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决突出问题 加大监管力度
濉溪县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提升
■ 记者 王陈陈 通讯员 徐敬彬
本报讯 记者从“加强环境保护 建设美丽濉溪”濉溪县近年来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截至目前,濉溪县城区绿化覆盖率达40.2%,建成省级森林城镇3个、森林村庄40个,获评全省园林县城。PM2.5指标逐年下降,空气优良天数持续增加。浍河、澥河、沱河、王引河等主要过境河流水体稳定达到IV类,出境水质普遍优于入境水质,集中式饮用水水质达标率为100%。各类区域土壤总体处于清洁或尚清洁等级,土壤环境质量总体较好。
县生态环境分局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和上级生态环境部门工作部署,坚持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以解决突出环境问题为重点,加大环境监管执法力度,全力打好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攻坚战,着力解决危害群众健康的突出环境问题,各项工作取得了较大进展,生态环境质量得到进一步提升。分局先后出台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方案、环保网格化管理工作方案等80多个环保方面重要文件,深化环境综合执法体制改革,深入实施环境执法“网格化”监管模式,建立区域执法联动机制,打造“全覆盖”的环境执法网络。全县已建成二级网格1个,三级网格13个,四级网格217个,网格员629人,县、 镇、村三级网络化环境监管体系基本完善。
监察人员按照双随机抽查名单进行检查,对县域一般源入库企业304家、重点源入库企业98家,全年共开展“双随机”行动6次,接案办结率、反馈率和存档率均达到100%。定期公布县级饮用水源地下水、龙头水水质监测情况,加快建设镇级污水处理站;对7个镇政府驻地污水进行治理,8套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已安装完成并投入使用。河长制工作成效显著,实现全县沟、河、湖、塘全覆盖。
开展“利剑斩污”行动,持续保持打击环境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该分局运用行政处罚、行政命令,并联合司法机关采取刑事处罚等手段,集中力量查办未批先建,非法收集、排放、倾倒、处置危险废物和生态环境破坏等典型违法犯罪案件。对群众反映强烈、污染严重、长期不解决或屡查屡犯的畜禽养殖和“散乱污”企业等问题通过挂牌督办、联合查办等方式进行重点查处。
环境隐患整治和信访问题化解是近年来环境保护工作的重点和难点。濉溪县多措并举,严格做好中央环保督察交办件及省、市环境问题重点交办问题的整改落实工作;确保12369举报热线24小时畅通,执法队伍及时处理环境违法案件;加强镇(园区)、各部门之间的协作配合,对各类污染进一步明确环境信访处理的主体责任和协调责任,力争环保信访处置达到责任具体、要求明确、及时有力、跟踪到位。
新的一年,濉溪县环境保护工作将深入实施污染防治攻坚行动计划,全面推进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工作,进一步强化环境风险防范机制,加强环境执法监管力度,促进县域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实现生态环境良性循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