询价函
有关单位:
因工作需要,我局拟对淮北噪声自动监测系统改建项目监理服务进行询价,优选一家监理单位开展项目监理工作。现请贵单位对该项工作进行报价,请制定报价在规定时限内函复我局。
一、任务内容
按照相关规范、标准,对该项目建设提供全过程监理工作。
二、报价须知
1.报价资料包括:①询价报价表;②营业执照、③信息系统工程监理贯标证书;④拟派总监证书(信息系统监理师)等,并入袋内密封。
2.报价包括工时、工资、差旅、通讯费、税费、咨询费、工程质控等监理工作中产生的全部费用。
3.报价应等于或低于17664元,高于17664元视为无效报价。
4.在综合考虑报价单位资质和评估经验的基础上,以最低价确定中标供应商;最低价相同时,采用二次报价确定中标供应商。
5、供应商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的,不得确定为成交供应商:
①供应商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②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拟派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被人民检察院列入行贿犯罪档案的;
③供应商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市场监督管理局)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④供应商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⑤供应商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三、询价时间和地点安排
时间:2024年9月18日上午10:00
地点:淮北市生态环境局
四、有关事项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被询价的机构应本着诚实守信的原则,向我局做出一次性书面报价。该报价一经认可,即为签约的合同价,此报价用人民币报价,单位为元,不保留小数。
请拟报价的机构将报价表、相关资质和营业执照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等相关材料,于2024年9月14日下午17:30前(本次询价为最终询价,过期视为放弃参加本次询价活动)将相关材料当面递交或邮寄至淮北市生态环境局,地址:安徽省淮北市淮海中路135号,邮编:235000。封面需注明联系人和联系方式。材料需一次性报送提交,补充提交的材料为无效材料,不予考虑。
联系人:李尊 联系电话:0561-3036883
附件
询价报价表
序号 |
项目名称 |
单价(元) |
备注 |
01 |
淮北噪声自动监测系统改建项目监理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