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1年秸秆禁烧工作的通告
为保护生态环境,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 《安徽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等法律法规,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全面实施农作物秸秆禁烧,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实行全市范围内全时段全面禁烧。严禁任何单位、个人以任何理由、任何方式露天焚烧农作物秸秆、荒草、垃圾和落叶或将农作物秸秆投入河道、渠道、水库等水源中,禁止露天焚烧的秸秆种类为油菜、小麦、玉米、薯类等农作物秸秆及落叶和垃圾等其他各类固体废物。
二、强化源头管控。根据《关于印发淮北市2021年秸秆禁烧工作的方案》,鼓励禁烧区农民采取秸秆机械还田和主动搬运秸秆离田等方法处理秸秆,规模种植大户要积极发挥带头作用, 自觉开展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从源头控制焚烧秸秆现象的发生。
三、实行禁烧常态管理。各县(区)政府要切实加强对秸秆禁烧工作的领导,强化工作指导和监督管理,加大宣传力度;各镇(街)要全面开展群众性的秸秆禁烧工作,做好秸秆禁烧工作宣传教育和引导,充分利用法律、行政、经济等手段,疏堵结合,标本兼治,确保秸秆禁烧取得成效。
四、严查违法焚烧行为。对违反规定焚烧农作物秸秆、垃圾、荒草、落叶的,依法予以处罚;对拒绝、阻碍监督管理人员执行禁烧公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有关规定予以处罚;对造成重大污染、安全事故,导致重大财产损失或人身伤亡,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加强社会监督。鼓励单位和个人举报,投诉各种违规禁烧行为,设立秸秆焚烧举报电话12369,随时接受举报,欢迎社会各界监督。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021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