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地级城市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水质状况(2021年5月)发布
为贯彻落实《水污染防治法》、《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加强饮用水水源水质监测与监管,按照原环保部统一部署及省生态环境厅工作要求,近日,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按期完成《安徽省地级城市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水质状况》(2021年5月)编制工作,并在省生态环境厅门户网站等多种载体发布,充分保障公众的环境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努力增强政府信息公开实效,为更加突出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进一步改善生态环境质量提供技术支撑。
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是指进入输水管网送到用户的和具有一定取水规模(供水人口一般大于1000人)的在用、备用和规划水源。饮用水水源为原水,居民饮用水为末梢水,水源水经自来水厂净化处理达到《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的要求后,进入居民供水系统作为饮用水。
2021年5月,全省16个地级城市共监测40个在用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其中地表水水源26个,芜湖市新增湾沚区青弋江湾沚段、繁昌区长江新港取水点饮用水源地,地下水水源14个。地表水水源监测项目为61项,地下水水源监测项目为《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中的常规指标39项。
2021年5月,全省地级城市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取水总量为12240.1万吨,达标水量12090.1万吨,达标率98.8%。亳州三水厂和涡北水厂水源地氟化物分别超标0.4倍和0.2倍,钠分别超标0.3倍和1.1倍;涡北水厂水源地氯化物超标0.1倍。26个地表水源地全部达标。14个地下水源地中有2个水源地超标,超标项目为氟化物、钠和氯化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