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北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简介
一、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主要职责
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主要职责是依法查处生态环境违法行为,依法开展污染防治、生态保护等日常监督检查。具体职责是:
1.负责全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业务指导、监督管理、组织协调、考核评价;
2.依法统一行使污染防治、生态保护的行政处罚以及与行政处罚相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核与辐射安全的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执法职能;
3.组织开展全市地下水、农业面源污染防治,流域水生态环境保护、入河排污口执法检查,对因开发土地、矿藏等和对自然保护地内进行非法开矿、修路、筑坝、建设造成生态破坏执法检查活动;
4.负责受理生态环境举报(信访)和管理12369环保举报平台及热线,转办、督办生态环境举报(信访)案件,协调解决较大、跨区域环境污染纠纷;负责对生态环境举报(信访)案件的查处情况进行督查、考核;
5.负责全市污染源自动监控平台、生态环境移动执法系统的建设和管理,组织重点污染源在线监管;
6.组织跨区域、重大环境违法行为的案件调查、立案工作;
7.组织较大、跨区域突发生态环境事件、环境污染事故的现场调查处置工作;指导协调县(区)对一般突发生态环境事件、环境污染事故的现场调查处置工作;
8.负责对县(区)生态环境分局依法行政、规范执法等情况进行稽查,组织开展生态环境执法后督查;
9.组织对建设项目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三同时”制度、排污许可证制度情况以及责令整改项目完成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实施行政强制和行政处罚;
10.负责组织污染源行政检查“双随机、一公开”及有关信息公开工作;
11.会同有关城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机构建立健全协作机制,开展跨区域跨流域生态环境联合执法,联合公安等有关部门开展跨部门生态环境联合执法,开展生态环境行政执法与司法衔接工作;
12.负责全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队伍建设、能力建设、作风建设和业务培训工作。
二、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内设及下设机构主要职责
1.综合科(技术监控科)。负责公文处理、会务、机要、培训、档案、安全、保密、政务公开等日常运转工作。负责支队财务、资产管理、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劳动工资、离退休人员服务等工作。负责党群工作。负责全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队伍人才队伍建设和作风建设工作。承担全市生态环境移动执法系统、污染源自动监控平台建设和管理,环境执法信息化管理,“双随机、一公开”的组织实施及信息公开。负责拟订全市生态环境执法工作政策和制度。负责全市各类综合报表汇总上报。监督、指导排污口规范化设置及污染源自动监控设备的安装。组织污染源自动监控专项执法检查工作,并就发现的违法行为依法立案、实施行政强制。负责监督污染源监控系统第三方运维机构。
2.执法稽查科(法制科)。按生态环境违法案件分级管理制度,组织全市生态环境行政处罚案件的审议工作,并负责本级案件的审议和行政处罚。负责企业环境信用管理及有关信息公开工作。负责制定生态环境保护行政执法工作规范,负责对各县(区)分局依法行政、规范执法等情况进行稽查。负责生态环境行政执法与司法衔接工作。
3.应急与事故调查中心(信访受理中心)。组织拟定全市突发环境污染事件应急预案。组织调查处理较大、跨区域环境污染事件、污染纠纷和生态破坏案件,参与调查处理重大及以上环境污染事件、污染纠纷和生态破坏案件。指导协调县(区)政府对一般突发生态环境事件、环境污染事故的现场调查处置工作。组织开展全市重点行业企业环境安全隐患排查工作。管理并发布突发环境事件的环境信息;承担环境事件的调查工作。负责企业的环境应急预案的管理。组织、指导、协调全市污染举报(信访)、污染纠纷的调查处理。负责全市环境污染举报(信访)、污染纠纷的受理、转办、督办、审核和回复。负责环境信访专项工作档案的建立和管理。
4.市直属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负责全市污染源(工业、企事业单位等)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指挥、协调机制的建设及统筹安排,协调、指挥、调度部门联动、区域流域联合执法、异地交叉执法工作。负责组织开展全市生态环境保护执法检查活动。负责开展市直重点污染源企业(化工、涉危化品、重金属等)的生态环境保护执法检查活动。负责地下水、农业面源污染防治、流域水生态环境保护、入河排污口执法检查、对因开发土地、矿藏等和对自然保护地内进行非法开矿、修路、筑坝、建设造成生态破坏的现场执法检查工作,对发现的环境违法行为依法立案,开展行政强制及执法后督查。负责指导监督重点建设项目生态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和组织“三同时”监督检查工作。负责部、省挂牌督办案件的查处等工作。参与跨区域、重大及以上环境违法行为的现场调查、立案工作。
5.县(区)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负责各辖区域的生态环境现场执法(除市直属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执法范围外),依法查处生态环境违法行为,依法开展污染防治、生态保护等日常监督检查工作,参与一般突发环境事件、环境污染事故的现场调查处置工作,完成市生态环境局、辖区生态环境分局、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交办的任务。
负责人姓名:郭晓东
办公地址:淮北市淮海中路135号淮北市生态环境局
邮政编码:235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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