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度重点工作分解】淮北市生态环境局2023年重点工作任务分解及监督方式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 市生态环境局 发布时间:2023-03-06 18:28 字号:

序号

任务项

重点工作内容

牵头责任单位

一季度任务分解

二季度任务分解

三季度任务分解

四季度任务分解

责任科室

监督电话

93

10

生态环境质量指标完成省下达目标任务。

市生态环境局

1.PM2.5平均浓度:深入开展秋冬季攻坚行动,强化重污染天气联防联控;2.PM2.5浓度年度目标完成情况:开展省级重点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报告编制;开展细颗粒物和臭氧污染协同防控一市一策驻点跟踪研究工作;3.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强化省级温室气体排放重点企业日常监管与执法检查;强化细颗粒物和臭氧污染协同防控,实施一市一策驻点跟踪研究工作;深入开展秋冬季攻坚行动,强化重污染天气联防联控;4.秸秆焚烧:完成2022年禁烧工作考核;5.水环境质量:开展地表水量化考核,压实各县区、开发区治污主体责任;6.土壤污染防治:落实建设用地再开发利用联动监管机制,强全市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7.突出环境问题整改:按照《淮北市贯彻落实第三轮安徽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抓好省环保督察整改工作。

1.PM2.5平均浓度:加强空气质量监测预警,常态化开展监督巡查,组织联合执法行动,减少污染排放;启动谋划夏季臭氧污染攻坚2.PM2.5浓度年度目标完成情况:深入开展减污降碳工作,编制温室气体清单;加强空气质量监测预警;深入推进大气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工作;3.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持续开展调度,严格落实日调度、周通报、月考核制度,实施分级分类约谈;开展常态化巡查检查,强化联合执法;强化挥发性有机物治理,开展重点企业VOCs走航监测;4.秸秆焚烧:印发《淮北市2023年秸秆禁烧工作实施方案》,组织督导组和包保巡查组进行驻点督查巡查;5.水环境质量:做好汛期联防联控工作;加强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力度,提升排污口管理水平;6.土壤污染防治:开展2023年度土壤重点监管单位监督性监测;7.突出环境问题整改:加强整改工作现场核实,持续抓好督察整改工作。

1.PM2.5平均浓度:开展夏季臭氧攻坚行动,启动臭氧重污染天气预警;启动谋划秋冬季重污染天气攻坚行动;2.PM2.5浓度年度目标完成情况:开展夏季臭氧攻坚行动,启动臭氧重污染天气预警;制定2023-2024年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攻坚行动实施方案,对重点行业企业开展绩效分级;3.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严格落实臭氧重污染天气预警措施,加大执法检查;制定2023-2024年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攻坚行动实施方案,修订完善淮北市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清单,对重点行业企业开展绩效分级;4.秸秆焚烧:召开2023年秋季秸秆禁烧动员会,对秋季秸秆禁烧工作进行部署;5.水环境质量:做好汛期联防联控工作;加强上下游汛期联防联控监测预警;6.土壤污染防治:更新并公示全市土壤环境重点监管单位名录,完成2023年度土壤及地下水自行监测并提交有毒有害物质排放报告;7.突出环境问题整改:对整改不力对位进行督办约谈,推动整改落实。

1.PM2.5平均浓度:开展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攻坚行动2.PM2.5浓度年度目标完成情况:开展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攻坚行动,启动重污染天气预警;制定2023-2024年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攻坚行动实施方案,对重点行业企业开展绩效分级;3.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严格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重污染天气预警措施,加大执法检查;制定2023-2024年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攻坚行动实施方案,修订完善淮北市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清单,对重点行业企业开展绩效分级;4.秸秆焚烧:季秸秆禁烧工作进行部署;5.水环境质量:做好汛期联防联控工作;加强上下游汛期联防联控监测预警;6.土壤污染防治:更新并公示全市土壤环境重点监管单位名录,完成2023年度土壤及地下水自行监测并提交有毒有害物质排放报告;7.突出环境问题整改:对整改不力对位进行督办约谈,推动整改落实。

大气科

3056937

94

119

突出抓好中央、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高标准完成整改任务。

市生态环境局

1.牵头制订《淮北市贯彻落实第三轮安徽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并召开专题推进会议进行部署安排;2.整改方案中20233月底需完成的4个问题全部验收销号;3.督察期间交办的140件信访件全部完成验收销号。

1.加强整改工作调度,实施挂图作战,有序推动整改落实,完成淮北市2017年中央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书》的“雨污分流项目”的验收销号;2.完成2022年第二季度省警示片披露问题的验收销号。3.省第三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方案中20236月底需完成的30个问题验收销号。

1.完成2019年省督察反馈意见“相阳沟水质黑臭”问题的验收销号;2.加强“1+1+N”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系统调度,加大各类生态环境问题的整改力度,提高验收销号的效率。

1.完成2019年省督察反馈意见“相阳沟水质黑臭”问题的验收销号;2.加强“1+1+N”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系统调度,加大各类生态环境问题的整改力度,提高验收销号的效率。

整改办

3885083

95

120

严格落实《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推动重点行业、重点领域大气污染深度治理,确保重点企业污染物排放下降6%以上,PM2.5平均浓度和优良天数比例完成省定目标。

市生态环境局

严格落实《市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强化部门联动,加强联合执法。推动重点行业、重点领域大气污染深度治理,推动水泥行业超低排放改造。

强化对施工工地现场检查,实施源头把关、过程控制、末端治理的全流程监管。推动重点行业、重点领域大气污染深度治理,完成水泥行业超低排放改造。

推动重点行业、重点领域大气污染深度治理,有序推动焦化行业超低排放改造。

推动重点行业、重点领域大气污染深度治理,有序推动焦化行业超低排放改造。

大气科

3056937

96

122

开展老濉河、洪碱河、龙河等重点河段流域治理,持续改善水环境质量。

市生态环境局

1.开展河道巡查,发现问题及时交办;2.开展水质监测,发现异常及时溯源、排查、整治。

1.开展国控断面监督检查;2.开展河道巡查,发现问题及时交办;3.督促相关单位开展重点河段流域治理。

1.加强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力度,确保污水达标排放;2.开展水质监测,发现异常及时溯源、排查、整治;3.推进开发区第二污水处理厂建设进度;4.加强预警监测,与上游城市开展联防联控。

1.加强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力度,确保污水达标排放;2.开展水质监测,发现异常及时溯源、排查、整治;3.推进开发区第二污水处理厂建设进度;4.加强预警监测,与上游城市开展联防联控。

水科

3021231

97

123

扎实推进土壤污染治理和修复,完善固废处置设施,强化危废全过程管理,提升风险防范处置能力。

市生态环境局

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联动监管机制,强化污染地块联合监管。评估35家工业企业产废单位、3家医疗机构、2家经营单位。

加强对长源焦化污染地块管控的监督管理。评估45家工业企业产废单位、3家医疗机构、4家经营单位。

更新并公示全市土壤重点监管单位名录,督促各相关单位开展土壤污染隐患排查、土壤自行监测等。评估45家工业企业、2家医疗机构、3家经营单位。

更新并公示全市土壤重点监管单位名录,督促各相关单位开展土壤污染隐患排查、土壤自行监测等。评估45家工业企业、2家医疗机构、3家经营单位。

土壤科

30329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