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启动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的公告
根据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预测预报,2025年11月13日晚间至11月16日,受不利气象条件叠加外来传输影响,我市将出现一次区域性PM2.5污染过程,污染程度可达中度污染水平,符合《淮北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中规定的橙色预警发布要求。经批准,我市决定自11月13日20时启动Ⅱ级橙色预警,解除时间另行通知。
现将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措施通知如下:
一、强制性减排措施
(一)工业源管控
纳入应急减排措施清单管理的污染源应落实Ⅱ级应急响应减排措施。电力、水泥、焦化等重点行业大气污染污染物减排量不低于预警前10日均值的20%。
(二)扬尘源管控
1、除应急抢险外,停止城区内所有施工工地的混凝土作业(混凝土连续浇筑施工作业,在浇筑完成后暂停作业)和土石方作业(包括:土石方开挖、回填、场内倒运、掺拌石灰、混凝土剔凿等作业,建筑工程配套道路和管沟开挖作业)。
2、停止城区建筑、道路工地、河道工程、绿化工程等涉土基础施工作业,停止堆场、码头涉粉细料作业;
3、矿山、砂石料厂、石材厂、石板厂等停止露天作业;
4、各类施工现场、物料堆场堆放的易产生扬尘物料100%覆盖,裸露场地采取覆盖或增加洒水降尘频次;
5、在保持日常道路清扫保洁的基础上,根据空气相对湿度、气温等气象条件,加密洒水降尘作业。
(三)移动源管控
1、城市建成区内禁行国四及以下排放标准柴油货车(特种车辆、危化品车辆除外);
2、施工工地、工业企业厂区和工业园区内停止使用国二及以下非道路移动机械;
3、暂停渣土运输作业。
(四)城市面源管控
禁止露天焚烧秸秆、荒草、落叶和垃圾等易产生烟尘污染的物质,禁止露天烧烤、燃放烟花爆竹。
(五)其它管控措施
视情况实施人工增雨作业。
二、建议性措施
1、倡导市民尽量减少能源消耗,选择公共交通工具出行;
2、建议儿童、老年人和心脑血管、呼吸道疾病患者减少户外活动,敏感人群停止户外活动,中小学、幼儿园临时停止户外活动;
3、提高道路机扫率,尽量减少人工清扫。
三、响应终止
预警解除信息发布后,按时终止应急响应。
四、信息报送和总结评估
市级应急响应启动后,各县(区)、市高新区、煤化工基地管委会及相关部门建立信息日报制度,每日12:00时前向市环委办报送前一日应急响应措施落实情况,直至解除市级预警。在解除预警次日12:00前向市环委办报送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复盘总结报告。
淮北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
2025年11月13日
皖公网安备 34060002010012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