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北市生态环境局生态环境保护目标任务
生态环境保护目标任务:一是大气污染防治,2020年我市细颗粒物PM2.5年平均浓度控制在48微克/立方米以下。二是水污染防治,“十三五”期间,地表水国控断面水质稳定达到国家考核目标要求,县级及以上城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稳定达到或优于III类(县级水源地扣除总硬度的背景值),地下水质量考核点位水质级别保持稳定并有所改善,完成国家规定的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治理目标。三是土壤污染防治,到2020年,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94%左右,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不低于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