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淮北市水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开展情况的汇报
一、水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近年来,淮北市认真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以“水十条”和“五水共治”为抓手,协同推进水环境、水生态、水资源共治。我市充分发挥由书记、市长任主任的“双主任”制环委会机制,统筹推进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工作。“十三五”期间,全市范围内国、省、市控断面水质均达到考核目标;县级以上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保持100%;主要污染物减排达到省定目标,环境风险得到有效管控,水生态环境质量显著改善,人民群众满意度逐年提高。
今年5月,经市政府同意,编制印发《淮北市水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明确:“十四五”时期,淮北市力争在面源污染防治、水生态恢复等方面实现突破,水生态环境持续得到改善,到2025年,地表水国考断面达到或优于III类水体比例为75%。
为改善全市水生态环境,3月份,印发《淮北市地表水水质考核管理办法》,实行清单式闭环管理,落实“通报预警—原因排查—结果反馈—整改销号”闭环工作机制,实行日调度、周通报、月考核,严格执行该考核管理办法(对断面水质、交办事项反馈、超标溯源、超标治理和断面主动排查五项指标进行月度综合考评,全年三次月度考核均值在60分以下的,当年实行生态环境保护“一票否决”,不得评优评先)。截至7月底,共交办问题事项112件,完成整改104件,完成率92.9%。5月份,修订印发《淮北市地表水断面生态补偿暂行办法》,优化细化对县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上下游断面水生态考核补偿机制,每月汇总考核断面监测数据,核算各县区生态补偿情况,进一步强化推进力度。
今年汛期来临之前,市环委办、市河长办提前谋划,联合组织开展“清理河湖沟塘,改善人居环境”行动,共清理网箱、渔网20余处,乱耕、乱种60余亩,拆除违建、阻水围堰8处,打捞河面垃圾227余吨。
为改善我市高氟区浍河、澥河断面水质,市生态环境局下发《关于开展矿井水氟化物深度治理的通知》,要求淮矿集团、皖北煤电及宿州煤电对河流沿线9对煤矿开展矿井水除氟深度治理,并安装在线监测设备与生态环境部门联网,严格控制氟化物排放浓度。目前,所有煤矿入河排水氟化物浓度均控制在0.6毫克每升以下。
为推进规划目标的实施,市生态环境局定期对“十四五”规划项目清单中濉河流域18个工程项目清单进行重点调度,其中3项工程完成建设、12项工程已开工建设。8月份,向濉溪县政府下发《关于安徽省引江济淮工程治污规划的推进函》,要求县政府积极推进环境治理工程项目实施。
目前,我市濉河、沱河、浍河和澥河四个国考断面水质类别均为Ⅳ类。
二、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工作
(一)工作开展情况
1、积极开展水源地巡查。目前,淮北市饮用水源全部为地下水源。我市高度重视饮用水水源环境保护工作,把加强饮用水源地保护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通过综合防治,采取有效措施确保饮用水安全。开展了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工作,已经省政府批准实施;开展了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监测工作,长年水质达标率均达到100%;严格项目管理,禁止在水源保护区内新上与供水无关的建设项目,依法否决了一批项目。各县区生态环境分局日常监督管理属地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工作,市生态环境局每季度开展饮用水水源地执法巡查,落实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工作,保障饮用水安全。
2、做好饮用水水质监测。驻市监测中心按月对市级饮用水汇水区进行采样监测,各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均为地下水)水质均符合《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的Ⅲ类水标准,水质达标率为100%,并将监测结果在市政府网站进行公示。
3、落实水源地问题整改。根据省厅“回头看”、“清零行动”等饮用水巡查整治工作提出的问题,市生态环境局组织制定整改措施,压实整改责任。目前,所有问题都已采取有效措施确保饮用水安全。同时,部分水源井一级保护区内有住宅楼、办公楼等建筑物,为防止生活污水污染,完善污水管道建设,采取相应防护措施,确保周围产生的生活污水随城市排污管道排出,避免对水源井造成污染。监测数据显示,我市饮用水水源水质多年来没有超标现象,水质良好。
4、规划建设地表水厂。落实省委省政府让皖北人民喝上引调水工程,我市已启动地表水饮用水源地及水厂建设项目,我局正在配合水务、住建部门开展项目的前期工作,预计2025年底前完成建设并向居民供水。
(二)下一步措施。饮用水源地监督管理是水污染防治工作中一项日常重点工作,要求各相关单位充分认识和高度重视水源地监督管理的重要性。严格落实专人专岗,切实把日常巡查和监督工作履职尽责,强化集中式饮用水源地的水质监测,发现违法违规问题立即整改并严厉查处,确保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工作常态化进行。
三、汛期水生态环境监管工作
(一)工作开展情况
1、强化汛前监测。为全面了解影响濉河水质主要指标化学需氧量、高锰酸盐指数的浓度分布规律,按照厅领导要求,6月1日-3日,监测中心每天对濉河入淮北市境内31公里河道布设的18个监测点位取样检测;各县区每天对辖区内濉河流域支流取样检测,监测指标为化学需氧量、高锰酸盐指数,查找濉河污染原因。
2、加强区域联防联控。加强各县区与上游城市联防联控,开展汛前拦蓄污水整治,控制上游污染对我市的影响。及时清理上游流经的杂草、浮萍等漂浮物,治理处置涵闸积蓄污水,精准调控闸坝、泵站开启时间,避免积蓄污水排放影响断面水质。强化汛期水环境监管监测,加密监测频次,做好跨界水体预警工作,严防汛期水质下降。
3、推进污水治理及尾水湿地系统建设工程进度。加快建设市、县雨污分流工程及污水处理提质提标改造。推进实施“十四五”管网建设、河道治理、尾水湿地系统建设等污染减排、生态修复类项目。
4、加强流域内企业管控、排污口监管及支流支沟等面源污染整治。全面排查濉河流域38条支沟、沱河流域27条支沟、澥河30条支沟、浍河流域50条支沟及全市61个入河排污口存在的水环境问题。强化监管沿河涉水工业企业、畜禽养殖场、雨污水排口,严厉打击偷排和超标排放等行为。对生活污水直排口、雨污混排口采取封堵和临时性治理措施,杜绝污水直排。对久未清淤、淤塞严重、水体黑臭的支沟支渠,采取截污控源、生态恢复、清淤疏浚、水系连通等措施,开展综合治理。
5、开展矿井排水氟化物治理。针对澥河、浍河氟化物超标,开展沿线矿井排水的氟化物治理工作。自6月份以来,澥河、浍河沿线各矿出水氟化物浓度控制在0.6mg/L内,氟化物污染状况已出现好转趋势,水质达到预期效果。
6、加大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力度。推进7个乡镇政府驻地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提质增效,提升32个村级生活污水治理能力,实施13个行政村环境整治。对于镇政府驻地及居住集中、人口规模大的中心村,以污水处理站为主进行集中处理。排查、修复或新建各站点管网,减少污水外溢和超标排放;加强运维单位监管,完善以在线监测为核心的非现场监管体系,进一步提高农村生活污水收集处置率。
(二)考核断面高锰酸盐指数汛期污染强度同比分析

符离闸汛期污染强度同比:自汛期以来,六月污染强度为1.1倍,同期未超标;七月污染强度为1.02倍,同比污染强度1.03倍基本持平;八月污染强度为1.17倍,同比污染强度1.22倍有所下降。

后常桥汛期污染强度同比:自汛期以来,六月污染强度为1.08倍,同比污染强度1.12倍有所下降;七月污染强度为1.05倍,同比污染强度1.1倍有所下降;八月污染强度为1.3倍,同比污染强度1.2倍有所上升。

小王桥汛期污染强度同比:自汛期以来,六月污染强度为1.43倍,同比污染强度1.42倍基本持平;七月污染强度为1.4倍,同比污染强度1.43倍有所下降;八月污染强度为1.37倍,同比污染强度1.5倍有所下降。

李大桥闸汛期污染强度同比:自汛期以来,六月污染强度为1.55倍,同比污染强度1.1倍有所上升;七月污染强度为1.37倍,同比污染强度2.0倍有明显下降;八月污染强度为1.03倍,同比污染强度1.1倍有所下降。
东坪集高锰酸盐指数未超标,未计算汛期污染强度。
综上分析,除后常桥断面8月份污染强度同比略有上升外,其他断面均呈下降趋势。我市汛期水质总体较为平稳,水质同比改善明显,且汛期日均值劣Ⅴ类水占比明显减少。
(三)存在问题
1、综合手工与自动监测数据分析,外源污染仍然是河流污染物升高的主要原因。自汛期以来,雨水较集中,强降雨后各河道水位快速上涨,为防止发生洪涝灾害,需要提闸泄洪,上游来水污染物下泄,对我市出境断面水质造成影响。其中,濉河流域洪碱河与龙河上游来水水质较差,问题尤为突出;沱河流域王引河上游来水、浍河流域主河道上游来水水质均较差。
2、面源污染是造成流域污染物升高的重要因素。汛期以来多次强降雨,导致地表、农田、支沟内生活垃圾及部分秸秆浸泡产生的面源污染等集聚,经雨水冲刷,汇入受纳水体,导致河水高锰酸盐指数和总磷升高。濉河流域市区及县主城区由于雨污分流工程未完成,仍存在管网错接漏接现象,降雨径流连同地表沉积物和下水管网的污染物,共同冲刷至受纳水体,而引起水体污染。
3、内源污染是流域污染升高的因素之一。部分河道久未清淤、淤塞严重,污染物不断累积,伴随持续高温天气,雨量较少,无新鲜补给水源。汛期,沉积物中的氮、磷等污染物开始向水中释放。在这种情况下,即使切断了外源污染,内源污染也会在相当长的时间阻止水质的改善。
4、澥河、浍河氟化物浓度本底值偏高。
下一步,完善断面上下游县区级、镇街层面的联防联控机制,下沉“赛马”考核机制,让县区、镇街主动参与水污染防治工作;强化部门协作,提高各相关单位的积极主动性。
四、突出水生态环境问题情况
(一)水生态环境问题现状
濉河符离闸:1—8月COD、高锰酸盐指数超标,均值分别为22.3mg/L、6.4mg/L。年度若达到Ⅲ类水标准,9—12月COD、高锰酸盐指数分别不能超过15.4mg/L、5.2mg/L。根据往年监测数据分析,本年度濉河流域基本不可能达标。
澥河李大桥闸:6、7、8三个月,COD、高锰酸盐指数连续超标,1—8月COD、高锰酸盐指数、氟化物均值分别为20.4mg/L、5.2mg/L、1.144mg/L。年度若达到Ⅲ类水标准,9—12月氟化物、COD均值分别不能超过0.781mg/L、19.1mg/L,可能会被实施限批。
(二)存在问题
《安徽省生态环境厅关于暂停审批濉河符离闸断面汇水范围新增水污染物排放建设项目环评文件的函》(皖环函〔2022〕908号)规定,自8月1日起,省厅暂停受理、审查濉河符离闸断面汇水范围内除民生工程、生态环境保护以外新增水污染物排放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市、县(区)生态环境部门同步暂停受理、审查上述项目环评文件。
8月10日,根据《安徽省生态环境厅关于1-7月水环境问题的提示函》预警,1-7月澥河李大桥闸断面水质为IV类,未达到考核目标,且已连续2个月水质不达标,如持续超标,可能实施限批。
(三)下一步措施
1、制定达标方案。通过深入调查评估水环境现状,诊断和识别主要水环境问题,查找与水质目标和要求的差距,分级构建更精细的控制单元,系统分析影响水体达标的各类因素及其贡献,以阶段性水质改善目标为约束,统筹考虑水资源优化调控,制定达标方案,合理安排重点工程,实施标本兼治,明确治污任务,并逐一分解落实到汇水区内的各级人民政府、相关部门和排污单位,力争早日达标解除限批。
2、提升监测、溯源能力建设。对接组建水环境综合治理技术团队,建立智慧化的数字平台,通过多功能无人船、无人机、卫星遥感、微型水质监测站等设备,水质提升工程与长效管控机制相结合,精准治污、科学治污。对辖区重点流域、地表水进行连续断面水质污染因子分布绘制,开展专业化研究分析,快速锁定污染源,精准科学管控,全面提升我市水生态环境现代化管理水平,持续改善我市水环境质量。
五、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工作
今年汛期以来,生态环境执法部门共检查企业204余家次,出动执法人员393余人次,立案查处11家(183万元),查封3家,责停1家。在沱湖流域入河排污口排查专项整治行动中,对淮北段疑似点位307个,已全部完成核查。经核查确认入河排污口90个,已监测58个(其余42个排污口干涸无水),溯源88个。
检查中发现主要问题:在线设备问题;个别企业治污设施老化、治理工艺落后,无除磷装置,导致总磷等部分污染因子出现超标现象;个别企业环保意识淡泊,通过雨水管网排放水污染物,存有主观故意逃避监管等违法行为;部分企业雨污分流及固废管理不规范等环境问题。
下一步,我局将持续规范执法活动,严格落实“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正面清单、履职责任等生态环境执法制度,提升执法效能。
皖公网安备 34060002010012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