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北市生态环境局关于邀请第三方开展全市范围内涉镉等重点重金属行业企业排查整治项目公示
根据工作需要,经研究,现就开展全市涉镉等重金属重点行业企业排查整治工作进行公开邀标,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内容
1、项目名称:开展全市涉镉等重金属重点行业企业排查整治及报告编制项目
2、项目单位:淮北市生态环境局
3、项目预算:29万元
4、项目背景:开展涉镉等重金属重点行业企业排查整治,管控土壤环境风险,防范污染耕地,是打好“净土保卫战”的重要内容,也是国家“污染防治攻坚战”调度考核的一项重点工作。
根据《涉镉等重金属重点行业企业排查整治方案》、《安徽省涉镉等重金属重点行业企业排查整治专项行动总体整治方案》、《淮北市涉镉等重金属重点行业企业排查整治工作方案》和《安徽省生态环境厅关于深入推进涉镉等重金属重点行业企业排查整治的通知》等相关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开展涉镉等重金属重点行业企业排查整治工作,预算资金29万元。本次采购有效期1年,签订一次合同,遇不可逆事件时,双方重新签订合同。
5、排查范围:
排查对象为重点区域内涉镉等重金属重点行业企业污染源。铅蓄电池制造业、电镀行业等区域,以及其他在产和历史遗留涉镉等重金属重点行业企业所在区域等。
6、项目要求和内容
(1)基础工作
方圆5公里范围内存在耕地的铅蓄电池制造业、电镀行业和其他涉镉等重金属重点行业企业污染源也纳入污染源排查清单。
污染源排查清单包括但不限于:铅蓄电池制造业、电镀行业等涉镉重金属重点行业企业;关停搬迁和历史遗留涉镉等重金属重点行业企业(包括历史遗留工业废渣堆存场所);矿区周边煤矸石等为原料的“散乱污”企业和作坊等。结合环评备案、环保验收、日常监督检查、信访举报等相关资料信息,以及现场走访等方式确定,了解该区域内现有或历史是否存在企业污染耕地情况,记录走访情况并存档备查。
(2)目标指标体系制定
以耕地重金属污染问题突出区域和全市铅蓄电池制造业、电镀行业等区域为重点,确定排查对象、明确整治对象、实施综合治理,严厉打击涉重金属非法排污企业,切断镉等重金属污染物进入农田的途径,降低粮食镉等重金属超标风险。
(3)主要任务
①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我市涉镉等重金属重点行业企业排查整治工作方案,明确排查重点区域、重点对象、现场检查内容及整治要求,建立污染源排查清单及整治清单。
②合理安排工作进度,在工作过程中做好人员培训、现场指导与技术支持等工作。
③根据排查结果,确定整治对象,制定整治方案,完成整治工作,形成排查整治工作报告,提交调查资料;分析我市涉镉等重金属重点行业企业现状,提出管理建议。
7、提交成果及验收标准
(1)提交成果
编制《淮北市涉镉等重金属重点行业企业排查整治及监测报告》并提交市生态环境局土壤生态环境科验收。
(2)验收标准
通过《淮北市涉镉等重金属重点行业企业排查整治及监测报告》能有效摸清我市涉镉等重金属重点行业企业周边耕地土壤污染状况,是否存在重金属超标点位。达到市生态环境局对此项目的相关要求及标准。
8、资金来源:中央土壤污染防治专项资金
9、付款方式
财政性付款,提交全部项目成果后1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全部付清,即合同总价的100%。
10、标包划分:1个标包。
11、项目类别:政府采购。
12、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到2020年11月30日前。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应当具备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市级及以上社会团体、科研院所、高等院校或其他有研究条件的机构组织。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相关的业务范围。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具有相关工作经验者在同等条件下优先。
三、服务要求
1、项目投标单位需提供磋商响应函、服务承诺函、磋商业绩承诺函、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
2、投标单位须承诺响应采购人新需求修改完善服务方案,直到完成招标为止。
3、投标单位须承诺遵守淮北市生态环境局对开展全市涉镉等重金属重点行业企业排查整治工作的总体安排,贴合实际。
4、投标单位须承诺遵守工作纪律和保密制度,不得向利益相关人泄露评分和测评结果等,严禁弄虚作假、违规操作。
5、投标单位须承诺本项目的具体实施接受淮北市生态环境局的全程监督和工作安排,采购预算包括现场打分表印刷、劳务费等实施本项目发生的所有费用。
6.供应商在完成排查整治报告及调查后,2年内根据国家和省要求需提供跟踪服务,为调查结果提供技术保障。
7.在服务期间使用的招标人提供的资料和成果时,供应商对此负有保密义务。与本项目有关的资料及数据成果中涉及国家秘密的内容,均要求按照《国家保密法》及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四、投标文件编制
1、投标单位综合情况简介;
2、磋商响应函及授权委托书;
3、《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或《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或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4、相关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5、报价明细表;
6、完成本项目的服务方案;
7、专家服务团队及人员配备情况。服务本项目的专家人数不少于5人(须提供中级以上职称证书及聘任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8、服务承诺函:对服务要求2-5项内容进行承诺;
9、2017年9月14日以来相关业绩,须提供业绩合同复印件;
10、磋商业绩承诺函;
11、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
五、评标方法和标准
项目允许投标单位进行二次报价(最终报价),二次报价金额不得高于第一次报价金额。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确定中标候选单位。
本项目价格分值占总分值的权重为20%,技术分值占总分值的权重为60%,资信分值占总分值的权重为20%。具体如下:
1、价格分(20分)。以通过评审后有效最终报价的最低报价为评标基准价。竞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竞标报价)×20。
2、技术分(60分)。
(1)服务方案(40分)。投标方案对本项目要求有实质性响应,有相对应的任务分工、人员安排,有切实可行的项目进度管理、过程管理等。对土壤重金属检测工作有所了解,方案全面、合理,能够保证完成项目任务的,优秀的得31-40分;方案比较全面、比较合理,基本能够保证完成项目任务的,得21-30分;方案不全面、不合理,较难保证完成项目任务的,得0-20分。
(2)专家服务团队及人员配备(20分)。服务本项目的专家人数不少于5人,工作人员不少于3人。其中具有中级或副教授以上职称的专家不少于3人,每少一人扣3分;具有中级或副教授以上职称的环境工程专家不少于3人,每少1人扣3分。
3、资信分(20分)。
投标单位2017年9月14日以来从事过农用地调查或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每提供一个得4分,最高得20分。须提供承担项目的合同复印件,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原件备查。
六、报名事项及标书要求
1、报名时间: 2020年9月14日至2020年9月16日下午17:30,逾期不再受理。
2、报名方式:以书面形式报名,报名时提供报名表(注明投标项目名称、投标单位、联系人、联系电话)和营业执照等资质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以扫描件形式发送指定邮箱。
3、投标文件数量:投标文件纸质材料一式3份,开标时提供。投标文件备齐装订成册后装入密封袋内密封,并在封口处加盖印章,封面上写明项目名称和投标单位及联系人电话号码。投标文件电子版开标时由投标人带到现场。投标文件概不退还。
4、本次招标不收取标书费和中标服务费。
5、得分高者经公示无异议后为中标单位。
6、开标时间:暂定开标时间2020年9月18日上午9:00
7、开标地点:暂定市生态环境局三楼会议室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志强; 联系电话:13866888099;
邮 箱:68780980@qq.com;
地 址:淮北市相山区淮海中路13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