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非道路移动机械所有者的一封信
尊敬的非道路移动机械所有者: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安徽省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战行动计划》和《安徽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开展非道路移动机械摸底调查和编码登记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的精神和要求,有效控制非道路移动机械尾气排放污染,保护和改善环境,保障公众健康,请您主动配合生态环境部门的摸底调查和编码登记相关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登记对象
本行政区域内使用的各类非道路移动机械(包含在我市使用的其它地区无环保号牌的非道路移动机械,已在外市登记非道路移动机械环保标牌的不列入范围),主要包括挖掘机、起重机、推土机、装载机、压路机、摊铺机、平地机、叉车、桩工机械、堆高机、牵引车、摆渡车、场内车辆、柴油发电机等机械类型。
二、办理方式
1、微信申报:推荐非道路移动机械所有者通过微信小程序自主申报。搜索“非道路机械信息管理平台”或“扫一扫”
2、预约及咨询服务:需集中采集登记信息的单位可提前预约,后由第三方专业部门提供服务,详情请咨询:
淮北市生态环境局机动车尾气污染监管中心:0561-3888335,0561-3091701
淮北市生态环境局大气科:0561-3031715。
申报资料经审核并检测合格后,由生态环境部门发放机械环保号牌、环保信息采集卡、机械登记证书。
本市在用非道路移动机械应在2020年9月30日前提交申报资料;本市新购置或转入的非道路移动机械应在购置或转入之日起30日内完成编码登记。
四、法律依据
非道路移动机械所有者存在未备案登记或使用与备案不符设备等行为的,由生态环境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四条之规定责令其改正违法行为并予以处罚,对高排放机械予以罚款。
淮北市生态环境局
2020年6月30日