濉溪县鸿源煤化有限公司排污权交易转让信息公告
根据《安徽省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管理办法(试行)》、《安徽省排污权交易工作指引(参考)》的要求,濉溪县鸿源煤化有限公司拟转让氮氧化物排污权3.975吨,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从2024年8月7日至2024年8月20日,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示内容持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淮北市生态环境局反映。
联系电话:0561-3021068
淮北市生态环境局
2024年8月7日
根据《安徽省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管理办法(试行)》、《安徽省排污权交易工作指引(参考)》的要求,濉溪县鸿源煤化有限公司拟转让氮氧化物排污权3.975吨,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从2024年8月7日至2024年8月20日,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示内容持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淮北市生态环境局反映。
联系电话:0561-3021068
淮北市生态环境局
2024年8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