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北市重点区域环境整治专项行动方案
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8〕22号)、《长三角地区2018-2019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环大气[2018〕140号),加快改善全市环境空气质量,坚决打赢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确保实现秋冬季PM2.5控制目标77微克每立方米和年度目标53微克每立方米,为保证我市空气质量的有效改善,特开展此次专项行动。
一、管控区域的范围
对市环境监测站、职业技术学院、烈山区政府三个国控点周边1km范围内为核心严控区域;距离国控点1-3km范围内为严控区域;距离国控点3km以上为管控区域。省控点杜集区检察院、濉溪县环保局站点周边区域参照执行。
二、重点工作内容
以下重点工作内容均由各县区人民政府负责落实,不再一一列出。
(一)工业企业管控
工业企业管控参照《淮北市工业企业大气污染治理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新型建材行业环境专项整治行动方案》、《水泥行业环境专项整治行动方案》、《VOCS环境专项整治行动方案》、《非道路移动机械环境专项整治行动方案》执行。(由市生态环境局、工信局、住建局、农业农村局、城管局等按各自职责负责落实)
(二)扬尘管控
1、施工工地扬尘管控
建筑工地施工扬尘按照《淮北市扬尘污染专项整治方案》和安徽省生态环境厅、安徽省住建厅《安徽省建筑工程施工和预拌混凝土生产扬尘污染防治标准(试行)》执行。(市住建局、城管局负责)
2、道路扬尘管控
核心严控区域范围内的所有道路要求全部实施湿扫,时刻保持路面湿润,除正常洒水以外,增加洒水频次,白天从6-18点期间,每小时洒水一次,其余时段每两小时洒水一次。洒水保洁采用“一吸二冲三洗四收五扫”作业模式,“吸尘车进行吸附清除,高压水车对道路冲洗,湿式洗扫车对遗漏的路面进行二次洗扫,对路面积水积尘进行清理,最后人工清扫进行保持”,定人、定时、定位置对辖区内道路进行机械化保洁作业。人行道要求每天冲洗一次,每天保洁。道路两旁绿化带、路牙石每天冲洗一次,每天保洁。店面门前要求每天冲洗一次,每天保洁。核心严控区域范围之外的道路增加洒水频次,洒水次数每天不低于六次。(市城管局负责)
核心严控区域内重型车禁行绕行。严查超载超重及抛洒车辆。(市公安局负责)
(三)餐饮油烟、散煤及流动摊贩等管控
在核心严控区域内严格按照《淮北市关于开展取缔“散乱污”企业、治理散煤污染、规范餐饮油烟排放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执行。严厉查处各类露天焚烧垃圾、落叶等行为,规范门面装修装饰等行为。(市城管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专项行动小组,负责此次专项行动中各参与部门工作职责的协调。于2月20日开始此次专项整治行动,并在每日15时将前一日工作成果、整体进度报送至市大气办。各县区、开发区应成立相应机构,对照市级部门分工,明确责任部门及其职责分工,形成发动基层、责任到人的工作机制。
(二)开展督导检查。由市政府牵头、相关部门协同,负责此次专项行动,并随机进行督导抽查。同时加大综合执法力度,对拒不履行规定,整改不到位的单位或个人依法从严查处。
(三)严格考核问责。对不能完成任务的,实施全市通报、公开约谈、媒体曝光,并按照相关考核问责办法予以问责。对各级督查、暗访过程中发现的问题排查不彻底、瞒报漏报、整治不到位的,按规定追究相关部门、人员的责任。
(四)强化宣传引导。专项行动小组应积极通过报纸、电视、广播等媒体集中宣传、报道有利于此次行动开展的各项信息,营造浓厚的政策舆论环境。
四、本方案从2019年2月20日起开始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