮北市空气质量提升攻坚行动方案项目实施清单
类别 |
重点工作 |
主要任务 |
完成时限 |
落实措施 |
牵头单位 |
配合单位 |
产业绿色发展提升行动 |
传统产业改造提升 |
加快推进落实砖瓦企业转型发展三年提升行动,培育绿色示范标杆企业5-10家。 |
2024年底前 |
制定《淮北市烧结砖瓦绿色示范标杆企业评价办法》,明确企业申报条件和申报材料。建立培育企业库:安徽南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淮北市润宇新型墙材有限公司、濉溪县勇发建材有限公司、濉溪县隆祥新型环保建材科技有限公司、濉溪县金冠建材有限公司、淮北市油西环保建材有限公司、淮北市段园镇成胜新型墙体建材厂、淮北市源晨新型建材有限公司、淮北市恒兴新型建材科技有限公司、淮北市龙鑫新型建材有限公司、淮北强力矸石建材综合利用有限公司。做好申报指导,织企业申报,县区初审合格后推荐给市局复审、召开专家评审会,确认名单向社会予以公示。 |
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
市生态环境局 |
产业绿色发展提升行动 |
传统产业改造提升 |
淮北市星光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有机废气治理设施升级改造项目 |
2024年6月底前 |
加强车间密闭措施,采取负压收集,提高废气收集效率,新增:“碱液喷淋塔+两级冷凝回收+沸石吸附-脱附(配单独冷凝设备用于回收)”提高废气处理设施处理效率 |
市生态环境局 |
|
产业绿色发展提升行动 |
传统产业改造提升 |
安徽英科医疗用品有限公司PVC 车间(PVC1、PVC2、PVC5、PVC6)VOCs治理提升环保技改项目 |
2024年4月底前 |
对安徽英科公司现有A厂区PVC1、PVC2和B厂区PVC5、PVC6共四个车间产生的有机废气进行提标改造。由现有VOCs治理单一工艺提升为多种技术的组合工艺,主要是在现有“冷凝+静电吸附”治理的基础上,增加共9套固定床活性炭吸附脱附装置“吸附-脱附(高温氮气脱附+冷凝回收)”。 |
市生态环境局 |
|
产业绿色发展提升行动 |
传统产业改造提升 |
安徽巨成精细化工有限公司无组织废气及挥发性有机物治理改造项目 |
2024年6月 |
1、DAC挥发性有机物治理; 2、安装焚烧炉在线监测设施; 3、聚合车间无组织废气收集及处理设施改造。 |
市生态环境局 |
|
产业绿色发展提升行动 |
传统产业改造提升 |
临涣焦化VOCs深度治理工程 |
2025年 |
对企业化产4个工段和精苯2个工段储罐和装置区完善VOCs废气处理设备和管道,系统配备SIS安全连锁及自动化压力调控。 |
市生态环境局 |
|
产业绿色发展提升行动 |
传统产业改造提升 |
临涣焦化焦炉除尘站提标改造项目 |
2025年 |
对现有4座焦炉烟囱脱硫脱硝装置10个除尘仓,每座再增加6个除尘仓,提高除尘过滤面积,减少NOx、SO2、颗粒物、非甲烷总烃、氨的排放因子。满足焦化超低排放要求。 |
市生态环境局 |
|
产业绿色发展提升行动 |
传统产业改造提升 |
淮北强力矸石建材综合利用有限公司干燥窑改造 |
2024年6月 |
利用换热技术,把干净的空气加热后用于干燥砖坯。 |
市生态环境局 |
|
产业绿色发展提升行动 |
传统产业改造提升 |
淮北众城水泥有限责任公司一线SCR深度脱硝技术改造项目 |
2024年12月 |
利用中高温SCR技术对熟料线进行深度脱硝改造,进一步削减氮氧化物排放量。 |
市生态环境局 |
|
产业绿色发展提升行动 |
传统产业改造提升 |
上海电气(淮北)生物质热电有限公司烟气治理升级改造项目 |
2025年 |
对#2机组进行锅炉烟气净化系统改造,在#2 机组东侧空地新建烟气净化系统及相应配套设施。烟气净化工艺采用“干法脱硫+喷氨+陶瓷纤维管脱硝除尘一体化”。 |
市生态环境局 |
|
煤炭减量替代提升行动 |
煤炭消费总量 |
煤炭消费总量控制 |
2025年 |
完成安徽省下达的煤炭消费总量削减任务。 |
市发展改革委 |
|
煤炭减量替代提升行动 |
煤电机组提标改造 |
煤电机组改造 |
2025年 |
30万千瓦以上煤电机组全面达到“超净排放”。 |
市生态环境局 |
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
煤炭减量替代提升行动 |
煤电机组提标改造 |
煤电机组改造 |
2024年 |
淮北涣城发电有限公司供热升级改造项目 |
市发展改革委 |
|
煤炭减量替代提升行动 |
煤电机组提标改造 |
煤电机组改造 |
2024年 |
临涣中利发电有限公司深度调峰灵活性改造 |
市发展改革委 |
|
煤炭减量替代提升行动 |
煤电机组提标改造 |
煤电机组改造 |
2025年 |
临涣中利发电有限公司供热升级改造项目 |
市发展改革委 |
|
煤炭减量替代提升行动 |
煤电机组提标改造 |
煤电机组改造 |
2025年 |
淮北国安电力有限公司深度调峰灵活性改造 |
市发展改革委 |
|
煤炭减量替代提升行动 |
压减非电行业煤炭消费量 |
淮北强力矸石建材综合利用有限公司差异化流场除尘技术 |
2024年4月 |
利用差异化流场除尘装置替代湿电除尘 |
市生态环境局 |
|
煤炭减量替代提升行动 |
压减非电行业煤炭消费量 |
安徽金岩高岭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3#窑炉燃煤替代 |
2025年6月 |
将3#窑炉所用燃料由燃煤改为燃气 |
市生态环境局 |
|
交通运输优化提升行动 |
柴油货车专项整治 |
淘汰国三及以下营运柴油货车 |
2024年底 |
制定落实《淮北市推进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柴油货车淘汰工作实施方案》《淮北市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柴油货车提前淘汰奖补方案》,淘汰约150辆营运柴油货车。 |
市交通运输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商务局等市有关部门 |
|
交通运输优化提升行动 |
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 |
更新新能源公交、出租车 |
2025年底 |
新增或更新的公交车、出租车比例100%,到2025年更新新能源出租车400台。开展绿色出行建设,构建低碳交通运输体系。 |
市交通运输局等有关部门 |
|
交通运输优化提升行动 |
“公转铁”“公转水” |
沱浍河航道临涣船闸工程 |
2024年底 |
完成沱浍河航道临涣船闸工程建设,2025年前淮北港口吞吐量力争年均增长10%。 |
市交通运输局 |
|
交通运输优化提升行动 |
“公转铁”“公转水” |
临涣焦化清洁运输 |
长期坚持 |
大宗物料运输采用“公转铁”、密闭通廊等清洁方式,运输比例不低于80%,汽车运输应全部采用新能源或国六排放标准。 |
煤化工基地管委会 |
市生态环境局、市交通运输局 |
面源污染减排提升行动 |
扬尘污染综合治理 |
淮北市相山区曲阳街道黄里三个废弃采石场地质环境治理修复项目 |
2023年7月-2024年6月 |
废弃采石场进行矿山修复治理 |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
面源污染减排提升行动 |
扬尘污染综合治理 |
烈山区三五山土地综合整治项目 |
2022年1月-2024年6月 |
削坡退台,整平绿化 |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
面源污染减排提升行动 |
扬尘污染综合治理 |
十里长山废弃矿山生态修复项目 |
2023年6月-2024年6月 |
削坡退台,整平绿化 |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
面源污染减排提升行动 |
扬尘污染综合治理 |
推进扬尘防治标准化示范项目建设 |
2024年底前 |
帮扶指导建筑工地和混凝土搅拌站高标准落实扬尘污染防治措施,按照“自愿申报,好中选优,示范引领”的原则,项目自评合格后报县区住建局,县区住建局、县区环保局联合初评合格后报市住建局,市住建局、市生态环境局联合现场核验,核验通过并公示无异议后,由市住建局、市生态环境局联合行文向社会公布。 |
市住建局、市生态环境局 |
|
面源污染减排提升行动 |
扬尘污染综合治理 |
加强城市建成区道路机械化清扫 |
2024年全年 |
深入推进城市建成区道路机械化清扫,提高城市建成区道路机械化清扫率。 |
市城管局 |
|
面源污染减排提升行动 |
餐饮油烟整治 |
相山区餐饮油烟综合管理 |
2024-2025 |
加强相山区餐饮单位油烟动态管理,适时开展餐饮油烟绿岛试点 |
相山区政府 |
市生态环境局 |
减污协同增效提升行动 |
挥发性有机物深度治理 |
低效失效vocs治理设施整治 |
2024年12月底 |
根据挥发性有机物“一企一策”成果,开展低效失效vocs治理设施整治工作,建立排查整治清单,淘汰一批、整治一批、提升一批。 |
市生态环境局 |
|
减污协同增效提升行动 |
挥发性有机物深度治理 |
VOCs监测在线监控 |
2025年12月底 |
新增重点工业涂装企业主要排污口安装非甲烷总烃自动监控设施。确保数据稳定准确传输。 |
市生态环境局 |
|
减污协同增效提升行动 |
EOD开发 |
烈山区东部新城生态环境导向的开发(EOD)项目 |
2024-2026 |
包含五大子项目,涵盖两个治理项目和三个产业项目。其中治理项目突出公益性,具体包括矿山生态治理项目、生态水系治理项目;产业项目兼具准公益性及产业开发特性,包括公共文体中心项目、节能环保园区项目、花山研学基地项目。 |
烈山区政府 |
市生态环境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