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安徽省濉溪县医院DSA应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环评批前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安徽省濉溪县医院DSA应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做出审批意见。为保证行政许可的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即日起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若对本项目建设有不同意见,请于公示期内向我局辐射科申请听证或书面反馈意见。
联系电话:0561-3112106
传真:0561-3022004
地址:淮北市淮海中路135号
项目名称:安徽省濉溪县医院DSA应用项目
建设地点:淮北市濉溪县溪河路114号
建设单位:安徽省濉溪县医院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安徽中青环保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医院急诊综合楼主体土建工程完成后,对1楼的DSA机房进行防护施工,在DSA机房内安装1台DSA设备用于开展血管造影和介入手术,本项目使用一台Ⅱ类射线装置,DSA机房内安装1台DSA设备,电流1000mA,电压125kV。
工程动态总投资约为7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65.5万元,环保投资占总投资的比例为9.36%。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1)施工过程中,施工作业设置围挡,加强施工现场的管理,水泥等粉料运送、拆包时,尽量采取遮盖、密闭措施,并及时清扫散落在地面的建筑材料。
(2)运营过程中,在DSA开机并曝光时,X射线电离空气,会产生极少量的臭氧和氮氧化物。本项目DSA机房内设置动力通风装置,设置送风、回风和排风管道。废气通过动力通风装置排出房间,在空气中易于扩散,而且产生的臭氧排放到空气在两个小时内会自动分解,所以产生的废气对环境几乎没有影响。
2.水污染防治措施
(1)施工过程中,施工期工作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依托医院现有污水处理系统进行处理。
(2)运营过程中,本项目DSA运行过程中产生的废水主要来自病人的医疗废水和医护人员的生活污水,医院废水经医院污水处理站处理后接管排入市政污水管网,进入濉溪县污水处理厂处理。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1)施工过程中,DSA 机房改造施工应设置围挡,施工作业应合理安排时间,禁止夜间施工,尽量减少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在不影响施工质量的前提下,尽量选用低噪声、低振动的施工机械与施工方式;加强对运输车辆、装卸过程的管理。
(2)运营过程中,本项目排风机噪声源强较低,经采用隔声、减振、消声进行降噪处理后,对周围环境的噪声影响较小。
4.固废污染防治措施
(1)施工过程中,施工人员产生少量生活垃圾,应分别堆放,建筑垃圾由建设单位负责运送至管理单位指定位置,不得随意倾倒,施工期产生的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由市政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2)运营过程中,医疗废物暂存于医废暂存场所,定期交淮北市龙铁医疗废物处理有限公司统一处理,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5.辐射防护措施
(1)机房防护措施:按照本报告提出的四周墙体、顶板、底板、防护门窗辐射防护设计要求对机房进行施工。
(2)机房外张贴电离辐射警告标志、安装醒目的工作指示灯(门灯联动)、安装自动闭门装置,灯箱处设置警示标语:射线有害,灯亮勿入。
(3)本项目辐射工作人员从医院现有辐射工作人员之中进行调剂,取得辐射安全与防护考核合格证书后再上岗;辐射工作人员均佩戴个人剂量计(介入手术医师应佩戴不同颜色外壳的内外个人剂量片),开展个人剂量监测;辐射工作人员均参加职业健康体检,体检合格后再上岗;配置铅橡胶围裙、铅橡胶颈套、铅橡胶帽子、铅防护眼镜等个人防护用品。
(4)成立医院辐射安全与环境保护管理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医院的辐射安全与环境保护管理工作;严格落实医院《辐射防护与安全保卫制度》、《辐射工作人员个人剂量管理制度》、《辐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检查管理制度》、《辐射工作人员培训及考核管理办法》、各项操作规程、各岗位职责、设备检修维护制度、辐射事故应急处理预案。
听证权力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审批意见要求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