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地级城市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水质状况(2021年1月)发布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加强饮用水水源水质监测与监管,按照原环保部统一部署及省生态环境厅工作要求,近日,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按期完成《安徽省地级城市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水质状况》(2021年1月)编制发布工作,并在省生态环境厅门户网站等多种载体发布,最大限度满足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强化舆论监督,落实地方政府水源保护责任,为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提供技术支撑。
2021年1月,全省16个地级城市共监测39个在用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其中地表水水源24个,铜陵市水厂和铜陵市三水厂水源地合并为铜陵市一、二、三水厂水源地,地下水水源15个。地表水水源监测项目为61项,地下水水源监测项目为《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中的常规指标39项。2021年1月,全省地级城市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取水总量为11592.3万吨,达标水量11277.3万吨,达标率97.3%。亳州三水厂、涡北水厂和应急加压泵站水源地氟化物分别超标0.3倍、0.1倍和0.5倍,超标原因为受地质环境影响。24个地表水源地全部达标。15个地下水源地中有3个水源地超标,超标项目为氟化物。
皖公网安备 34060002010012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