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北市关于安徽省整改领导小组办公室交办“回头看”督查发现问题(第一批)整改情况的公示
根据整改要求,现对已完成整改的问题的整改情况进行公示。
整改问题:2017年第一轮中央督察反馈问题:2016年淮北市大气可吸入颗粒物(PM10)年均浓度全省第三,高出全省平均水平,2017年1—5月空气污染持续加重,PM10浓度同比上升。淮北市上报“编制完成大气污染防治《不达标城市达标方案》”,但截至督察期间,此项工作未完成。
整改落实情况:2020年1月17日,淮北市大气污染成因分析及空气质量达标规划项目招标完成,由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开展全市空气质量达标规划编制和清单调查、源解析工作,现空气质量达标规划初稿已编制完成,科学分析我市空气质量状况、污染物变化趋势和污染源排放情况,针对性提出大气污染治理重点工作任务。
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公示时间:2020年7月10日-7月18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联系安徽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淮北市整改领导小组办公室,电话:0561-38850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