濉溪县,有了环境专项监督员!


5月14日,环境专项监督长制在濉溪县正式启动实行。此举旨在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持续强化生态环境监督和督察,不断提升全县生态环境治理水平,进一步压实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切实打通生态环境监管“最后一公里”。
5月17日上午,相关工作人员前往濉溪县百善镇,就环境专项监督长制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了解。在百善镇百善村和鲁店村,这两个村的环境专项监督员已经迅速进入角色,对村(社区)责任区域内的生态环境问题进行排查、上报和监督。对于在排查中发现的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或环境风险隐患,环境专项监督员将立即报告。百善村环境专项监督员刘超介绍说:“我每天的工作,一是对我们村的大气、水源和土壤进行例行巡查,二是对我们村辖区内所有的浴池、饭店和餐饮行业进行例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如果我们自己不能处理的,及时上报。”对于自己的新角色,刘超表示,还要加强环境督查这方面的学习,特别是加强理论知识学习,争取做一名合格的环境督察员。
为了确保村民有个美好的生活环境,鲁店村环境专项监督员谢辉在走访过程中认真查看每条沟河河水水源情况及禁烧工作情况,他说:“作为一名环境监督员,在工作上认真落实及配合好监督长的工作,在下一步工作中认真履行好自己监督员的本职工作。”下一步,濉溪县将通过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强化工作保障、加强宣传引导、强化工作考核等举措,确保环境专项监督长制落地见效。据了解,截止到2021年5月底前,该县将基本建成县、镇、行政村(社区)三级环境专项监督长及村级环境专项监督员制度体系,并开展试点工作。明年5月,在全面总结试点工作基础上,形成运转正常、成效明显的常态化、全天候、无盲区的环境专项监督长体系。
来源:看濉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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