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验收销号公示
2021年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的“淮北市临涣焦化股份有限公司两台焦炉未配套建设干熄焦脱硫设施,烟气二氧化硫长期超标排放,浓度最高达800 毫克/立方米”问题已整改完成,并通过核查验收。根据《安徽省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工作实施办法》要求,现将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公示如下:
一、整改问题
淮北市临涣焦化股份有限公司两台焦炉未配套建设干熄焦脱硫设施,烟气二氧化硫长期超标排放,浓度最高达800 毫克/立方米。
二、整改实施主体
淮北市委、市人民政府。
三、重点措施
(一)整改措施:
1.依法对该企业存在的违法行为处理处罚。
2.责令临涣焦化加快建设1#、2#焦炉干熄焦脱硫设施,同时完成在线监测设施比对、联网,实现污染物达标排放。
(二)补充措施:
1.对一期干熄焦脱硫除尘分配仓(长7.2m、高3.3m、宽2m)仓体与烟道分割处表面再覆一层5mm厚的钢板,每隔1.5米增加一道加强筋和横撑。
2.对一期干熄焦地面除尘站原使用的涤纶针毡刺除尘布袋(40元/条)进行升级更换,更换为PPS+PTFE覆膜除尘布袋(320元/条,共计2500条)。
四、目标任务
1.完成1#2#焦炉干熄焦脱硫设施建设和在线监测设施联网,污染物达标排放;
2.违法行为查处到位。
五、完成时限
2021年12月31日前
六、整改完成情况
(一)完成情况:
1.淮北市生态环境局于2021年5月17日下发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淮环改字〔2021〕11号),5月21日下发了《行政处罚决定书》淮环罚字〔2021〕11号),2021年5月26日,临涣焦化股份有限公司缴纳了环境违法处罚金266.84万元。
2.临涣焦化股份有限公司现已建成循环流化床半干法(CFB)干熄焦脱硫设施。干熄焦烟气在线监测设施与生态环境监管部门的监控平台联网,经比对监测,烟气在线监测设备运行稳定,1#2#干熄焦烟气排口在线监测数据颗粒物、二氧化硫浓度均满足《炼焦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特别排放限值要求。
(二)补充措施完成情况:
1.对一期干熄焦脱硫设施除尘仓分配室(长7.2m、高3.3m、宽2m)仓体与烟道分割处表面再覆一层5mm厚的钢板,每隔1.5米增加一道加强筋和横撑。此项施工已于2021年12月17日17点完成。
2.为提升除尘效果,对一期干熄焦地面除尘站原使用的涤纶针毡刺除尘布袋(40元/条)进行了升级更换,现采用的是PPS+PTFE覆膜除尘布袋(320元/条,共计2500条)。
3.投入240万元,对焦炉四个湿熄焦池敞开液面逸出的挥发性有机物废气进行收集,尾气引至干熄焦空气导入管配风燃烧。
如对该问题整改验收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22年11月22日至2022年12月5日,共10个工作日)向安徽省生态环境厅反映。
监督电话:0551—62376129
电子邮箱:ahszfjsfs@163.com
2022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