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北市生态环境局2021年工作总结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 市生态环境局 发布时间:2022-06-13 10:17 字号:

淮北市生态环境局2021年工作总结

 

2021年以来,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我市生态环境系统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各项重点任务取得积极进展,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提升。目前,PM2.5平均浓度为40.8微克/立方米,比2020年同期下降16.0%,降幅全省第二;优良天数比例为78.5%,比2020年同期上升7.8个百分点,增幅全省第二;臭氧全年同比下降9.4%,位居全省第一。1-10月,我市地表水水质指数变化率较上年度改善6.12%,改善率全省第三。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统筹推进约束性指标达标管理

全力推进大气污染防治。从严从实压紧工作责任,严格落实日调度、周通报、月考核制度,形成空气质量调度分析日报245份、周报49份、月报11份,全市上下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构建全方位监测体系,布设236个网格化监测设备,引入50套移动车载监测设备和1套激光雷达组网、4套精准监测设备、1000套重型货车OBD远程监控系统;建成31套镇(街道)大气环境标准站;在主要路口安装15套黑烟车抓拍系统;推进机动车排放检测与强制维护(I/M)制度建设,建成13家I站和11家M站。开展秋冬季污染防治攻坚,完成2020-2021年秋冬季大气综合整治185个项目,帮助企业进行了技术改造,提高了精准治污水平。开展夏季臭氧攻坚,参加全国重点区域PM2.5和O3污染协同防控“一市一策”跟踪研究,建立涉VOCs排放重点企业清单120余家,巡查1199家次,交办问题434件,已完成整改426件,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积极推动碳达峰行动,编制完成11家省级温室气体排放重点企业2020年度碳排放报告;配合省厅完成8家火电企业碳排放交易市场第一轮履约周期相关工作。依托淮矿集团铁路专线、浍河航道,加大铁水联运;开通淮北直达宁波、上海、连云港等港口班列,延伸海铁联运,全市大宗货物铁运率大幅提升;积极创新“干线运输以电气化铁路为主、末端配送以新能源货车为主”的公铁联运;新购置250台电动新能源公交车。保持秸秆禁烧高压态势,实行全年全域全时段禁烧,通过“人防+技防”监管、织密监管网格、强化考核问责、筑牢禁烧“防火墙”。

多举措推进水污染防治。狠抓排污口溯源。沱湖流域我市疑似点位共315个,涉及濉溪县、相山区和烈山区。目前现场核查300个,完成核查进度95.2%,确认40个点位为入河排污口,已取样监测12个,开展排口溯源8个。严抓水生态补偿。进一步完善实施跨县区地表水生态补偿机制,1-9月,濉溪县生态赔付资金75万元、相山区生态赔付资金350万元、杜集区生态补偿资金200万元、烈山区生态补偿资金175万元,以水生态补偿机制促进水环境质量改善。实抓农村环境整治。全面完成17个行政村农村生活污水治理、5个乡镇政府驻地生活污水治理设施提质增效及1条纳入国家管控黑臭水体治理。1-10月,沱河、浍河、澥河和濉河4个考核断面的水质类别分别为Ⅳ类、Ⅳ类、Ⅲ类、Ⅳ类。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均为地下水)水质达标率为100%。

稳步推进土壤污染防治。印发《淮北市污染地块再开发利用联动监管会商机制(试行)》。建立18家土壤重点监管单位名录;开展涉镉等重金属行业企业排查,暂未发现重金属超标点位。完成75个建设项目的主要污染物新增排放容量核定。完成长源焦化(淮北)有限公司污染地块风险管控工程施工。完成324家危险废物产生单位、8家危险废物经营单位、109家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产生和处置单位的申报登记工作。严厉打击固体废物(危废)跨区域倾倒行为,四铺镇、刘桥镇危险废物转运处置完毕。目前,我市正积极配合省专案组做好生态损害赔偿工作。

(二)深入推进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

2017年第一轮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涉及我市整改任务共22个、信访件共105件全部完成验收销号;突出环境问题16个,完成销号15个。2018年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反馈意见5个、信访件64件已全部完成验收销号。2019年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信访件367件已全部完成验收销号;反馈问题68个,完成验收销号67个。国家2020年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警示片披露孟沟水质问题,已完成整改并通过省级验收。省2020年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问题警示片交办问题6个,已完成验收销号4个。2021年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18个,今年底须完成8个,其中4个已申请省级验收;信访举报133件,办结131件。中央环保督察交办的淮北市东湖存量垃圾突出环境问题,经过综合整治,该项目入选2021年度全国环卫行业典型案例。

(三)全力推进“六稳”“六保”服务

推行“环境影响区域评估+环境标准”。积极推动重点项目建设,提高环评审批效率。认真梳理646个市“四督四保”重点项目和102个市领导联系重点项目环评进展情况,建立环评审批调度清单,提前介入,指导和帮助建设单位做好环境影响评价前期准备工作。主动服务环评审批“正面清单”项目,豁免、简化清单内建设项目环评审批手续,不断推进助企惠企工作。截至目前,全市共审批179个项目环评文件。组织5个省级开发区修订区域评估,制定空间准入、环境质量管控、污染物排放总量管控限值、环境准入等“四个清单”,主动免费提供给区域内入驻的企业使用,为项目落地节约时间与成本。

开展多方位生态环境宣传。开设“同心筑美丽相城,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淮北市大气污染周排名和月排名”等专栏定期宣传。刊载播发“生态环保督察在行动”督察信息380余篇(次)。利用双微平台发布环境保护原创信息200余条。展出全市中小学生“美丽中国我是行动者”主题绘画比赛获奖作品近100幅。落实“谁执法谁普法”,寓普法于执法过程。

(四)夯实生态环保工作基础

做好环境质量监测。对县级以上7个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集中汇水区水质开展12期39项监测,对16个农村“千吨万人”地下水水源地水质开展季度监测,对各考核断面水质开展28次例行监测。对15家乡镇污水处理厂和30余家重点排污单位进行执法监测。出具水、气、土壤等监测数据5.4万余个。检查核技术利用单位32家,核发辐射安全许可证24家,送贮废旧放射源11枚。

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强化干部思想淬炼、政治历练和实践锻炼。积极推动系统干部与地方交流互动,1名处级干部交流至濉溪县委组织部;2名处级干部职级晋升;严格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选拔任用7名科级干部,选拔重用4名同志进入各县区分局党组成员,考察转正1名试用期满科级干部;公开招聘1名公务员和5名事业编制人员;3名同志获得第二批生态环境监测“三五”人才“技术骨干”称号;2名同志被评为市直机关优秀党员和党务工作者。集中开展90名事业单位人员档案专项审核工作。积极参加省厅组织的以业务竞赛为特点的大练兵、大比武活动。

加大资金筹措力度。积极争取中央污染防治资金7206万元,省级污染防治资金4228万元,市级政府性投资项目资金7489万元、市级部门预算资金6600万元,合计25523万元,有效保障水、气、土污染防治和生态补偿等重点任务。

(五)扎实开展党史学习教育

突出党建引领,2021年局党组会、中心组学习会、局长办公会等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十九届六中全会和省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37次。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严肃党内生活,“三重一大”事项一律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报局党组集体研究后实施。召开2次局党组意识形态工作和网络意识形态工作专题会议,安排部署意识形态工作。深化“三个以案”,开展系列警示教育。积极做好第八届市委第十三轮巡察“回头看”整改工作,对市委巡察组反馈的八个方面23条问题,已全部完成整改。

印发《淮北市生态环境局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实施方案》,组织党员干部到小朱庄战斗烈士陵园和淮海战役总前委旧址小李家,开展“学党史 颂党恩 缅先烈”活动;邀请市委党校专家作专题报告;局班子成员在联系县区和分管单位开展党课讲授工作;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积极投入“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6月底,在省生态环境厅举办“我为党旗添光彩,生态环保当先锋”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暨红色经典诵读比赛中,我局代表队荣获三等奖。8月底,在淮北市直机关“学党史、强信念、跟党走”党史知识竞赛决赛中,获得三等奖。

二、特色亮点工作

(一)实施环境执法正面清单

坚持宽严相济、过罚相当的原则,切实做到对合法企业“无事不扰”。制定印发《生态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制度》,明确纳入条件及纳入程序,落实差异化监管措施,实行动态调整,坚持“无线索”“无审批”不进行现场检查,充分发挥示范引领、正向激励作用。结合“我为群众办实事”,落实“环企直通车”行动,积极开展“送法暖企”。63家企业纳入执法“正面清单”,组织非现场执法300多次,开展帮扶企业783次,提出有效帮扶措施100多条,减免处罚5次,做到监管有力度、服务有温度。

(二)推进ABCD分级管控

按照《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绩效分级及减排措施》等相关要求,持续推进重点行业绩效分级工作,针对不同治理水平和排放强度的工业企业,精准制定减排方案,实施差异化减排措施。重污染天气期间,A级和引领性的企业,可自主采取减排措施,B级及以下企业和非引领性企业,采取相应的减排措施。目前我市550余家企业制定了“一厂一策”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清单,实行绩效分级、差别化管控,树立行业标杆,提高企业治污积极性,杜绝“一刀切”。

(三)构建告知承诺约谈处罚“闭环链”

坚持立足教育、主动监督的原则,构建告知+承诺+约谈+执罚+遵纪守法的监管“闭环链”。严格遵照《生态环境保护行政执法程序规定》和“免罚清单”各项要求,发现当事人违法行为属于“轻微免罚”范畴,告知当事人违法事实,当场责令改正并进行批评教育、普法宣传;与当事人签订告知承诺书,承诺立即或限期改正,不予行政处罚,充分彰显生态环境执法的柔性;对违法企业“利剑高悬”,承诺期满仍未整改的按程序依法处罚,充分体现生态环境执法的刚性。1-11月,全市适用《环保法》及四个配套办法查处案件67件(查封44件、限停产16件、行政拘留5件、环境犯罪2件);实施行政处罚66件,罚款1604万元。

(四)开展“一河一图一单一策”专项行动。

完成10条河流的“一河一图一单一策”,排查备案97处污染隐患点,制定相应的治理对策。同时开展支沟水质监测工作,对全市154条支沟每两月进行一次水质监测,精准治理水污染。汛期会同宿州、蚌埠落实跨界水体联防联控工作。

(五)率先开启“环保管家”模式

省级以上开发区引进7家第三方环保专业机构“环保管家”,常驻于各开发区,为企业把脉问诊。一是进行拉网式核查,针对各企业排查出的环保问题,编制一对一排查报告,指导并协助企业编写“一企一策”,进一步完善企业的常态化监管;二是对园区企业进行针对性的培训、核查工作,协助企业进行环保问题整改,消除环境安全隐患,推动企业开展环境风险分级管控工作制度化;三是对园区内所有企业建立“一企一档”环保档案,完善环保档案管理制度。

(六)试点推行环境专项监督长制度

我市作为全省四个试点市之一,建立生态环境保护专项监督长制。设立“三长一员”,解决“有人干事”。出台《淮北市推行生态环境保护专项监督长制度的实施方案》,明确工作职责,解决“有责理事”。制定环境监督员考核奖惩办法、生态环境问题发现交办处理等4项制度,解决“有章管事”。开发生态APP平台,印发八大类42项环境问题分级分类清单,举办环境专项监督员业务培训,解决“有能力成事”。自“环境监督长制”实施以来,排查发现环境问题4043件,已整改3566件,整改率88.2%,有力促进了环境质量改善和群众满意度的提升。省政府《政务要情》第170期刊发《淮北、亳州推深做实环境专项监督长制》,9月15日人民网报道《濉溪县推深做实生态环境保护专项监督长制》,10月9日新华社智库第67期刊发《体系化布局 常态化运行——淮北市濉溪县环境专项监督章制度实践观察》。

(七)用市场逻辑推动生态修复。坚持用市场逻辑、资本力量,大力推进采石宕口生态修复,将项目整体打包推向市场,变政府主体为企业主体,建立赋予一定期限的自然资源资产使用权等激励机制,变政府买单为资本运作,打造出市场化推进矿山生态修复“淮北模式”,中国环境报予以报道。目前,全市123处40个治理区基本完成治理修复,投入资金6.64亿元,治理面积达767.47公顷。《淮北市以市场的逻辑和资本的力量推进泉山采石宕口生态修复》刊发《安徽信息情况专报》(245期),王清宪省长批示:可作“市场逻辑、资本力量”的备选案例,请省报、省台组织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