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北静安置业有限责任公司“静安·观澜郡”建设工程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信息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的要求,在报告书编制完成后,我单位现对本项目环评情况进行第二次公示,公示材料如下:
(一)建设项目的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静安·观澜郡”建设工程项目
项目性质:新建
项目单位:淮北静安置业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地点:淮北市烈山区东邻烈山大道,南邻卧牛路
项目投资:50000万元
建设内容:本项目总规划用地面积249807m2,总建筑面积194065 m2,其中居住面积129775m2,宾馆面积64290 m2。总居住户数966户,规划居住人口3092人,容积率1.29,建筑密度30.9%,绿化率31.6%,区内设幼儿园、文化中心、商业会所、居委会、物业管理办公室等设施。
(二)项目对环境造成的环境影响及拟采取的治理措施
1、废水污染防治对策
本项目废水主要为小区居民以及宾馆生活所产生的生活污水,经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一级标准的要求,排入市政污水管网交。
2、废气污染防治对策
项目大气污染源主要是厨房油烟和机动车尾气。厨房燃料使用天然气,属于清洁能源,厨房油烟经高效抽油烟机抽出排放;此外,合理规划小区内机动车车流方向和建筑物布局,加强绿化,应充分利用植被具有既美化环境又净化空气的作用,于小区内广种树木,以达到净化环境的作用。
3、噪声污染防治对策
项目主要噪声源为汽车的交通噪声,针对此噪声源小区内采取禁止车辆鸣喇叭,车辆减速慢行等管理措施,同时加强小区绿化种树,既美化环境,又对噪声起到衰减作用。通过治理后场界声环境符合《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2337-2008)中相关标准的要求。
4、固体废弃物防治对策
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是生活垃圾。生活垃圾实行分类袋装、集中,实行定时、定点、分类收集,再统一交由环卫部门处理,并定期对垃圾收集点进行清洗和消毒,实现对环境零排放。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要点
1、各项环保措施能保证污染物达标排放:本项目废气、废水、噪声和固废均可实现达标排放;
2、项目的实施对于改善市民居住环境及当地经济建设会起到巨大的推动作用,并且周边群众对于项目的建设持支持态度;
3、建设单位只要在建设中严格执行“三同时”规定,合理采纳和落实本环评报告中所提出的环保措施,同时确保环保处理设施正常运行,使项目建成后对环境影响减少到最低限度, 从环境保护的角度来看,本项目的选址和建设是可行的。
(四)公众向建设单位或环评机构索取补充信息的方式和期限
公众通过电话或电子邮件向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单位索取,信息公开后10个工作日以内。
(五)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的方式和期限
公众到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进行查阅,信息公开后10个工作日以内。
(六)征求公众意见范围、主要事项
征求范围:拟建项目周边的居民以及关心该项目的各阶层公众;
征求方式:采用发放公众调查表方式进行公众调查;
主要事项:①建设项目情况简述;②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概述;③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的要点;④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要点;⑤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的方式和期限,以及公众认为必要时向建设单位或者其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索取补充信息的方式和期限;
(七)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项目单位:淮北静安置业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地址:淮北市相山路319号
联系人:黄经理
联系电话:13856927858
(八 )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评价机构名称:宿州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所
联系人:蒋经理
联系方式:13965841589
电子邮件:chenfei1212@163.com
(九)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自信息公开后10个工作日内。
淮北静安置业有限公司
宿州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所
二○一二年四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