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淮北烈山经济开发区环境影响区域评估报告(2021年版)》公示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工作要求,提高审批效率,加快项目落地,根据《安徽省生态环境厅关于推行“环境影响区域评估+环境标准”工作的通知》(皖环发〔2021〕23号),安徽淮北烈山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在 2020年度已开展的环境影响区域基础评估工作的基础上,修订了区域评估报告,并通过了省生态环境厅组织的专家审查。现予以公示,供区域内建设项目入驻使用。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工作要求,提高审批效率,加快项目落地,根据《安徽省生态环境厅关于推行“环境影响区域评估+环境标准”工作的通知》(皖环发〔2021〕23号),安徽淮北烈山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在 2020年度已开展的环境影响区域基础评估工作的基础上,修订了区域评估报告,并通过了省生态环境厅组织的专家审查。现予以公示,供区域内建设项目入驻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