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度重点工作分解及完成情况】淮北市生态环境局2022年年度重点工作任务分解及第二季度完成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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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责任分工 |
监督方式 |
工作进度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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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气科 |
由局办、人事科按季度对目标完成情况考核。 |
1、2022年第一季度PM2.5平均浓度为68.7微克/立方米;4月1日-5月11日PM2.5平均浓度为35微克/立方米。 2、2022年1月1日-5月11日PM2.5平均浓度为58.9微克/立方米,较去年同期上升20.2%。 3、2022年1月1日-5月11日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为71.8%,较去年同期下降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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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局办、人事科按季度对目标完成情况考核。 |
1.经市政府同意,市发改委、市经信局、市财政局、市生态环境局联合印发《关于工业企业节能减排改造的通知》,提出38家高污染企业和46家高耗能企业“十四五”节能减排要求。完成38家高污染企业资料数据收集,形成重点企业“一企一策”减排清单。 2.完成7家市级重点企业碳排放报告编制;完成11家省级重点企业完成碳排放报告上报;温室气体清单编制完成资料收集。 3.提前开展夏季臭氧污染防控攻坚工作,启动臭氧污染天气黄色预警。 4.积极开展秋冬季大气污染攻坚行动,强化重污染天气区域联防联控,严格落实预警措施,2022年以来共启动秋冬季重污染天气预警6次,有效应对重污染天气。印发《淮北市关于开展重点区域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行动的通知》进一步明确责任,细化工作内容,量化任务清单,加大执法力度,实行闭环管理,尽快扭转我市大气污染防治被动局面。 5.根据城市规划区范围,确定城市规划区内9家烧结砖瓦基本情况,研究制定相关工作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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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水科 |
由局办、人事科按季度对目标完成情况考核。 |
2022年1-4月,沱河后常桥水质为Ⅲ类,浍河东坪集、澥河李大桥闸和濉河符离闸均为Ⅳ类,新北沱河蔡桥闸断面达到地表水Ⅲ类水体标准(市站监测数据),孟沟达到地表水IV类水体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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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局办、人事科按季度对目标完成情况考核。 |
1、2022年2月对全市10条河流154条汇水支沟开展取样检测,2月、3月组织人员对濉河、浍河开展无人机巡河,发现水质异常,及时交办、调度县区溯源并分析污染成因、处置。 2、淮北市12个地表水水质监测自动站建设项目于2022年2月17日公示采购意向,3月11日发布采购公告,4月7日经公开招标,项目由“河北先河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标,目前中标方已进场开始施工。同时做好18个水质自动监测站点的日报、月报的汇总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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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局办、人事科按季度对目标完成情况考核。 |
1、4月14日,安徽省生态环境厅组织召开进一步做好沱湖、洪泽湖汛期水质监测预警工作视频会,进一步完善监测预警体系,我市设置了15个沱湖、洪泽湖汛期水质监测预警断面,加强对汛期水质及变化情况的监控分析,强化联防联控工作。 2、制定并实施《淮北市地表水水质考核管理办法(试行)》,对各县区、市高新区、煤化工基地开展量化考核,实行清单化,闭环式管理。修订的《地表水断面生态补偿办法》正在征求意见,尽快印发实施。 3、进一步加强入河排污口管理,各县区安排专职人员完善入河排污口登记基本信息,按照“一口一档”严格规范建档资料,下一步对排口排水来源、性质进行溯源分析,确认排口功能及类型,并建立管理台账。 4、对市区6个汇水区、16个“千吨万人”及以上饮用水源地分别实行月监测、季监测,同时强化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执法检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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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土壤科 |
由局办、人事科按季度对目标完成情况考核。 |
结合省土壤处调度要求,已完成4月份工作进展调度并上报省厅;督促县区政府及相关单位,提交农村环境整治实施方案;对三区一县部分行政村进行现场走访,了解工作进展。截至目前,我市7个乡镇政府驻地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提质增效任务,5个在建,2个未动工;17个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任务,17个在建,0个未动工;2个农村黑臭水体整治任务,1个在建,1个完成;13个农村环境整治任务,9个在建,4个未动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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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局办、人事科按季度对目标完成情况考核。 |
结合市农办等单位的调度需求,已完成4月份工作进展调度并报送有关单位;督促县区政府及相关单位,提交农村环境整治实施方案;对三区一县部分行政村进行现场走访,了解工作进展。截至目前,我市32个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任务,19个在建,13个未动工;4个农村黑臭水体整治任务,1个在建,1个未动工,2个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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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局办、人事科按季度对目标完成情况考核。 |
1.长源焦化污染地块现已完成风险管控施工,自2021年10月30日至2022年10月30日开展为期1年的监测效果评估,已于2022年1月进行第1次采样监测,4中旬已完成第2次采样监测。该工作按序时进度开展。 2.已完成2022年第1季度乡镇污水处理厂绩效考评现场检查工作,近期发布考评通报;已完成2021年度乡镇污水处理厂绩效考评奖补统计工作,提交市财政局审核,待财政局反馈后下发通知文件并完成奖补发放。 3.正在与林业部门联系,要求提供生物多样性监测数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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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许可科 |
由局办、人事科按季度对目标完成情况考核。 |
1.已对接发改部门,建立重点开工项目调度清单。组织分局主动服务,每个月进行调度环评进展情况。目前,淮北市二季度集中开工省级重点项目有53个,其中有29需要办理环评(9个已经办理环评),4个需要备案(3个已完成备案),20个无需办理。三季度集中开工项目42个,其中已完成环评审批6个、3个环评已经受理,26个暂未报、7个无需办理。 2.发布第二季度环评复核文件工作通知,收集复核环评文本,配合环科所开展复核工作;启动环评单位现场检查工作;相山和濉溪开发区按照要求自查规划环评落实情况,计划市级核查;已按照省厅要求制定并印发市级环评与排污许可监管工作方案;制定并印发企业办理环评手续明白纸。 3.根据省厅《关于印发2022年度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证质量、执行报告检查工作方案》要求,已完成210家简化管理类排污许可证质量复核工作,已通知各分局对辖区内有问题的企业立即通知其开展整改工作;启动2022年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重点管理类企业审核第三方技术服务自主招标工作。 4. 为优化营商环境,开展环评审批专项整治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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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固废科 |
由局办、人事科按季度对目标完成情况考核。 |
1.截至目前,省厅未下发“十四五”期间重点行业的重点重金属污染物排放指标相关文件。市生态环境局已建立全口径涉重金属重点行业企业清单5家。 2.1)制定并下发了《关于开展2022年度淮北市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检查工作的通知》(淮环函【2022】46号)、《关于印发<2022年度全市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评估工作方案>的通知》(淮环函【2022】65号)文件。已对我市40家工业企业进行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评估(其中9家重点监管单位)对现场检查发现的问题,督促企业限期完成整改。2)将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纳入“双随机一公开”共抽查了12家企业。 3.截至目前,放射源使用单位检查覆盖率约达26%,射线装置使用单位覆盖率约达38%。计划12月底按要求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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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局办、人事科按季度对目标完成情况考核。 |
1.截至目前,省厅未下发“十四五”期间重点行业的重点重金属污染物排放指标相关文件。市生态环境局已建立全口径涉重金属重点行业企业清单5家。 2.制定并下发了《关于开展2022年度淮北市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检查工作的通知》(淮环函【2022】46号)、《关于印发<2022年度全市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评估工作方案>的通知》(淮环函【2022】65号)文件。作方案>的通知》(淮环函【2022】65号)文件。已对我市40家工业企业进行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评估(其中9家重点监管单位)对现场检查发现的问题,督促企业限期完成整改。2)将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纳入“双随机一公开”共抽查了12家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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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局办、人事科按季度对目标完成情况考核。 |
1.正与对三晟、汇科、联通、铁塔4家软件公司进行考察。 2.制度并下发了《淮北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开展2022年工业固废、危险废物专项执法检查工作的通知》采取派发任务的方式开展检查,加强全市工业固体废物、危险废物污染防治,全面提升我市危险废物、固体废物规范化管理水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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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监测科 |
由局办、人事科按季度对目标完成情况考核。 |
1、督促排污单位自行监测信息公开。 2、按时公开监督性监测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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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局办、人事科按季度对目标完成情况考核。 |
1、开展排污单位自行监测监督检查。 2、推动交通站、非 甲烷总烃、园区VOCs监测站点建设。 3、序时推进2021年度环境统计。 4、组织2021年度环境质量状况报告书编写上报。 5、适时开展环境监测机构监督检查。 6、定期对国、省控站点周边进行巡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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皖公网安备 34060002010012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