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北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持续推动执法基层 党建引领生态环境治理提质增效
近年来,中共淮北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党支部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始终保持严的总基调,严厉打击突出环境违法行为,持续优化营商环境,积极打造以“强党建、严执法、优服务、解矛盾”为主要内容的新时代生态环境执法党建品牌,切实增强居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有力推动了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强党建,筑牢“主阵地”。党组织强,生态环境治理就有“主心骨”。聚焦政治理论武装,不断推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走深走实。一是抓理论学习。坚持支部周五理论学习制度,集中开展理论学习,及时传达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习近平总书记最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扎实推动支部“三会一课”、主题党日活动等组织生活规范化标准化。支部将迎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重大政治任务,组织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专题学习,深入交流研讨,认真贯彻落实。二是抓方法创新。通过每周五理论学习日,强化自学与集中学习的学习方式,经常性开展研讨学习(党员干部谈心得体会),每周自学一次,要求班子成员坚持读书、写读书笔记。制定党员学习计划,开展理论学习、专题研讨,2022年开展理论学习40多次,开展学习研讨10多次。三是抓廉洁教育,坚持“逢会必讲”“每会一廉”,通过支部书记讲党课、观看警示教育片强化思想防线。2022年支队党支部主要领导、班子讲党课4次,集中观看警示教育片《零容忍》2次、《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2次、生态环境系统内部警示教育片2次。四是抓意识形态。支部坚持党管意识形态工作不动摇,把意识形态工作融入日常工作紧密结合,通过不定期与职工开展谈心谈话、了解掌握职工思想动态,牢牢掌控网络意识形态主导权,以此增强支部全体干部职工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
严执法,锤炼“主力军”。以开展执法能力提升年为契机,进一步优化执法方式、提升执法效能。一是聚焦提高生态环境执法业务能力,通过开展执法大练兵、技能大比武,营造比学赶超氛围。以支队牵头,组织各县区执法人员开展交叉执法,找差距、找问题、找路径,取长补短,相互学习,共同进步。采取“走出去、请进来”举办高质量业务培训班、开展执法实战训练,切实提高执法人员法律法规学习理解能力、现场检查发现问题能力、违法行为分析判断能力和行政处罚文书制作运行能力,支队荣获全省年度执法练兵表现突出集体。二是围绕污染防治攻坚战等中心工作,保持严的基调,2022年全市共办理适用《环保法》及四个配套办法查处案件57件,其中移送公安犯罪5件;实施行政处罚114件,罚款约1271万元。建立先进典型选树宣传长效机制,增强先进典型的感召力和影响力,激发执法人员在岗位建功创先争优,2022年共选树典型6人。三是大力推进智慧环保建设,积极运用大数据、在线监控、无人机等破解工作难题,提升生态环境监管执法体系和监管执法能力现代化水平,加强环境风险防控,提高环境应急处置能力,防范重大环境事故的发生。
优服务,共筑“同心圆”。持续优化营商环境,主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推行生态环境执法领域“四项机制”,努力做到执法有温度。实行生态环境执法正面清单,全市共有8类正面清单,将62家企业纳入正面清单,2022年以来,对正面清单企业开展非现场执法监管600家(次),帮扶近100家(次),减免处罚8家(次),移除正面清单3家。拓展非现场执法监管。加大执法普法帮扶力度,大力开展“以案释法”“送法入企”活动。建立“环企直通室”,联合要素科室等对金岩高岭土、大唐电厂等进行“一对一帮扶”,帮助解决问题,依托“环企精准云普法”培训企业三类人员150余人次。通过微信公众号公开发布了10个典型案例,充分发挥了典型案例的震慑教育、规范执法、执法警示作用。大力推进执法监管服务一线,深入贯彻落实厅党组关于作风建设集中教育有关活动,大力践行“一线工作法”,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助企信用修复”活动,帮助20多家企业完成企业信用修复。
解矛盾,用情“暖民心”。支部坚持人民信访为人民,牢固树立做群众身边“贴心人”的信访工作理念,不断拓宽工作思路,压实环境信访工作责任,2022年共核查处置群众生态环境信访投诉325件,已办结325件,有效维护了群众的合法权益。全年未发生越级上访事件,未发生重大及以上突发环境事件或生态破坏事件。一是开展领导接访下访。局领导班子成员接访下访每月不少于1天(次),接访信息提前一周公开,随机接访,确保接访不走过场、下访真管用。2022年局接访下访12次。二是推进分类分级办理。依法分类处理群众诉求,一般环境信访事项由属地生态环境部门办理;重大环境信访事项、上级领导批示事项或群众对下级生态环境部门办理结果不满意的由市级调查处理;对涉及跨区域、社会影响较大的环境信访案件作为重点信访件实行领导包保,制定方案、细化措施,确保“案结事了”。三是加强源头防控。实行环境信访事项“首办负责制”,对群众诉求合理的尽快解决,诉求过度的正面回应;坚持经常性排查与重点时期集中排查相结合,及时发现、了解、掌握、处理各类可能引发环境信访问题的矛盾纠纷。四是实行闭环管理。落实环境信访受理、转办、反馈等闭环管理机制。对环境信访事项,自收到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告知是否受理,已受理事项在1个工作日内明确责任单位。凡通过“信、访、网、电”等渠道反映的环境信访问题,应全部录入“全国生态环境信访投诉举报管理平台”,并及时向实名信访人反馈办理结果,积极引导信访人对办理结果进行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